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輝:比特幣不是真正的數字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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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科技訊 5月20日,由網易科技和起風財經聯合主辦的「鏈上無限」2018中國區塊鏈產業高峰論壇在北京舉行。金融信息化研究所副所長習輝參加了上午的圓桌討論,她指出,數據本身已經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新的生產要素。既然是要素,就有它的價格。關於數據如何定價,有交易規則和一些基本法律框架在我國尚待完善。
她認為,數據要真正成為資產,有三個基本框架。第一,是個人數據使用的法律框架;第二,政府對數據的使用邊界;第三,企業數據定價。如果有這三個基本框架,就可以談數據作為資產了。
她認為,大家把比特幣等看作數字資產來看待,有些偏離區塊鏈應用的初心。對於區塊鏈,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各種私人發行或者基於這種互聯網演算法這種信任機制而發行的數字貨幣,其實本質上是區塊鏈上的權益類共識機制,通過這種共識機制,發行一種Token以激勵大家研發區塊鏈自身的應用,而不是用於升值炒作。
她指出,對於類似比特幣之類的私人數字貨幣發行,像期貨市場上開一個新品種,如果這個市場有人交易,這個品種自然而然得到持續開展,如果有一天沒有人進行交易,這個品種自然就會關閉。(溫泉)
以下為習博士觀點
我個人認為,從農業經濟到工業經濟到現在的數字經濟時代,其實數據本身已經有很多產品化的東西,所以在2014年左右的時候,我們關注到國際Fintech發展的時候,我們已經在探索整個經濟轉型過程中的金融轉型,以及數字化演變過程,並提出了新的研究結論,數據本身已經成為一種新的數字經濟時代的一個生產要素。
如果從要素角度來說,既然是要素,就有它的價格,關於數據如何定價,有交易規則和一些基本法律框架,這個法律框架在我們國家可能還在建設之中,比方說我們的隱私保護法,如果這個邊界沒有清晰的話,個人數據如何進行交易,沒有一個邊界,像現在大家做大數據爬蟲的時候,個人數據其實是隨意地在被泄露,而且這中間也沒有一個法律的框架來能夠明確界定責任。
第二個層次,我們政府依法來採集的這些公共數據,這個數據如果有清晰的邊界的話,政府應該依法採集、使用,保持它一定成本基礎上,可以向公眾開放使用,進行一定交易。可以把個人、公眾、政府數據定價界定清楚的話,第三個層次就是企業數據定價。如果有三個基本框架,我們可以談數據作為資產了。
數字資產其實跟區塊鏈聯繫更多一些,比特幣出來之後,大家更多地作為數字資產看待,也有很多人說是數字黃金,像期貨市場上開一個新品種,如果這個市場有人交易,這個品種自然而然得到持續開展,如果有一天沒有人進行交易,這個品種自然就會關閉。
對於區塊鏈,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各種私人發行或者基於這種互聯網演算法這種新人機制而發行的數字貨幣,其實本質上是區塊鏈上面的一種權益類的共識機制,大家通過這樣一種共識機制,發行一種Token的目標是激勵大家研發區塊鏈自身的應用,而不是用於升值炒作,這個其實有點偏頗於區塊鏈在應用過程當中探索的初心。
我們說的區塊鏈有幣圈和鏈圈,而80%的人關注的是幣,而非常鏈,初心有點偏了。我們追溯比特幣應的誕生,2008年金融危機,一些加密演算法愛好者對於量化寬鬆或者對於政府信用法定貨幣產生了一定質疑,試圖在互聯網上構建虛擬的交易系統,有很深入探索,甚至跟商業銀行做支付清算方面協議。
但法定貨幣是是基於法律框架的,有立法保障其交易媒介的地位,比如,以立法來規定,礦泉水也可以成為交易媒介,跟貨幣本身是紙還是貝殼,還是鐵塊,還是區塊鏈上面的一個Token,這個沒有關係,法定框架下授權結算工具或者支付流通交易媒介。這裡需要一個澄清。
剛才謝老師非常詳細地總結了區塊鏈應用各個場景,基於場景應用比較鼓勵,基於數字貨幣發行的,沒有任何實際使用價值,單純炒作的話,其實是存在很多風險甚至不良初心的。
可以回顧一下,在座的技術大拿也很多,區塊鏈所存在的三種共識技術,無論是工作量來計算,還是拜占廷,還是權益共識機制,都存在一種資源集中的,算力特彆強,或者Token上佔有的份額特別大,或者佔有的信任機制份額特別大,都可能是控制這個的,與它非中心、去中心、弱中心本意也是不一樣,這種情況下去炒作的話,很可能成為被割羊毛的,老百姓不懂這一點,大家應該有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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