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記家庭教育的四條金律
家庭教育內容很多,因而許多家長不得要領,甚至談教色變。其實,平常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天天和孩子打交道,只要掌握幾個主要原則、把握幾條鐵律,就不會出大的差錯。根據筆者的經驗,這些原則和金律主要有四條:
其一,要動拇指,不要動拳頭。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常犯的錯誤是平時不大過問孩子的事情,遇到孩子犯錯時又大發雷霆,輕則破口大罵,重則動手就打。平時即使是管孩子,也是嘮叨、批評、指責,這些都是家庭教育的大忌。正確的家教是以動拇指為主,即以誇獎、表揚孩子為主。至於拳頭,我建議還是不用為好。不然既傷孩子的自尊,又傷父子感情。道理很簡單,每個人做事情都需要別人的鼓勵,尤其是來自親人的鼓勵和幫助。我們平時工作,領導表揚一次還高興半天,何況是孩子?當然,家長表揚孩子要實事求是,不能毫無根據地誇讚,更不能以偏蓋全、認為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好,最後搞成「護犢子」,那就會適得其反。
其二,要當參謀,不要當司令。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最容易犯的毛病是指揮孩子做事情,好當司令。這樣孩子在做事情的過程中就失去了主動性,也不能發揮想像力和創造性。最後培養出來的孩子多半是逆來順受、毫無主見,孩子長大了也將無所作為。正確的方法應當是:為孩子當好參謀,力避當司令。每臨一事,孩子行動前幫孩子制定行動方案;行動中孩子遇到困難,為他們出主意、想辦法;行動結束,幫孩子總結經驗教訓,做好善後事宜。這樣你的孩子才能打一仗、進一步,在生活中學到常識,在行動中鍛煉才幹,在與你的交往中積累經驗。
其三,要當演員,不要當評論員。言傳身教、現身說法、為孩子做出表率和榜樣,是家長培養、教育孩子最有效的方法。這方面耳熟能詳的案例,無論是中國古代還是當代都數不勝數。在古代先有「孟母三遷」、「曾父殺豬」;後有「岳母刺字」、「陶母教子」。在當代,先有朱德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家風的形成,後有全社會「學習型家庭」建設,都是家庭教育的典型經驗。這些家長在教育孩子過程中,無一例外都強調了「親歷親為」四個字。我們把這種教育方式叫做家長要有當演員的意識,即家長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孩子們做示範,而不能光動嘴不動手,光說不練,只當評論員、裁判,不當運動員。只要求孩子干這干那,指責孩子這不對、那不行,孩子從來沒見過父母是怎麼做的,讓孩子無所適從。這樣的教育肯定與父母以身作則的效果沒法比。
其四,要用「籠子」,不要用「繩子」。所謂用「籠子」,只是一個形象的說法,即給孩子的行為划出邊界,讓他們在你所劃的邊界內活動,而不能越界。家長只所以要為孩子的行為劃邊界,是因為孩子年齡小,腦子裡還沒有建立起「對」、「錯」的概念和標準,很容易行為出格,甚至闖禍。可惜有的家長雖有約束孩子的意識,但行為欠妥、方法失當。如把孩子鎖在家裡不讓出門,或出門跟蹤、動輒得咎,恨不得用繩子把孩子捆起來,以防孩子惹事生非,這些做法都是錯誤的。這樣做不僅起不到教育孩子、糾正孩子錯誤行為的作用,而且造成孩子更嚴重的逆反,等於人為地葬送了孩子。
上述四條,被公認為家庭教育的「金律」,是以前無數家長教育孩子實踐經驗的總結,希望對現在的家長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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