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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制:何為「奉天府」?

原標題:清朝官制:何為「奉天府」?


清初,盛京地方設遼陽府,順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改為奉天府,設府尹1人,掌盛京地方之事。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規定,由盛京將軍節制。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改派盛京六部侍郎1人兼管。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又改由盛京將軍兼管,府尹加二品銜,以右副都御史行巡撫事。據《光緒會典》卷74所載,奉天府所屬僅有二府、四廳、五州、十四縣。至光緒間增至五府,四廳、六州、二十六縣。


五府:錦州府、昌圖府、新民府、海龍府、兆南府。


四廳:鳳凰直隸廳、興京廳、金州廳、營口廳。


六州:遼陽州、復州、寧遠州、義州、岫岩州、遼原州。


二十六縣:承德縣、興仁縣、海城縣、蓋平縣、開原縣、鐵嶺縣、鎮安縣、彰武縣、東平縣、西豐縣、西安縣、柳河縣、錦縣、綏中縣、廣寧縣、懷德縣、奉化縣、康平縣、安東縣、寬甸縣、通化縣、臨江縣、懷仁縣、緝安縣、靖安縣、開通縣。


奉天府的官僚機構略同於順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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