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惡」已不再是Google行為準則
還記得「不作惡」嗎?
在零幾年的時候,Google 剛剛成為一個動詞,這句格言成了公司的宣傳口號,為公司賺得大量利益。
Google的創始人Larry Page和Sergey Brin將這句話作為員工的行為準則,無數的新聞和電視節目都在滔滔不絕的報道這家科技巨頭是創新精神和利他主義的結合體,值得尊敬。
而在過去幾個月,事情發生了變化。Gizmodo 在周一報道,這句著名的格言在Google現在的行為準則里已經看不到了。最新版的行為準則里,只是在最後一句里象徵性的提了一下「不作惡」——相較於從前在準則中的突出地位,這明顯是降級了,過去可有好幾段話解釋「不作惡」。
Google方面強調這句話仍在準則中,即便是在最後,這表明它仍然是「基礎的」。
夠了。
真相其實是:Google發展的太快,「不作惡」這條準則已經不能再用了。
這句話從來都不是人權宣言。「不作惡」是前Google員工 Paul Buchheit想出來的,當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他腦子裡想的「惡」是陰暗的商業操作、間諜軟體和垃圾郵件之類的東西。
但是這個世界卻偏偏將這句話「偉大化」了。而Google則任由大家去誤解。Google從這句話里收穫的光環價值大到難以割捨,以至於Google的員工都覺得這句話太危險了。這句話為Google設定了一個所有以盈利為目的公司都難以達到的標準。
Google依靠精準投放廣告掙錢,這需要他們儘可能的了解我們這些用戶。他們所有的產品,從告訴你天氣的虛擬助手到基於AI的郵箱,最終都是為了讓你的用戶畫像更精準,投放廣告更高效。
Google已經成長為一個非常廣闊的平台,從硬體到自動駕駛均有涉獵。當你製作的產品需要用到稀有金屬並且在你不可控的海外工廠里由工人生產出來,或你要在一個限制言論自由的國家提供服務時,再把自己定位成一家「不作惡」的公司就很難了。
2015年將Google變成Alphabet就是拿掉這句問題多多的傳奇格言的第一步。
現在,就像俄羅斯小說里那些擠在瀕死伯爵床邊的人物那樣,Google和它的擁有者們正等著「不作惡」吐出它的最後一口氣。
本文譯自 businessinsider,由譯者 Dkphhh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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