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食堂關了,然後呢?
本次滴滴順風車乘客遇害案件發生後,有不少媒體關注到了案件發生的時間:半夜。這當然是一個重要的新聞要素,但如果在標題和導語中刻意放大它,可能會引來部分讀者的反應:為什麼要半夜出門?為什麼半夜還要打順風車?為什麼不打計程車?如果走得再遠一些,很可能就會陷入「受害者也有責任」的誤區。很少有媒體會明確指責受害者的責任,但通過遣詞造句以及對特定元素的放大,容易引導讀者產生這種聯想。
滴滴順風車女性乘客遭司機殺害一案發生後,部分媒體有違人倫底線的報道引發了眾怒。其中最為過分的當屬公號「二更食堂」,這個隸屬於一家融資數億的新媒體公司的大號,在文章中使用了對死者不尊重的低俗內容,引發了受眾的強烈反感。壓力之下,二更創始人發佈道歉信,稱永久關停「二更食堂」,並將CEO李明免職。
二更食堂部分稿件內容。(網路圖)
其實,在對本事件的報道中有違背倫理之舉的不僅僅是二更食堂。在朋友圈流傳的截圖中,我看到有地方媒體的編輯記者因為稿子在社交媒體上獲得了超過百萬的點擊而欣喜萬分,稱是自家媒體實力的體現,然後附上兩個大拇指。有公號編輯在獲得超過百萬點擊之後掩飾不住欣喜的表情,連續發出三個「愉快」表情。
這些在悲劇發生之後只顧追隨熱點獲得流量,對受害人毫無同情和尊重之情的例子,當然是所謂「人血饅頭」的最直觀體現,是嚴重違背媒體倫理的做法。
不過,除了這種明顯的、極端的案例之外,在針對性犯罪的報道中,媒體可能會犯下的倫理錯誤還有其他很多種。有一些在我們看來已經司空見慣的報道方式,其實也帶有不當的成分。
對「受害者也有責任」的暗示
本次滴滴順風車乘客遇害案件發生後,有不少媒體關注到了案件發生的時間:半夜。
這當然是一個重要的新聞要素,但如果在標題和導語中刻意放大它,可能會引來部分讀者的反應:為什麼要半夜出門?為什麼半夜還要打順風車?為什麼不打計程車?
如果走得再遠一些,很可能就會陷入「受害者也有責任」的誤區。很少有媒體會明確指責受害者的責任,但通過遣詞造句以及對特定元素的放大,容易引導讀者產生這種聯想。
發表於學術期刊《Feminist Media Studies》的一篇論文回顧了此前對性犯罪媒體報道的研究,總結出一種典型的現象:如果受害者的穿著、行為較為開放,她很可能被描繪成「不檢點」的「破鞋」;如果受害者的穿著和行為都很「妥帖」,如果她採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來保護自身的安全,要麼她就被會描繪成「完美受害者」、「不幸的天使」;一旦受害者的穿著和行為中有一點點不夠小心的地方,她就會被暗示成「她自己也要負一定的責任」,乃至「咎由自取」。
《牛津犯罪學研究百科》的一篇文章也指出:對受害者「出現在錯誤的時間和錯誤的地點」的暗示,是非常不應該的。它不僅對受害人非常不公平,還會將本應聚焦在施暴者和助紂為虐者身上的目光移開。
眾多網站新聞標題都以空姐一詞,概括整個事件。(網路圖)
在本次事件的報道中,還有一個元素被放大,那就是受害者的職業:空姐。
在中國,空姐是一個被「性感化」(sexualize)的職業。人們刻板印象中的空姐都是年輕漂亮、膚白腿長的形象。因此,一些媒體在標題和導語中對這種職業的放大,可能會進一步加強「受害者責任」的暗示:長相普通的女孩半夜打車就算了,長得這麼美也不注意保護好自己?
