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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你的房子,不要你的彩禮,也不會幫你,有錯嗎?

近日,廣州某論壇上一個帖子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樂樂(化名)與男友要結婚了,她正與男友籌備婚禮。

但是,男朋友提出拒絕在房產證上加她名字,於是她提出一系列婚前要求。男方馬上覺得接受不了。

我們來看看,這姑娘到底有多「過份」:

1.房子不加女方名,女方不要彩禮。

2.不幫男方還房貸,並只願承擔50%的生活開銷。

3.不接受成為全職太太,瑣碎事兩人分擔。

4.女方不照顧男方父母。(男方母親有抑鬱症,可能遺傳老年痴呆)

樂樂(化名)與男友的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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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我就想,哪裡賺來的這麼好的姑娘啊。

每次看到那種結婚前雙方在彩禮、房產和各種經濟條件上面討價還價的種種糾結,那種深陷其中、又不得不然的無奈,我能理解,也很同情。

現在常有人站著說話不腰疼,覺得以前的人很樸實,不談錢,只談情。傻啊。姑且不說老一輩人的婚姻質量有多差,那時是不談房子、不談車,但是「三轉一響」(收音機、自行車、縫紉機及手錶)和之後的彩電、冰箱、空調等,相對於當時的收入水平,不也昂貴得很嗎?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人的結婚,普通人都沒啥錢;房子呢,以分配為主,好單位里,結了婚就分房。所以裸婚很尋常。而且,大家離婚的也少,關於婚姻財產的爭執,不算普遍,也不算嚴重。

但現在,不分男性和女性,都變得斤斤講較了——不,考慮到房價等因素,應該說是「噸噸計較」了。要是在京滬廣深等一線城市,一套房子五百八百萬、甚至一兩千萬;這也很可能是雙方父母一輩子的積蓄了。如果再加上限購等原因,這個房子太寶貴了,說半條命也不為過。

從男性角度來說,傳統觀念還要求他提供房子;但如果不是富比劉鑾雄,誰捨得一出手就送個五百萬(北京房產價值的一半)給別人?所以,他們(他們的父母),非常不情願與未來的妻子(兒媳)分享房子。

不要說房子了,劉鑾雄可是送了甘比整一個商場的呀

另一方面,現在國家號召生二胎,女性只要生育了兩個孩子,就要花大量的時間照顧孩子,事業會大受影響。而且,中國的婚姻法現行的解釋條例當中,主要保護的是資產方的權益,輕視夫妻婚內共同財產;也就意味著,為家庭付出的精力,冒著巨大的痛苦和風險的生育,撫養孩子家務的重任,都是不被法律承認價值的。

從女性角度來說,不能被法律承認價值的勞動,確實沒有必要承擔。如果你希望女方承擔,那就應該有經濟補償。

@中國婦女報今天的官微說:

「國家統計局:一位母親做的事若都僱人 年薪124萬起」:

假如母愛能夠被統計——那麼她是個不帶幫工的大廚師,因為一年內照顧丈夫和他們3個孩子的飲食,要摘洗2190公斤青菜、淘凈1825公斤大米、洗凈4380個盤碟、5110個碗、5840個鍋。

假如母愛能夠被統計——那麼她是個可以承接定製服裝的裁縫,因為一年內她要編織7件毛衣、縫補改122件衣服......

假如母愛能夠被統計——那麼她是個年薪百萬的優秀CEO,因為一年內將母親做的工作都雇別人來做,需要廚師及幫工、保潔員、裁縫、登山及馬拉松運動員、兒科醫生和優秀管家各一名,年薪124萬元起。

——但沒有人會為這些勞動付錢。

我說得直白一點吧:就是說,就算經濟上兩人絕對的AA,只要生了孩子,就是女性被剝削了很大一部分價值。

上文的那位姑娘樂樂,看來是明白人,經濟也比較獨立。她願意AA,一點便宜也不想占,連彩禮都主動拒絕了。這相當於她做了很大的讓步:只要生孩子,她就要額外承擔比男方多很多的責任。

樂樂對男友還是相當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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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的男友為什麼暴怒?

看看網友的態度就明白了。一部分評論就說,「女方太過強勢,以這樣的心態去結婚不真誠。」

「二人結婚,如果相互這樣計較供養父母,一方有事就必然離婚,因為太會算計了,大家就不能理解一下嘛?」

怎麼理解呢?

我們知道,房價高企,現在的大部分家庭,並不具備全款買房的能力,都得分期付款。首付男方付款、只寫男方的名字;只要妻子有出生活費,那麼她就是參與還貸了。但是離婚的時候,房子是歸男人的,妻子幾乎拿不到補償,她參與的還貸就算打水漂了。

圖源:廣西高院 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部分)

婚俗上更常見的是,男方出房子(首付),女方出裝修、家電、車子、參與還貸。一般來說,很少說是男方出了房子,女方分文不出的,這樣的女方,絕對會被罵成狗。——除非是年齡相差很懸殊。

大眾心目中的女方真誠、不算計,是怎麼樣的呢?

