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共用的遊戲賬號,離婚時該怎麼分?
苦日子
多放兩顆糖
熬一熬就過去了
2018/05/15
這是米唐先生剝的第72顆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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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件事,挺荒誕也挺正常。
家裡大人的朋友,有個女兒,94年的和我一輩,最近在鬧離婚。
那個男的是95年的,兩個人根本不成熟,還是玩網遊時認識的,然後同城見面,天天玩遊戲升級,有共同的愛好,然後就結婚了。
你們說,就這麼個事,倆人能成已經挺稀奇的了,而且當初本來家裡人也不看好,但女兒就是喜歡,執意要在一起。現在婚姻維持不到半年,就要離了。
女兒天天哭著跟她爸說,她受不了那個男人,太不會心疼了,天天跟她吵架。雖然不希望女兒離婚,但她過得這麼痛苦,還是離了好。
可是正常離婚分財產也很容易,商議好了房子賣掉錢一人一半,車子歸我女兒,這些是作為父母輩的談妥的。
但最終兩個孩子不幹了,他們不在乎房車,但一定要完全帶走遊戲裝備和賬號,互不相讓。
兩人都說,這是他們打了好久才到現在的級別,兩人一起打的,憑什麼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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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家長和我說完,看得出他們也挺犯愁的,感覺他們特困惑,彷彿兩代人之間的婚姻觀隔著一道牆,互不理解,也互不相讓。
我覺得,其實兩個人愛的並沒有錯,只是他們不會維繫,兩個人因為興趣相識,但兩個人的交集也僅僅是興趣。
雖然因為遊戲相識,但這多少也算是一種志趣,如果兩人相愛,卻志趣不投,這將會是一件很殘酷的事。
回到家裡,他抱著學術論文徹夜研讀,而她卻在另外一個房間里練聲、彈吉他,想想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場景?
大多數情況,如此的兩個人可以相愛,將會很痛苦。
痴情的錢鍾書先生,曾對楊絳先生評價說:在遇到她以前,我從未想過結婚的事,和她在一起這麼多年,從未後悔過娶她做妻子,也從未想過娶別的女人。
拋去時代背景,單說作家的身份,兩人寫作時可以探討字句,閑暇時也能坐下聊天,有了志趣相投,也有了天地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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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起打遊戲算志趣么?
算,當然算。只是志趣這東西,愛情里沒有它會缺少根基,但若全是它,便如同只有根基沒有磚瓦的泥土,蓋不起高樓。
曾經結識過一對情侶,兩人都在酒吧駐唱,時間久了因為彼此興趣最終走到了一起。
拍拖的時候,男方大宴賓客,信誓旦旦地聲稱,不出一年就要和她領證結婚生寶寶。
可等兩人同居不到一個月,男方便主動提出分手,理由很簡單,他說,這姑娘晚上睡覺不老實,半夜動不動把我踹醒。
假如你覺得這個理由有些搞笑,我再給你講另外一個,可能你立馬釋懷。
大學時化學系有個姑娘,愛上同系的某個師兄,兩人天天泡在自習室,往返於實驗室和寢室之間,交往三個月,從沒牽過手接過吻吃過飯。
然後,三個月後的某一天,姑娘氣憤地告訴我說:天哪,我靜靜地看著眼前這個男人,翹著蘭花指吃完碗里的所有雞蛋湯……然後,我們就永遠地散了!
我也沒曾想過,愛情竟會如此脆弱。隨著慢慢長大,見過的「愛情」變得多了,漸漸明白除了興趣,還有信任、寬容、了解、習慣、生活、家庭、條件等等磚頭瓦塊,共同支撐起一份愛情。拆掉一塊,平衡便可能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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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每個年代都有每個年代結合與分手的理由吧,就好像我們死也不願相信,老一輩的兩個人,可以為一塊窩窩頭許給對方,甚至結婚前從沒見過面,離婚後一個人居然要為另一個人守一輩子寡。
但無論哪個年代,愛情都是脆弱的。
女兒爭執著一個不值錢的遊戲帳號,或許是真的喜歡這款遊戲,或者是一時賭氣怨恨對方,又或者是真的留戀過往:我們相愛過,但你為什麼不懂得珍惜我。
可是,她卻沒有弄懂,遊戲只是契機,是吸引兩個人走到一起的機遇,卻不是愛情的全部。真正需要兩個人維持走下去的,是兩個人之間的信任和默契,是兩個人的品質和價值觀,是生活的態度,是精神是性,等等太多。
可是,弄懂這些如今已經有些遲了。
不過沒關係,時間還長,我們都會遇到那個剛剛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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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都來了
多拿幾顆糖再走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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