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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錦衣衛發明的「彈琵琶」,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酷刑?

"彈琵琶"之刑完全可以列為滿清十大酷刑之首,創始於明代,是錦衣衛和東廠特務組織用於刑訊逼供的一種手段,由於太過殘忍,史書記錄隱晦,綜合來看如下:

人犯脫去衣服,光身雙手捆綁舉上栓住,此時肋排凸獻,僅一層皮和神經組織,用匕首類刀,如彈琵琶之牛骨撥片,用刀刃側面在肋排上來回劃拔,宛如撥彈瑟琶。

無論你是江洋大盜,山匪路霸,經過此刑,無不血肉模糊,白骨顯現,其痛苦宛如挖心,但又不會馬上斷氣,人犯一旦拉入錦衣衛行刑室,無不魂飛魄散,屎尿橫流,任何滔天大罪立馬招供!

不過,有幾個例外,特別講述如下:

這才是真正的、經典的"彈瑟琶!

(膽小莫入)

東廠和錦衣衛的真正老大是那個閹人,文肓大太監魏忠賢。

那個忍住酷刑的是一個朝廷小官,能貪就貪,能拿就拿,和魏閹一黨熟,和當時與閹黨誓不兩立的東林黨人也熟。

天啟5年(1625)錦衣衛老大許顯純奉魏閹人指示、審訊這個小貪官汪文言,以圖取得供詞,摧毀以鐵骨錚錚聞名的東林黨首領揚漣。

許顯純喝令汪文言脫了衣服,兩個錦衣衛用大彎鐵勾從肋排穿入,一索子拉起離地,在汪文言驚天動地的慘號聲中,一個酒氣熏天的錦衣衛拿出私密武器一一鐵絲刷,沾上桶中鹽水,一刷子從背上橫刷而過,頓時血肉橫飛,鮮血迸濺,無從言狀的痛苦令汪文言痛死過去!

這樣的審訊進行了多次,終於汪文言鬆口了,他用一絲微弱聲音對許顯純說:你要我承認什麼,我承認就是。

許顯純欣喜萬分,說道:"只要你說揚漣收取賄賂,作口供為證,就放了你"。

短暫沉默以後,一個微弱聲音響起:

"這世上沒有貪髒的揚漣"!無畏的東林黨人經受了比"彈琵琶"還要殘忍的酷刑,直至落氣,留在世上的最後一句話是:不要亂寫,就算我死了,也要與你對質"!

天啟五年(1625)四月,東林黨人大哥揚漣下牢房。

與汪文言同樣的酷刑,每五天過一堂,打得揚漣"下頜脫落,牙齒打完一地,供詞依舊空白。許顯純用上鐵刷,幾次下來,體無完膚,史稱:皮肉碎裂如絲!

魏閹下令,必須死!

許顯純用銅錘砸揚漣胸膛,肋排寸斷完。

用裝土布袋壓身,居然不死,喪心病狂的許顯純用鐵釘釘入揚漣耳朵,揚漣鮮血滿身,神志模糊,自知不久於人世,乃用指沾血,寫下血書。

天啟5年(1625)七月二十四日,許顯純用一根大長鐵釘,釘入揚漣頭頂,揚漣立斃。年54歲。

血書的最後一句:大笑大笑還大笑,刀砍東風於我何有哉!

崇禎繼位,賜死魏閹,腰斬許顯純,客氏招供,得知魏閹賜死懷孕嬪妃,崇禎怒極,重新挖出魏閹砍去首級示眾,許顯純凌遲千刀!

明朝就是這樣在血雨腥風中飄搖,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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