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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回」這一稱謂史上沒有回到故鄉之意,回族先民不全是阿拉伯人

今天,有一些人說「回回人」是在唐朝時來中國做生意的阿拉伯人,沒回去或者回不去了,就被稱作「回回人」,他們是回族人的祖先。因此,回族這一名稱中,有著很多對於故鄉的感情色彩,包含著「回回人」在中國對故土的那份鄉情與思念。

我們要說的是:這種說法是牽強附會、望文生義的,是不了解歷史的,也是對當下回族人民不尊重的。第一、「回回人」是元代才有的概念,與某些人所說的「鄉情」沒有半毛錢關係;第二、當下的回族人一定不全是阿拉伯人,這不僅是歷史事實更是歷史常識。

阿拉伯人來中國的標誌性事件:651年,大食王遣使中國

史學家認為,伊斯蘭教傳入中國一般以公元651年, 即唐高宗永徽二年為標誌。這一年八月乙丑,大食國「始遣使朝貢」(見《舊唐書·高宗本 記》、《舊唐書西戎轉》及《冊府元龜》卷970),正式開始了唐廷同大食的政治性往來。

根據史籍記載,阿拉伯人早在隋朝就知道東方有個中國。中文史料中,甚至在唐太宗貞觀初年大食王通好貢珠的記載。而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大食王遣使中國,也是聽說唐朝「有國已三十四年,歷三主矣」。有人統計,自此至唐德宗貞元十四年(798年)的148年間,大食向唐朝遣使達 40多次。開元二十九年(741年)白衣大食和薩來朝,送來良馬、寶 鈿帶等,唐朝」授左金吾衛將軍,賜紫金鈿帶。 」天寶十二年(753年)黑衣大食派 25人來到中國,唐朝「並授中郎將,賜紫袍、金 帶、玉帶」……由此可見,唐時期中阿雙方都奉行對外開放的政策,,兩大文明相互吸引,政治交往極其頻繁。

大食為中國唐、宋時期對阿拉伯人、阿拉伯帝國的專稱和對阿拉伯、伊朗穆斯林的泛稱。按其民族服裝顏色分白衣大食、黑衣大食、綠衣大食三種。唐代以來的中國史書,如《通典》、《舊唐書》、《新唐書》、《唐會要》、《宋史》、《遼史》、《資治通鑒》等,均稱阿拉伯帝國為大食國。

就是在這種友好開放的背景下,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陸續由海路來華,在廣州、泉州、杭州、揚州及長安等城市定居。他們建築了中國最早的一批禮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並建立公共墓地。他們被稱為蕃客或土生蕃客,被視為回族的先民。

後來,蕃客聚居之地,被稱為蕃坊。蕃坊設蕃長或都蕃長一人,蕃長由德高望重、財力雄厚的人擔任,具體封職由皇帝下詔,或由皇帝令地方官裁定。蕃長主要管理蕃坊的各項事務,依據《古蘭經》、聖訓行事。

「回回人」是元代才有的稱謂,與「回回」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在唐朝,人們不稱阿拉伯人為「回回」,「回回」一詞是在宋代才出現的。「回回」一詞,最早見於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指唐代以來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蔥嶺以西部分地區)一帶的「回紇」人(「回鶻」人)。因此,今天的專家們分析,「回回」可能是「回紇」、「回鶻」的音轉或俗寫。到南宋時,「回回」,除包括唐代的「回紇」、「回鶻」外,還包括蔥嶺以西的一些民族。這就是說,到了這個時候,人們才將「回回」這一概念所指的「回紇」、「回鶻」人,進一步擴大。

元代才有了「回回人」的概念,十三世紀初葉,蒙古軍隊西征期間,一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斷地被簽發或自動遷徙到我國來。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我國各地。被稱作「回回人」。

這就是說,「回回」由最初的僅指「回紇」、「回鶻」,至元代的「回回人」,人群構成的範圍被進一步擴大,它們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宋元時期,蒙古民族的官方文書將回族先民稱為「撒爾塔兀勒(Sartqul)」;元代將Musulman(穆斯林)音譯為「木速蠻」和「木速魯蠻」,意思等同於漢文中的「回回」,此種情形也見於明代的《回回館雜字》(漢語、波斯語分類辭彙)、《高昌館雜字》(漢語、維吾爾語分類辭彙)。

元朝政府為了便於管理這些人,就將他們命名為色目人,這裡的色目不指眼睛,而指是種類。所謂名色名目之人。

色目人當中只有少量阿拉伯人,也不全是西域人,更不全指穆斯林

我們應該看到,與「回回人」的所指範圍擴大一樣,色目人之下的「種類」與人群也在不斷擴大。最初,它是指來自中西亞的各民族的統稱,但後來,隨著元朝勢力的進一步擴大,其所指範圍也被擴大。當初,只包括被蒙古人征服並帶入蒙古帝國的中亞突厥人、粟特人、吐蕃人、党項人、中亞契丹人、波斯人(花拉子模人)及少量阿拉伯人等,其中中亞突厥人最高,波斯人次之。

這裡,需要注意兩問題:1.色目人中只有少量的阿拉伯人;2.色目人並非全都信仰伊斯蘭教。對於這兩個問題的「忽視」讓我們今天一些人犯了兩個常識性錯誤:1.當下回族人的先民全是阿拉伯人;2.色目人全都信仰伊斯蘭教。

對於第2個問題,即使我們今天一些所謂的專家,也沒有弄清,在這些專家的作品裡,甚至為色目人下了這樣一個定義,即:他們(色目人)原來不是同一個民族,他們(色目人)最初在中國只能算穆斯林的集合體。

這種定義顯然是不對的,比方說,吐蕃人與党項人並不見得在當時信仰伊斯蘭教,契丹人、粟特人顯然也是不全信仰伊斯蘭教的。而元朝政府後來將一切除蒙古、漢人、南人以外的西北民族都算是色目人,很明顯地,他們並非專家所說的「穆斯林的集合體」。

這就是說,色目人是構成後來形成回族人的主體人群,並不見得所有的色目人都變成了後來的回族人。回族人是在後來由所謂的色目人中的一部分,與當地民族混合才形成的。而在這個過程中間,「回回」一詞也由最初為他稱,逐漸演變為自稱。

所以,歷史上的「回回人」與當下的回族人在這裡又成了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回回人」是構成回族的主體,並非回族人的全部。

結語:我們一定不能因為不了解歷史或者宗教問題,就說當下的回族人全是阿拉伯人。宗教是一種文化,它沒有國界,我們不能因為宗教問題而改變民族的地域屬性。對於其他民族來說,這也是一樣的,比方說,今天一些中國人信仰佛教,但總不能因此就說他們是印度或者尼泊爾人吧?回族是中華民族56個民族的其中之一,其稱謂中並沒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回到故鄉」的意思,他們的故鄉就是中國。(文/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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