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樓市新出6大殺招,16個城市被要求「干這件事」!
5月19日晚上,住建部在官網公布了一篇題為《住房城鄉建設部重申:堅持房地產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的通稿。
在這篇通稿里,住建部宣布了樓市調控的「6大新政」,其中北上廣深等16個城市被點名!
通稿說:近日,針對近期部分城市房地產市場出現過熱苗頭,投機炒作有所抬頭等情況,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通知,重申堅持房地產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並對進一步做好房地產調控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住建部的6點新要求是:
一、要求各地加快制定住房發展計劃,其中明確要求:一線、二線城市要在年底前編製完成2018年至2022年住房發展規劃,並報住建部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實施。
二、要求調整住房和用地供應結構:
1、增加住房和用地有效供給,切實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比例;
2、提高住房用地比例,熱點城市「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不低於25%;
3、大幅增加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用地供應,在新增住房用地供應中的比例達到50%以上;
4、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6個城市要探索推動供地主體多元化,6月底前提出並上報具體實施方案。
三、對購房者、開發商「去槓桿」。
1、要加強個人住房貸款規模管理,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強化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嚴格管控消費貸款、經營貸款等資金挪用於購房加槓桿行為。
2、企業購地只能用自有資金,加強「住房用地購地資金」的來源審查,嚴控購地加槓桿行為。
四、大力整頓規範市場秩序。要嚴肅查處捂盤惜售、炒買炒賣、規避調控政策、製造市場恐慌等違規行為。
五、加強輿論引導和預期管理。其中特別提到——嚴厲打擊利用自媒體公眾號等網路媒體炒作渲染房地產、散布虛假信息等行為。
六是進一步落實地方調控主體責任。住建部將「完善對地方房地產調控工作的評價考核機制」,對工作不力、市場波動大、未能實現調控目標的地方,堅決問責。
對於這份文件及其影響,我的看法如下:
1、這份文件可能跟各地住宅「消化周期」顯著減少有較大關係。近日,媒體披露了湖南長沙等城市,住宅「消化周期」大幅低於「6個月」警戒線的新聞。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目前全國「商品住宅」的現房(沒有包括獲得預售證的)庫存只夠賣3個月左右。即便加上預售的量,全國很多地方也都已經低於6個月。按照國家標準,一個城市房屋「消化周期」12到16個月是正常水平,低於12個月就需要增加供地;「消化周期」低於6個月,則意味著樓市「亮黃燈」,隨時可能出現「供不應求」,必須加快供地。
住建部這份文件的一個重要目的,是催促一二線城市的地方政府「加快供地」。並要求住宅供地不低於新增土地的25%。
2、住建部為何特別提出——「提高住房用地比例,熱點城市住房用地佔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建議按不低於25%安排」?
這是因為,中國的地方政府都過於關注GDP,在城市新增用地上,大部分都分配給了產業用地、商辦用地,在住宅用地上比較「小氣」。很多一二線城市的新增用地里,住宅佔比長期低於20%,南方某土地稀缺的「超大城市」的住宅供地甚至常年維持在10%左右,這造成了住宅的稀缺和房價的高企。
25%的比例夠用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劉世錦曾多次公開表示:
住宅用地佔建設用地的比重偏低。特別是一線城市過去幾年這個比重一般低於25%,最近幾年有所調整,但也低於30%。他指出,在現有制度下,應該先把住宅用地佔城市建設用地的比重提高到40%。
據媒體報道,在美國、日本、德國、英國等發達國家,住宅用地在新增用地中的比例約為50%~70%。
25%的住宅用地佔比仍然是遠遠不夠的,但達到25%肯定比沒有達到要好。至少住建部給出了一個標準,這是一個重要進步!
3、「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6個城市要探索推動供地主體多元化,6月底前提出並上報具體實施方案。」這16個城市都有誰?「供地主體多元化」是什麼含義?
在每月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房地產統計里,有70個城市的概念。在這份統計報告里,又特別突出了15個城市。他們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濟南、無錫、福州、成都。
但遺憾的是,國家統計局關注的15個城市,跟住建部說的16個城市,口徑不完全一致。其實如果你熟悉中國房地產市場就知道,在2015年末「樓市去庫存」政策提出後,樓市大熱。到了2016年10月初,住建部出手調控,第一批就點了16個城市的名字,隨後在短短一周左右的時間裡,這16個城市全部出台了限購政策。
很有可能此次住建部的說的16個城市,就是2016年10月第一批出台限購城市的那些城市——它們跟國家統計局的「15個重點城市」其實是高度重合的,只是住建部這邊多了蘇州。
統計局為什麼遺漏了蘇州?因為70個城市的統計里,就沒有蘇州,而是揚州、徐州。國家統計局重點監控的70個城市,帶有抽樣意義,追求代表的廣泛性,比如在廣東就關注了湛江、惠州、韶關,而沒有關注東莞、佛山、珠海。
所以,需要探索「供地主體多元化」的16個城市應該就是: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蘇州、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濟南、無錫、福州、成都。
4、所謂「供地主體多元化」,其實質是試圖打破「地方政府對新增城市建設用地的壟斷」,以降低地價,這是政府的一次自我革命,意義重大。
多元化的途徑包括:近郊的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直接入市,城市更新中把部分產業用地轉為商品房用地等。說到底,就是政府讓渡出可以獲得的土地收益,為社會提供低成本的各類住房,但前提是需要政府審批。
我之前在專欄里講過,農村集體土地直接建設租賃住房入市,如果力度大,真的是可以起到平抑房價、房租的作用。關鍵看地方政府的決心,當然也看土地存量。
5、住建部的第三大舉措,主要是對購房者、開發商進一步「去槓桿」。強調對個人購房者嚴控通過「消費貸」、「經營貸」加槓桿,對於開發商則強調拿地時要用「自有資金」。這兩點如果真的做到,可以把相當一批資金擠出市場。
6、住建部的第六大舉措,提出「對工作不力、市場波動大、未能實現調控目標的地方,堅決問責。」此前約談12個城市,就是問責的一部分,這對於地方政府將形成顯著的心理壓力。
7、值得注意的,住建部在文件最後對調控給出了「政策交底」,就是這段話:
要認真落實穩房價、控租金,降槓桿、防風險,調結構、穩預期的目標任務,支持剛性居住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精準施策,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這裡面有兩層意思。第一,調控的目標是:「穩房價、控租金,降槓桿、防風險,調結構、穩預期」。注意,沒有說讓房價和租金下降。
第二層意思,提出了「支持剛性居住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的政策底線。追求的是「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所以,希望樓市、房租在調控中大幅下降,是不切實際的;希望房價、房租短期大幅上漲,在一二線城市也有較大難度。
至於三四線樓市,庫存大的城市,政策給出的空間顯然要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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