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留學生漂亮逆轉!移民局前腳粗暴喊遣返,後腳妥協一天給簽證!
恩,移民局的高出錯率,我們算是時有耳聞了。
不管是審核申請,還是說要拘留、遣送當事人;
他們這種「先做了再說」,「寧可錯殺」的辦事態度,往往造成了不少「冤案」。
最近一位中國女留學生,曲女士(音譯)的例子就是這樣的。
申請人在4年前遞交了學生簽證的續簽申請,4年來毫無移民局的音訊;
卻在申請人等不下去決定預約面簽的時候,移民局突然發作似的跑了出來,
一出來就是想要手段粗暴的拘留、遣返當事人。
幸虧這樣的事件被英媒報道了出來,或多或少迫使移民局正視自己的錯誤,或者逼著他們有所「妥協」。
總之,在短短的24小時之內,移民局就給出了個「反轉」結局。
「曲女士終於拿到她等待已久的簽證,而且,移民局還一次給了5年!」
話說從頭,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
就在5月1日的那個清晨,也就是才兩周前,曲女士和她的未婚夫鄧肯,被迫從睡夢中被驚醒...
6個移民官員,在清晨5點半,用力敲著他們家的大門。
門一開,他們不由分說地闖進來,東搜西找,然後跟曲女士說:
「你沒有留在英國的合法身份!」
「你是個違反移民法的人!」
移民官員的手上還拿著手銬,很顯然地,他們是有意想要把曲女士給拘留起來。
在曲女士和她未婚夫的家待了約25分鐘後,移民官員才發現他們搞出了大烏龍…
然後像是沒事一樣,移民官員說他們檢查完了,沒問題了,接著拍拍屁股走人。
留下了還余魂未定的曲女士,以及她因為過度驚嚇而坐在地上哭泣的未婚夫鄧肯…
原來,今年29歲的曲女士,是在2010年來到英國的。
在那之前,她原本是在深圳的一間護理學校學習。
當時,一間英國大學的招生官來到了她的學校,鼓勵那裡的學生前往英國留學;
目的呢,是要為(現在已經岌岌可危的)NHS醫療系統招募人才...
當時,曲女士是唯一一位通過所有考試的學生。
於是,她就靠著獎學金,來到英國學習健康和護理專業。
到了2014年,曲女士想繼續留在英國學習商科,便向移民局遞交了學生簽證的續簽申請。
只不過,後來因為托業弊案的風暴,所以曲女士和其他許多申請人一樣,都面臨了語言成績被重新審查。
移民局給她寄來了一封信,說是她的案件很複雜,正在審查當中…
不過信中也說了:「他們會儘快做出決定。
並且,這封信的內容也不會導致他們採取遣送的動作。」
就這樣,自從收到這封信以後,
曲女士說她就再也沒有移民局的消息了。
由於移民局的沉默,以及對於未來充滿不確定性,讓她非常擔憂。
所以,她從2015年開始也找了律師來協助處理她的案件。
律師在去年也有幫她聯繫移民局,移民局的回復則是「案件沒有任何新的進展」。
而且,從2014年開始,她的護照因為簽證申請的關係就一直被押在移民局那,
讓她除了只能待在英國以外,哪裡也去不了,自然也無法回家探望親人。
她說:
「爺爺奶奶老了,身體也不好,我卻不能回去看看他們。」
她從小是祖父母帶大的,這讓她感到非常難過…
曲女士和她的未婚夫鄧肯是在2015年結識的,本來打算在去年9月結婚。
他倆當時興高采烈地把結婚場地給訂好了、邀請函也都發出去了;
結果卻因為曲女士遲遲拿不到護照的關係,婚禮被迫取消。
在那之前,曲女士的律師曾向移民局兩次申請過她的護照複印件,好讓他們能順利登記結婚;
但是,卻仍然沒有收到移民局的任何回應。
這樣漫長無盡地等待實在不是辦法。
曲女士和鄧肯決定在今年4月花了超過2千鎊的費用,預約了當天就能出結果的面簽服務。
預約的日期就訂在昨天,也就是5月16日。
結果,預約的時間都還沒到,
就發生了前面提過的,移民官員莫名其妙闖進他們家的烏龍事件。
「他們用力地敲打著我們的窗戶和門。」
「我們先是非常震驚,然後感到疑惑,我們究竟做錯了什麼?」
鄧肯氣憤地說著。
「他們闖進來後什麼證件也沒有出示。
我一開門,其中一個移民官員就把手放我身上,把我往後推,然後後面就跟了6、7官員也闖進來。」
鄧肯覺得非常不解,為什麼移民局會在曲女士即將面簽的兩個禮拜前把矛頭指向她?
