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論壇 停車位豈可違法「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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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文章來自於《上海法治報·交通安全周刊》2018-05-17
滬西某小區一位業主近日購車後,嫌停車場地距家500米不方便,遂突發奇想,欲將自家窗下一塊約4平方米的綠地改造成停車位。物業聞訊趕來勸阻,這位業主卻表示:這塊綠地在自家窗戶下,適當改動與別人無關。直到現場有人直接向有關部門投訴,這幕鬧劇才被制止。
眼下,購車容易停車難是眾多小區業主普遍遇到的頭疼問題。個別業主不是妥善找途徑、合理想辦法,卻把歪主意打到自家窗外和門前的空地上,有意無意地認為這些延伸空間個人有權處置,並不妨礙他人權益。殊不知,門前、窗外並非私家領地,而屬於小區公共區域;綠地擅自變性改成停車位,無疑漠視和侵犯了公眾合法權益,當事者理應保持清醒、懸崖勒馬,倘執迷不悟、一意孤行,則不僅會引發眾怒,還將受到相關法規的懲處。
誠然,緩解停車難,個人想辦法、出主意並沒錯,但途徑、手段要依法規範,少一點「情急之下」的違法衝動。以犧牲公眾利益為代價,用荒謬可笑的理由「開發」停車位,則是行不通的「死路」。當然,社會各方也要多為破解停車難獻計獻策,這是問題的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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