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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英國簽署《南京條約》後,閩浙總督如何處理「夷務問題」

原標題:與英國簽署《南京條約》後,閩浙總督如何處理「夷務問題」


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清朝在與英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清政府在南京與英國簽署《中英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中的重要條款之一,條約要求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實行自由貿易。


眾所周知,由於對《南京條約》的某些條款中英文解釋存在分歧,五個通商口岸城市是否允許外國人自由居住一直是個有爭議的問題,民眾多有抵觸情緒,而以廣州為最,直至發展到市民自發以武力驅逐入城英人。


1850年,地處福州城西南角的烏山(烏石山)一樁突發的事件,讓時任福建巡撫的徐繼畲大為惱火,史稱烏山之爭。


這年六月,英國的一名傳教士和一名醫生通過英國駐福州代理領事金執爾租賃了烏山神光寺的幾間房屋,租期為六個月。由於不習條約條款,侯官縣令興廉在租約上蓋了官印。徐繼畲得知此事後,立即對興廉嚴加申斥,並飭令設法勸說英人搬出神光寺。但是,金執爾以此事需經香港總督文翰批複處理為由予以拖延。


此事引起了卸任雲貴總督回鄉養病的林則徐及城內部分士紳的不滿,激烈的情緒開始蔓延。徐繼畲主張從緩設法,避免釀起事端。他認為,英人租住神光寺一事,不宜操之過急,應當採取外交手段,從容處理,使英人自行搬出,以免擴大事態。而林則徐認為,這樣做太過軟蛋松包,應像廣州拒絕英人入城那樣,採取斷然措施,並主張成立民團,防止英國人的軍事威脅。


同年八月,在遙遠的京城,翰林院侍讀學士孫銘恩向咸豐皇帝上奏,陳述諸紳士的觀點,對徐繼畲和劉韻珂發起丁攻擊。同曰,奉上諭頒發了一項救令,向軍機處通報了有關外國人試圖入福州居住的報告。皇帝指示,劉韻珂、徐繼畲務要實現「總期民夷兩安」,看似是簡單的一句話,實際操作起來卻難如登天。


徐繼畲的上司、閩浙總督劉韻珂從外地閱兵回來,知悉事情經過,認為林則徐等人的做法史在過於激烈。這個在夷務問題上慣使陰招的總督大人想出了一個妙法:住在城裡的不就是一個醫生一個傳教士嗎?那就不讓百姓去聽教、看病;不要讓房主去收租金;雨季到了,也不要讓工匠們去修茸房屋。這般不露痕迹地施加壓力,時日一久,洋人必會像過了汛期的洪水一般自動退走。他把這一妙法稱之為「藉民拒夷」。


總督大人這背後下絆子的「抗夷妙法」,在以往可說是屢試不爽。福州的通商口岸是1844年夏天向西方人開放的,但在劉韻珂的主政下,福州名為開放口岸,實與閉關無異。劉韻珂的暗中部署有二:一,英商不是看中武夷山的茶葉嗎?那就派兵設卡,多多刁難,讓茶商改道廣東;二,英商欲到福州銷貨,就勸諭城內商賈不要與之交易。最先遭殃的是一艘美國商船,到福州停泊一月,做不成筆生意,帶著滿腦子黃金夢來到東方的山姆大叔們把帶來的商品拋價銷售也無人問津。更絕的是,為了早日送客,總督大人又讓城內商人購買少許商品,以作洋人回老家的盤纏。總督大人的陰損招數收到了預期效果,開埠第二年,福州的貿易額僅三十七萬元,而接下來的1846、1847兩年竟無一艘「番舶」光顧。如此之差的生意,令英國人曾打算捨棄福州,考慮要溫州開埠。英國的外交官們一直都沒有看出這位笑眯眯的一品大員暗中在做手腳,行阻撓鉗制之術。據說,總督大人的這一手法絕對保密,上奏時分正折和密片,正折上說得冠冕堂皇,而密片則在皇帝那裡留中不發,惟一得悉內情者惟心腹徐繼畲(時任福建布政使)一人。

總督大人表現出的異於常人的謀術,也得到了道光皇帝的欣賞。但1850年咸豐皇帝即位後,一改道光時代在外交事務上的軟弱,呈現出不同於以往的強硬態度,劉韻珂的秘術開始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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