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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為什麼選擇再婚,聽聽她們怎麼說的!

離婚對一個家庭來說,並不是一件好的事情,尤其是對於孩子而言,可能會導致孩子,缺失了父母其中一方的關愛或者陪伴,從而造成心理上有一些陰影。但是如果不是到萬不得已,一般的女人是不會選擇離婚。但是一旦女人下定決心要離婚,那也就是失望到了極點,這時候怎麼挽回也挽回不了。有的女人可能在離婚後,就會遇到一個對的人選擇再婚。其實這也並不表示他們心裡就沒有酸楚的事情。那麼為什麼有的女人在離婚不久後就選擇了再婚呢,順便看看這六位離婚女性的說法。

李軍女士今年三十二歲,她說,我和前夫結婚之前談了兩年戀愛,彼此之間是比較了解的,而且我們對婚姻的態度,一直是抱有很積極的狀態,婚後我們忙於各自的工作,發現我們當初對於婚姻的一種渴望,與現實的情況越來越遠。終究我們還是被現實生活所打敗,那種心裡的落差感越來越強,隨後隨著我們工作忙,溝通少也就結束了這一段婚姻。結束這段婚姻之後,我自己休整了一個月。後來在一次偶然聚會上認識了現在的老公,我們在各種交流談心的過程中發現,彼此很相似,也被對方所吸引,所以就選擇在一起。

李利女士青年今年二十九歲,她說,我那麼快選擇再婚,或許在很多人看來,覺得我的做法,不夠成熟,但是我覺得我跟前任老公,終於結束了那兩年的痛苦回憶,遇到一個對的人,我不想再錯過,所以,在離婚後不久,遇到現在老公,我就立馬選擇跟他結婚。

謝丹丹今年三十五歲,她說,跟老公離婚五個月後就選擇再婚,我自己做出的選擇,父母朋友都沒有反對,他們都很支持,覺得只要是我根據自己的心做出的選擇,他們都會支持我。

吳淑紅女士今年三十五歲。她說,我是在跟老公離婚才兩個月,在一次相親活動中認識現在的老公。我們認識後沒多久,就被對方所深深的吸引,而且我們都渴望得到一個比較健康的婚姻,也感覺時機成熟了,所以很快就選擇了結婚。

周君梅女士今年三十歲,她說,選擇跟老公離婚,我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如果不合適還在一起也是沒有必要,選擇跟現在老公結婚,我同樣是經過了深思熟慮的,雖然我只是考了兩個月,但是我該了解的都已經了解,所以認定了這個對的人,我就要努力追求,不想繼續浪費時間。

王點點女士,今年三十三歲,她說,和前夫離婚後,我一個人帶著五歲的女兒生活,這中間的艱辛也只有自己知道,在離婚後五個月的一天,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對我和女兒都很體貼照顧,我沒有理由不選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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