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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寸步不讓,才能讓自己過得更好

離婚時寸步不讓

才能讓自己過得更好

chapter 1

說一個表姐朋友的故事。

表姐的朋友叫思思。

思思和陳強結婚快四年了,思思自己名下有一個攝影工作室,陳強是一家傳媒公司的創始人,條件很優越,儘管年紀比思思大了整整十歲,但思思絲毫不在意。

後來,由於陳強的經營不善,公司倒閉了。為了東山再起,陳強想去外地發展事業。但思思不同意,她覺得自己的收入已經完全夠養活一家人。

僵持之後,陳強還是去外地發展了,事業也蒸蒸日上。這時候陳強叫思思關掉自己的工作室,但思思卻認為自己對這個影樓傾注了很多心血,堅決不同意。而且她認為陳強在這件事情上太過大男子主義,只考慮自己想法,根本沒有考慮自己的感受。

終於有一次,兩人在電話里因為對未來的發展意見不同而大吵,一氣之下陳強提出離婚,而陳強為了讓思思對工作室死心,就找人把思思的工作室給破壞的一塌糊塗。

那一刻,思思的心都碎了,就好像一根原本在燃燒的蠟燭,一下子被燃盡了燈油。

接著,思思和陳強選擇了離婚,陳強其實還想挽回,可思思覺得沒有必要了,同時什麼都沒有要,凈身出戶。

可凈身出戶後的生活居無定,原本年輕貌美的思思好像一下子老了十歲。

chapter 2

其實我很能理解思思的想法,要是我還是二十歲,我們分手男人要給我錢的話,我會冷嘲熱諷:「老娘我不稀罕你這幾個破錢。」

接著再一把把那些錢扔到對方面前,來表明我的不屑。

可要是換做現在,我不僅要拿走原本屬於我自己的那一部分,我甚至還會和對方討價還價。

現在,很多姑娘在分手時,會把前任送的東西全都扔掉,什麼就算離婚都選擇凈身出戶,因為在她們心裡,感情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潛意識中覺得一旦我接受了這些東西就好像我的感情收到了玷污一樣。

我有個閨蜜就是這樣,曾經分開時就什麼都不要,以為這樣的行為能打動對方,可到頭來,後悔不已。

人生在世,始終是為自己而活,沒有說少了誰活不下去,是你的終究是你的,物質有時候是我們生活的一種保障。

俗話說的好:「親兄弟都明算賬。」

曾經相愛過的時候,更應該好好結束,各自清零彼此的東西。

(圖片:網路)

· 七醴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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