其實,在針對性犯罪事件的報道中,受害者的職業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元素(除非是在工作場合遭遇暴力的)。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文化傳播部門曾經製作過一份《性犯罪報道指南》,其中明確說到:「避免發布受害者的個人信息(比如姓名、職業、種族、宗教、性向、是否殘疾等)及其伴侶的信息,除非這些信息對理解暴力事件非常重要。」
當然,有人會說:空姐的職業和她半夜打車是有關的,有助於大家理解這一職業工作的不規律性。這是一條說得過去的理由,但是如果選擇在標題、圖片等元素中刻意放大空姐職業、外貌特徵、身高等信息,就屬於在倫理上並不恰當的做法了。
同樣,對施暴者的報道中也不應存在刻意的暗示。來自加拿大的這份指南中舉例說:「兇手小時候曾經遭遇過性暴力」就是一種不恰當的表述,它暗示遭遇過性暴力的男孩長大後可能會成為強姦犯,而這是沒有科學證據支持的。
對刺激內容的追求
超過了對報道原則的遵守
性和犯罪都是天然能夠挑動讀者閱讀興趣的主題,當這兩個主題碰到了一起,就更具備吸睛效果了。然而,一旦追求內容上的聳動和刺激,就非常容易越過新聞倫理的那條線,這次二更食堂的事件就是一個極端的例子。
美國職業記者協會(SPJ)的倫理守則中包括一條:對新聞報道可能會影響到的人表現出同情心。尤其是在涉及青少年、性犯罪受害者的時候,更要增強敏感性。
也就是說,在報道性犯罪的時候應該更加敏感和小心,而不是更加煽情和聳動。
澳大利亞的全國女性安全研究機構曾經發布一份關於媒體對性暴力受害女性報道的研究報告,其中一條主要結論就是:在針對女性性暴力的報道中,媒體還是經常進行煽情、聳動化(sensationalized)的處理。
這種追求刺激的做法有很多負面影響,它是對受害者的不尊重,是對大眾關注性犯罪的刻板印象的進一步加強,在一些極端案例中,還會導致報道的失實。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著名雜誌《滾石(Rolling Stone)》 2014年發表的一篇關於弗吉尼亞大學性侵案的報道。
在當時的報道中,《滾石》雜誌聲稱:一名弗吉尼亞大學女學生2012年曾在該校聯誼會聚會時遭暴力輪姦。在採訪中,這名化名Jackie的女生使用了非常生動和直接的語言來描述當時的情景,這正符合了媒體對刺激性內容的追求。此後,記者沒有通過其他信源對該女生的說法進行交叉印證,而是單方面採信了她的描述,讓她成為了唯一的信源。結果報道發布之後,失實之處被其他媒體曝光,《滾石》不得不撤回報道,並且面臨了幾十年來最嚴重的一次信譽危機。
《哥倫比亞新聞評論》對這期事件發布了非常詳細的調查報告,稱之為「一個本來可以避免的錯誤」。這個錯誤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於編輯記者對刺激性內容的追求導致的。
和性犯罪的整體狀況不符
我們對性犯罪的印象,大多來自我們閱讀和收看的媒體。因此,從總體來看,媒體是否對性犯罪有一種恰當的呈現,將會深刻影響大眾對性犯罪的理解。
和這起滴滴乘客遇害案類似,我們在媒體上讀到的性犯罪大部分發生在陌生人之間。也就是說,「危險的陌生人」是一種最常見的案件模式。在不少報道中,這種「危險的陌生人」還往往是窮人、鄉下人、有色人種等。
然而,根據《牛津犯罪學研究百科》提供的數據,在現實中,只有大約10%的性犯罪是發生在陌生人之間的。也就是說,90%的性犯罪都發生在熟人之間。但是,人們往往會自然地認為:性侵、強姦這種事情是發生在兩個不認識的人之間的,這正是因為媒體報道大多關注的是陌生人性犯罪。
即便報道了熟人之間的性侵,也往往採取不同的用詞,比如說用「發生了性行為」而不用「強姦」,用「齷齪」、「卑鄙」而不用「暴力」、「強迫」。
這種和現實情況不成比例的扭曲式報道,會帶來不少負面的影響。其中最明顯的一個就是:熟人之間的性侵被忽略,被認為是「不常見」、「不容易理解」的。人們會下意識地猜想:既然雙方認識,這是否並非性侵?熟人之間,怎麼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
與之類似,絕大部分的性犯罪都發生在私人空間里,但我們從媒體上讀到的性犯罪大多發生在公共空間:城市裡的小巷、小區的暗處、公共交通工具上……這也會影響人們對性侵的判斷,甚至會讓一些人認為:既然都進入了私人空間,還能算作性侵嗎?
以上都是媒體針對性犯罪的報道中常見的倫理失范行為。倫理問題並沒有絕對的標準和答案,重要的是去思考不同的行為會給不同的相關方帶來怎樣的後果,而不是機械地套用教條。
責任編輯: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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