1.女方不要彩禮,房子不加名;

2.共同分擔房貸,陪嫁車和裝修;

3.至少生兩個,至少有一個是兒子;

4.願意全身心照顧孩子;

5.願意全身心照顧公婆。

假如女方真的這樣做了,萬一離婚,是怎麼算的嗎?我這裡不提強勢的男方的坑蒙拐騙的可能,僅從雙方都是正常的、守法的公民來說,法律賦予女性的後果即是:

1.房子是丈夫的,妻子的分成極少。

2.車和裝修,貶值非常嚴重。

3.孩子,不管你養到多大,姓是跟丈夫的。

4.如果對方心狠一點,你就拿不到撫養權。

5.你照顧他的爸媽,你自己的爸媽呢?

簡單來說,就是長期以來,男性都是理所當然地佔著女性的便宜的。現在女性慢慢不願意被無原則地吸血了,男方忽然發現占不到便宜了,就罵女人太算計了,太不真誠了:「這樣的婚姻還有什麼意義?還結什麼婚?」

日劇《四重奏》

不信,我就反過來設計一下。

1.女方婚前買了房子付了首貸,婚後男方出錢還貸;

2.男方出彩禮;並給房子裝修,買車子。

3.不生孩子;或者生了孩子跟母親姓。

4.男方在家承擔家務、照顧孩子。

5.有必要的時候,男方辭職,照顧女方的爸媽。

6.如果男性不同意,你們會圍起來批判他。「太算計了」「太不真誠了」「不懂為愛付出」。

有覺得荒唐嗎?可是,女性一直在接受這麼荒唐的設定啊,向來如此啊。怎麼合著她想要正常點的人生,男性就覺得吃虧了呢?

對了,這裡,生孩子這件事還是女人來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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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上海相親角有一位母親替兒子相親。他兒子是北京大學畢業的,要求是啥呢?女孩必須是四大名校畢業的,但是不能漂亮,收入不能高,不能有事業心。當然,他們家也是有底氣的,可以提供一套價值2000萬的婚房。

梨視頻對這位母親的採訪

你說這是什麼要求呢?要求是名校的學歷,文盲的價值觀?

其實也可以理解,他家需要的,是一個低自尊、易被控制的女性,能任由他們家擺布;但同時,又需有「名校學歷」作為嫁妝。至於那2000萬的婚房,跟這個女孩沒有任何關係,她無法變現,也無法從這套房子中拿到一分錢。

這麼一想,這家人的算盤真是打得特別精明,用錢幣的聲響,讓高智商、低自尊的女性來他們家當牛作馬,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了。

祝他們母子倆如願吧。

其實我更想說的,是「換位思考」這件事。很多你覺得習以為常、「沒毛病」的事,我簡單地做一個鏡像對稱,你立馬就能明白了。

假如一位女性家中有錢,要找一位名校畢業的青年才俊入贅,只要求這小夥子腦子必須不靈光,但會給他大房子住,不讓他上班、不給他接觸生意,只需每天留在家裡等老婆回家、哄她開心。有幾個神經病願意干這事兒?

我看過不少帖子,說是男女朋友在談婚論嫁期間,女方在婚前自己買了房子,男方往往會大怒,認為女方太自私。哪怕是女方自己還貸也不行。

——為什麼?因為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財產,他很難圖謀;他希望的是,女方把這錢留到婚後給他首付的房子添磚加瓦,也就是把女方的個人財產變成婚後共同財產,可以被他瓜分。

看到這裡你明白了吧?以為男方婚前買房,是男方的付出和犧牲?不是,他知道那是屬於他堅不可摧的個人財產。但女性還感激涕零,覺得在人家的財富里分了一杯羹,那只是錯覺啊親!

那些至力於把別人的婚前房子「加名」的女性,能做到,當然也不錯;畢竟,這樣你也是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了。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在這房產里出錢,能分到的可能非常少。

日劇《legal high》

古代社會裡,男性才能工作、才有家族的財產繼承權、才擁有財富,女方僅有少量嫁妝,不能工作,無財產;女方被迫以生育價值和照顧家庭的勞動價值來抵扣,換取生存權和地位。

但時至今日,很多城市年輕人當中,女性的財產、收入,不見得比男性低,甚至可能更高,如果還要求女性在提供財產之後,再向丈夫提供與古代女性一模一樣的生育價值和家務勞動價值,並提供崇拜你的情緒價值——你是不是想得太多了?

講真,這個時代太傷人了。如果在北上廣深等地,兩個有房產的男女結婚,就像是兩家上市公司併購一樣,你說兩大公司之間,不談錢只談愛,你是在忽悠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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