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太原超標電動自行車1年過渡期後咋辦?新國標出來了!

太原超標電動自行車1年過渡期後咋辦?新國標出來了!

電動自行車開始上牌啦!沒有合格證和發票應該這樣辦~

5月7日起

太原電動自行車正式開始上牌照

但是,一些超標車的車主卻上不了牌照

據統計,太原市電動自行車超標車輛佔比達90%

也就是說90%的車主無法上牌照

其中引發最大熱議的是

車子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自行呢「腳蹬子」為啥成太原電動自行車上牌的硬杠杠?因為~

針對這些超標的無法上牌照的電動自行車

太原市給出一年的過渡期

過渡期一年後呢?

太原交警給出的答案是

很快,5月17日

大夥期待已久的新國標

終於定了!

新標準

5月17日下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批准了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

根據新標準,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該技術規範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從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鼓勵生產企業按照技術規範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技術規範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據介紹,該技術規範堅持了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規範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能夠有效降低電動自行車發生火災事故的風險。

與舊標準相比,新標準有哪些變化?

關於腳踏功能不變,依然要求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關於整車質量放寬,由40kg調整為55kg(含電池)。

關於最高車速:放寬,由20km/h調整為25km/h。

關於電機功率:放寬,由240W調整為400W。

可以看出

新標準明顯放寬了

整車質量、最高車速、電機功率

等方面的限定

或許有人會說

終於可以放心地買速度更快的電動車了!

GIF

且慢

新標準還有一個根本性的原則

就是堅持了電動車是非機動車的屬性!

也就是說,以後新生產的電動車

若在相關技術條件方面超出新標準

依然可能會被認定為機動車

從而導致使用者在可能發生的事故中

承擔更大的責任!

不太懂?先說一個案例


3月31日晚20時許,浙江溫州,一輛貨車在高架橋上行駛時,與一輛逆行電動車迎面相撞,電動車上兩人被撞飛,駕駛人死亡,另一人受傷。下面是事故發生瞬間。

GIF

交警調查發現,電動車上二人未戴安全頭盔,且均喝了酒,其中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15mg/100ml。此外,經第三方鑒定,涉事電動車超標,屬於輕便二輪摩托車(即機動車),但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同時調查還確認:貨車駕駛人不存在酒駕、超速等行為,事故發生時也採取了打方向和踩剎車等合理的規避措施,在該事故中沒有過錯。最終,電動車/摩托車駕駛人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

GIF

明白了吧

假如你駕駛的是一輛超標的電動自行車

一旦發生事故

很可能會因此而承擔事故責任

所以,在新國標實施之後

一定要購買符合標準的電動車

相關閱讀:為何修改電動自行車標準?

由於市面上大量超標電動車在整車質量、最高速度等方面嚴重超出原標準,在性能上接近摩托車,實質上已經屬於機動車,但生產銷售企業將其包裝成「非機動車」,混淆了車輛種類,誤導了消費者,也擾亂了管理秩序,對使用者帶來了法律責任風險。

同時,不少超標電動車使用者存在頻繁超車、變道、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且超標電動車駕駛人大多未經培訓考試、無機動車駕駛證,交通安全意識普遍不高,交通違法行為多發,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帶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加重事故後果。

監製:上官小鵬

責編:劉冰若

圖文編輯:楊婷婷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山西黃河電視台 的精彩文章:

網傳「臨猗4000萬斤蘋果滯銷」的背後,竟然隱藏著秘密…………

TAG:山西黃河電視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