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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利?羅尼《那一天》:捕捉那些偶然的時刻

汪榮

博士,講師,男,1987年生,湖南永州人。暨南大學文學博士,現任教於海南大學人文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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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理論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做「木乃伊情結」。法國電影理論大師安德烈?巴贊(André Bazin)認為:一切藝術的背後都有著宗教的衝動,那就是要用逼真的臨摹物替代外部世界的心理願望,是人類保存生命的本能。他將這種心理願望歸結為「木乃伊情結」。而這種情結的本質就是「與時間抗衡」。

人類的歷史上,有許多種視覺媒介被發明出來與時間抗衡,最重要的有三種:繪畫、攝影和電影。其中攝影是分水嶺,它的「逼真性」是革命性的,而每秒24幀的電影技術則是將靜態的攝影轉變為活動的影像。當然,繪畫和攝影並沒有因為電影的出現而走向終結,只是轉變了自身的方向。在我看來,攝影別有魅力:它捕捉了日常生活中那些珍貴的時刻,是對日常的頌歌。

這種對日常的捕捉,尤其體現在法國攝影家維利?羅尼(Willy Ronis)身上。維利?羅尼,與亨利?卡蒂埃-布列松和羅伯特?杜瓦諾並稱為人文主義攝影師。1910年出生於巴黎,於2009年9月11日去世。他的攝影作品,都是普通人的生活、各種街區、巴黎的各種風景,但是在他的鏡頭中,這些瑣碎的日常卻充滿了迷人的詩意和優雅的氛圍。他畢生都與攝影相伴,他的鏡頭穿越了法國歷史的不同階段,被稱為「20世紀的最重要的見證人」。而《那一天》,是維利?羅尼的一本「人文攝影故事集」。

《那一天》與其他的攝影書不太一樣。一般來說,攝影書裡面都是攝影作品,都是圖片,最多加上作品的名字,沒有說明性的內容。但是《那一天》的文字很多,圖文所佔的比例各半。書中每一篇文章都以「那一天」開頭,去講述每幅照片背後的故事。通過維利?羅尼的講述,我們重回了拍攝照片的時刻。

那個時刻可能是從凡俗向神聖轉化的時刻。《那一天》裡面好些攝影作品都有油畫的質感,特別像中世紀的聖母聖子之類宗教繪畫。換言之,維利?羅尼在日常生活中挖掘出了「神聖感」。例如《魅力聖誕,1952》,這張照片拍攝的是櫥窗外的一位母親和他的兩個女兒,兩個女兒盯著櫥窗看,他們被櫥窗里的物品迷住了,彷彿在做夢一樣。背景是黑沉沉的,唯有她們的面龐是清晰的、沉靜的。何以如此?

原來,維利?羅尼是利用櫥窗的反光進行的拍攝。他說,「我喜歡這道光線,它為一幅稀鬆平常的畫面平添幾多莊嚴高貴,還抹上了幾許魔幻魅力」。而《高架地鐵,1939》中車廂中被偶然投射的光線突然照亮臉龐的小姐亦是如此。在地鐵嘈雜的噪音中,那位女子如同聖光環繞,而那束光線如同神啟一般的降臨。在明滅之間,是光與影的魔法。和這些畫面相似還有《斷弦,1950》中紡織機前的年輕婦女和《羅訥河畔聖路易港,1952》定格的則是一位女士站在湖畔的房子前靜靜沉思的場景。或許正是維利?羅尼自身的視覺經驗和宗教經驗才使他拍出了如此帶有神聖意味的照片。

這就說到了攝影師和被拍攝對象的關係問題。有趣的是,攝影師本人是一個充滿了想像力的人,一個很會講故事的人。維利?羅尼是隨意拍攝的,在拍攝照片之前,他與被拍攝的對象陌不相識,而他卻在自己的腦海中構想了被拍攝對象的故事。這個故事往往和被拍攝對象真實的經歷千差萬別。

例如,《貝爾維爾,1957》中,維利?羅尼看到一個男人腳邊放著一個行李箱,正在憑欄沉思,於是攝影師就想像這個男人的內心獨白:他是二十五年來第一次故地重遊,而自己年輕的戀人正在等待他。他本來應該在外面飛黃騰達,而到頭來卻一貧如洗。而在拍攝這張照片之後,當攝影師在會館中向別人講述這段故事時,在場的一個男人卻指出,這張照片中的男人剛好是他的父親,他的父親從未離開過他的母親,一切只是攝影師的演繹而已。

維利?羅尼

由此可以看出,攝影師的作品是他自身的「自畫像」,他只是借他人的酒杯,澆自己的塊壘。有趣的例子還有《安特衛普的船閘,1957》,這是一張構圖特別精彩的照片。這章照片充滿了層次感,近景是小女孩在向窗外看,中景是兩個正在作業的水手,願景則是搞出河堤上的人。三個處在不同景別是時空中的人被攝影師拍攝到同一張照片中。就此而言,攝影雖然使用現實的場景作為素材,但是拍攝什麼不拍什麼卻是攝影師自己的創造。攝影,雖然看似是真實地再現著真實的世界,本質上還是一種藝術家的創造,一種主觀能動性的體現。

這種創造需要攝影師的「發現」。在維利?羅尼的作品中,我們可以看到那些最純粹的情感,也看發現那些最動人的瞬間。凝視著那些照片,似乎畫面中的人物鮮活了起來,在和你進行著內心的交流。《蒙特勒伊的波西米亞人,1945》中,一個女孩正在整理髮型,而另一個女孩則幫她扶著鏡子。那個扶鏡的女孩笑意盈盈地望向畫面外的你。

《1954年聖誕,那輛自行車》里,一個爸爸帶著他的女兒站在一堆自行車前,那個男人很窮,可是他的女兒卻一直盯著自行車,她的渴望如此的真實,我們能感覺到她的戀戀不捨,但是她也清楚這輛自行車不可能屬於她。在作為全書封面的《巴黎小男孩,1952》中,一個小男孩拿著法式長棍麵包從街頭跑過,跑得活潑而從容,充滿了青春和活力。看著這些鮮活的面孔,彷彿他們就生活在當下,你會在巴黎的某個街角遇見。但是,這又的的確確是幾十年前被相機定格的瞬間。

「我喜歡捕捉這些偶然的時刻,總感覺一些東西會在此刻發生,但又說不清到底是什麼,只是這些『東西』常常左右著我的心緒,時至今日。當我回憶起這些片刻,仍不禁因感動而窒息。」

維利?羅尼如是說。那些生命中的偶然的時刻,也是值得被記錄和收藏的時刻。如果把時間比喻為川流不息的河流,那麼攝影家就是試圖截住河流的人。縱然「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攝影家卻總能奪回一些吉光片羽。因為這種「奪回」,那些感動被定格在時間的琥珀中,瞬間被轉變為永恆。

現在,隨著技術的發展,攝影不再是攝影師的專利,而是普及化了。相對於繪畫和電影,攝影的確是最容易使用的媒介,只要有一個手機,你就可以隨時隨地按下快門。不過,「按下快門」又並不那麼簡單,需要對生活的洞察力和敏銳的感受力。

好的攝影師,是在與日常生活的互動中產生的,他們既要對生活充滿好奇,又要愛這個世界;既要是人間的觀察家,又要是行動者。維利?羅尼把摁下快門的時刻叫做「黃金時刻」。真正意義上的好攝影,不是「擺拍」,而是「抓拍」。日常生活稍縱即逝,攝影師需要在看到的瞬間快速反應,才能捕捉到那些充滿「靈韻」的時刻。

編輯:小豬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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