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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亞非法組織招攬旅行社業務 一男子擬被頂格處罰十萬元

中新網三亞5月18日電 (趙慶山)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和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男子劉某某在三亞私自組織招攬旅行社業務。5月17日,就網友提供的線索,三亞各涉旅部門迅速查處,擬對劉某某作出處罰人民幣10萬元的頂格行政處罰。

5月17日凌晨,遊客顧先生在網上發帖,稱其與家人報名參加出海一日游,沒想到接待車輛竟是一輛拉貨的「破麵包車」。報名時已經支付300元,司機再次索要300元「上船費」。出海遊玩過程中,遊船公司忽悠交費上二樓享受VIP服務,報名照相才能優先潛水。

監測到顧先生的發帖後,三亞市旅遊整治辦立即於當天上午組織交通、工商、物價、旅遊質監、旅遊警察等涉旅部門,對其反映的問題展開聯合調查。

經了解,顧先生和妻子通過一名司機的推薦,報名參加揚帆遊艇西島一日游,報名費為每人150元。司機收取報名費後,將顧先生和妻子送到揚帆遊艇碼頭交由劉某某,由劉某某以個人的名義與遊客顧先生簽訂旅遊合同並安排上「揚帆之星1號」遊艇遊玩。

據查,劉某某與三亞揚帆遊艇俱樂部有限公司簽訂了一年「揚帆之星1號」遊艇的租賃合同,合同期限為2018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8日,劉某某將組織招徠的遊客安排上遊艇遊玩。劉某某開展組織、招徠旅行社業務但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及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涉嫌未經許可招徠、組織、接待遊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三亞市旅遊質監局擬對劉某某作出頂格處罰10萬元的行政處罰。

與此同時,該市交通局責令三亞揚帆遊艇俱樂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揚帆之星1號""揚帆之星2號"兩艘遊船的海上一日游經營活動。其涉嫌的相關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正在調查處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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