《衛報》在這周三把這件事情給報了出來,並且要求移民局「給個說法」。
就在昨天,移民局的發言人還大言不慚地說:
「曲女士從2014年1月開始就一直非法滯留在英國,我們在今年的1月份給她發了遣返令(removal notice)。
她過去根本沒有遞交任何申請,一直到她最近申請了面簽服務。」
曲女士和鄧肯覺得移民局的說法根本是子虛烏有。
鄧肯說:
「我們從來就沒有收到什麼遣返令,況且我們的律師也沒有收到!」
曲女士的律師也說:
「我們從來沒有收到任何移民局的回復或聯繫,是和曲女士在2014年所遞交的續簽申請有關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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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或許是媒體的曝光,增加了移民局方面的壓力。
就在短短一天內,移民局的態度出現了180度的大轉變。
一個整整拖了有4年之久的續簽申請,移民局就在一夕之間給「核准」了。
收到好消息後,曲女士開心地說:
「我立刻給我在中國的爺爺奶奶打電話,他們都哭了。
我現在最想做的事就是馬上訂一張機票,飛回去看他們!」
同時,這對未婚父妻也開心地表示,「他們終於可以重新規劃婚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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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雖然終於等到了好消息,鄧肯還是氣憤地表示:
「如果最後註定是這種結果,為什麼之前非得讓我們經歷那麼糟糕的一切?」
」整個移民政策、整個移民系統,都是有問題的!」
其實,移民局發生失誤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我們經常可以在莎粉平時的諮詢中,或者麗莎律師行從業的經驗中,看過不少移民局在各方各面曾經出錯的例子。
更多時候,麗莎建議莎粉們平時可以多了解一些相關的基本規定,這對於維護自己的權益一般能夠帶來幫助。
從曲女士的故事中,我們可以提出幾點來說明:
1. 我們推論曲女士的情況,她最初是拿著Tier 4普通學生簽證來到英國。
她說了,她在後來提出了續簽。
這邊我們要強調的是:
假設她在申請續簽的時候,當時的簽證尚未到期(也就是在原有的簽證到期前就遞交了新的申請);
那麼,根據移民法的規定,她原本的學生簽證,是可以合法地一直延續下去,直到她的申請有了結果的。
所以說,即便她等待了4年這麼久,她都是屬於「合法」居留在英國的。
而這一點不只是體現在學生簽證上,就連其他類的簽證也是一樣的。
比如說,某莎粉持有兩年半的特許簽證,他或她在現在的簽證到期前提出了續簽申請;
那麼,儘管移民局在審核的期間,已經到了該簽證的到期時間,該簽證效期也是持續延續下去的;
該位莎粉也依舊算是合法持有特許簽證,直到移民局的審核結果出來為止。
2. 我們假設曲女士的學生簽證申請,如果是遭到拒絕的話,應該要怎麼辦呢?
目前,學生簽證,或者是其他類的積分制的簽證,像是工作簽證、投資移民和企業家移民等等,已經不再具有上訴的權利。
對於沒有上訴權利的申請,申請人在自己的申請被拒絕之後,能夠嘗試的是向移民局提出行政複議(Administrative review)。
如果移民局在行政複議後,仍然維持原先的拒簽決定;申請人可以再進一步提出司法審核(Judicial review)來進行挑戰。
當然,像曲女士的情況,由於她有英籍伴侶,她也可以考慮申請配偶簽證的。
假設她是在學生簽證仍然有效的期間(也就是該簽證還沒到期,這邊指的是Tier 4學生簽證,而不是學生訪問簽證);
她是允許在英國境內轉成配偶簽證的。
但假設,曲女士是在學生簽證被拒絕之後,才想要申請配偶簽證或者未婚妻簽證;
那麼,由於她的申請已經被拒絕,她在英國就不具有合法身份了;
這時候,她只能選擇回國重新申請配偶簽證或者未婚妻簽證了。
這裡有一點要特別說明的是:
雖然像曲女士和鄧肯這樣,他倆還沒結婚,但是只要他們能證明兩個人有一起同居至少兩年的時間,也是可以申請配偶簽證的(當然,還需要滿足其他收入和語言等要求);
並不是兩個人一定要結婚了,才可以申請這類簽證。
所以,想要申請未婚妻簽證還是配偶簽證,是必須依照他們的實際狀況來做出判斷的。
3. 從新聞的報道中,我們可以知道,曲女士的申請已經遞交上去4年的時間了,但移民局直到現在才作出決定。如果遇到移民局這種嚴重拖延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移民局由於經費減少,現在工作人員不足,案件普遍處理緩慢。
但是如果出現嚴重耽擱的情況,當事人除了可以寫信催促之外,也可以讓自己當地的國會議員來出面給移民局聯繫。
案件出現耽擱是屬於行政程序的事情,這是屬於國會議員過問的許可權之內。
移民局對於議員的詢問,一般會在28天之內給以答覆的。
如果在議員介入之後,案件仍然沒有得到快速解決的話,當事人根據案件的性質和耽擱時間的長短,是有理由提出司法審核的。
司法審核在費用問題上是遵循民事訴訟的原則的:一般是輸者需要賠償贏者的律師和法庭費用的。
移民局對於這類案件是比較重視的,反應的速度一般也比較快。
案件一般在審核程序正式開始之前就會得到解決的。
像曲女士的案件被無緣無故耽擱了4年的時間,是有理由來提出司法審核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也許案件會更早得到了解決。
我們到現在雖然不知道,曲女士到底是提出了什麼申請;
也不知道,她現在到底拿到的是學生簽證續簽、特許簽證,或者配偶簽證。
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移民局已經意識到自己在這件案件上的處理是失誤的,因此他們才會那麼快來處理這個案件。
不過,好事多磨,雖然虛驚一場,曲女士終於可以和她心愛的人在英國安心生活了。
麗莎在這裡衷心祝福她和家人生活愉快,萬事順心。
麗莎也同時祝願所有的莎粉,永遠不要有曲女士這樣噩夢般的經歷。
最後,針對今天的文章,如果莎粉們有任何跟英國移民相關的問題想要詢問,都可以聯繫麗莎律師行。
另外,如果您身邊也有發生類似今天故事中曲女士的例子,或者是其他被移民局錯誤對待的事件,都可以直接在《麗莎知道》留言告訴我們;
掃一掃,麗莎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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