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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想事件的「糖衣毒藥」:捅破那張紙,並沒有所謂的「背叛」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作者:陳慧玲

一場發生在 18 個月之前的 3GPP 技術會議,近來成了國內多方論戰的焦點,在此之前,很多人或許知道5G,但卻大概很少人真正知道,「5G」與4G、3G都不一樣,指的不是一個單一特定的技術,而是在多個不同應用場景下、不同頻段、不同需求的不同技術標準方案,包括 eMBB、URLLC、mMTC 這三個 5G 技術中的主要場景,開始有更多人知道,而這或許正是這場混戰中,對於推進中國 5G 技術發展最大的收穫。

更重要的是,只是一味強調自有標準,甚至想要獨霸主導標準,表面上看起來光鮮亮麗的背後,其實是「一顆包著糖衣的毒藥」。

聯想、華為都說:」沒事」,只有看戲的人還不肯散?

這兩天,互聯網上對於聯想是不是在 2016 年 11 月的 3GPP 沒有支持華為在eMBB控制通道編碼方案(UL Channel Control Code) 所鼓吹的Polar編碼,而是支持由高通(Qualcomm)等國外廠商陣營所支持的LDPC編碼,而 LDPC 已經在前一次的 3GPP 會議討論投票時,成為 eMBB 場景的數據通道編碼方案(DL Data Channel)。雖然最後 eMBB 短碼編方案最後仍是由 Polar 編碼勝出,當時也有許多報導就直接以 「華為取得 5G 技術標準主導權」來定調,但包括華為本身在內,其實都曾一再表示,Polar 編碼不是華為的,如果要以此就說華為取得 5G 技術主導權,也可能太言過其實。

可惜的是,在當時一片過於振奮的氣氛中,並沒有什麼人真的聽進華為的澄清,更沒有太多人去深究 5G 技術持續演化制定的過程,與未來產業競爭實力的消長,會發生什麼樣的實質關係?

也就是因為當初的將錯就錯,在 18 個月的現在,就出現了聯想當初沒有投票給華為的諸多 「內幕」。即使在過去一段時間,就連也華為發出聲明表示: 「華為公司感謝聯想集團和各合作夥伴一貫的支持,也願意跟聯想集團,以及產業鏈的其他合作夥伴共同努力持續推進5G產業的健康發展」,但似乎還是沒辦法讓整件事情平息。

最後,逼得聯想集團只能再發聲明表態,並且是由聯想集團創始人柳傳志、董事長兼 CEO 楊元慶、聯想控股總裁朱立南三人發出聯名信強調,聯想在 5G 標準的投票過程中的做法沒有任何問題,聯想高層也與華為創辦人任正非曾經對話,雙方都認為當年聯想在 5G 標準投票過程的作法沒有任何問題,並一致認為,中國企業應團結,不能被外人所挑撥。

而在這封由聯想三大掌門人聯名發出的信函中也再度還原當初的投票狀況,信中提到,在 3GPP 會議針對 5G eMBB 方案第一輪投票時,基於自身前期技術和專利儲備,聯想選擇 LDPC 技術方案,但在第二輪投票時,基於考慮國家整體產業合作發展,轉而選擇聯想沒有太多技術積累、但是由華為主導的Polar碼方案。

話既然都講到這份上了,事情應該就很清楚了,因為被指責黑人的一方、與認為被黑的另一方,都出來說: 「沒這回事」,既然如此,這戲應該也很難再繼續演下去。

但值得注意的是,也許在聯想與華為之間的 「被爭議」事件可以告一段落,但通過此一事件,卻也值得有更進一步的思考:技術標準之於產業競爭消長之間的關係到底為何?得技術標準主導權得天下,究竟是常識?還是迷思?

5G標準編碼之爭只其實還有大半場,URLLC、mMTC還有得爭

有趣的是,許多人現在總是把 5G 標準編碼之爭掛在嘴邊,但實際上,在 3GPP 的標準制訂進程中,eMBB 只是第一個討論成熟到一定階段、所以被拿出來投票決定的5G場景技術標準,而除了 eMBB 以外,在 3GPP 定義中的 5G 場景技術標準還包括了 URLLC 與 mMTC,這兩個技術標準可是都還沒有進入到足以討論技術標編碼標準的階段。也就是說,其實 5G 標準編碼的制訂發展,後續還有大半場還沒完成。

在用以定義 5G 移動通訊技術準的 IMT-2020 規範版本中,確立了 5G 的三大應用場景,也就是未來 5G 技術規格必須要能夠分別符合這三個不同應用場景需求,這其中包括了加強行動寬頻(enhanced Mobile BroadBand,eMBB),高可靠低延遲通訊(Ultra Reliable Low Latency Communication,URLLC),大規模機器通訊(massive Machine Type Communication,mMTC)。

其中,eMMB 的主要應用其實就是所有人最熟悉的高速移動寬頻服務,而 mMTC 則是用於大規模的機器互連通訊,也就是物聯網的應用場景,而這兩個應用場景,其實從 4G 開始就已經被考慮入內,目前的 LTE-A 或者是 NB-IoT 在未來都可透過技術功能的持續演進優化,進入到 5G 接段的 eMMB 以及 mMTC 場景中。

然而,只有 URLLC 幾乎是一個全新的場景,也是到目前為止影響所有 5G 技術標準發展討論考慮最大的變數,因為 URLLC 是過去沒有出現過的新興應用,用於自動駕駛、或執行關鍵任務的工業物聯網等場景,也因為 URLLC 應用場景的功能要求非常高,例如對於低遲延的要求必須低於 1 毫秒(1ms)、實際規格要求為0.5 毫秒,但在此同時,卻還必須考慮到整體 5G 技術同時也必須負擔高傳輸速率、高傳輸容量等等功能需求。

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想見 5G 標準制訂的難度確實並不一般————這也就是為何在 eMMB 編碼討論完成近 2 年後,在 URLLC 與 mMTC 的技術制訂仍停留在持續討論的階段。

在這裡,許多人也許不理解包含 3GPP 標準制訂的程序。一般而言,每一項技術功能細節的討論都必須在個別的工作小組中先透過討論達到共識,然後才能逐一匯總整合到一個更大的討論群里繼續討論取得共識,而所謂的投票其實是最終的結果,但這最終的結果並非一刀兩斷的差別,因為不論最後備選的技術是哪幾個,這幾個最後被選出放在檯面上的選項,都已經是在過程中獲取足夠共識才會被提出的結論。

而包括 URLLC 或者是 mMTC 之所以到現在還沒有太多新的進展,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在先前技術細節項目的討論上,還有許多意見需要通過討論被收斂,還到不了已經取得共識足以被提出成為選項的階段。

於是,從包括 3GPP 標準制訂的流程就可以理解到一件事,技術標準最後的制訂結果,不會是你死我活的零和賽局,而是拉扯消長的結果————簡單講,即使今天華為選擇支持的 Polar 編碼輸的徹底,也不代表華為就此就會在 5G 技術競賽中出局,因為在漫長的討論過程中,所有參與討論的企業組織都能夠了解掌握未來技術標準制訂可能的方向,不論是要通過內部自行強化、或者是與外部合作開發,單就技術話語權的掌握來看,參與技術標準制訂就是一個關鍵的競爭工具。

至於各自所支持偏好的技術是否被選中成為最後的技術標準,雖然一定會取得部份優勢,但這優勢的效益其實也並沒有外界想像的那麼大。

因此,在所以的技術標準制訂過程中,不太可能出現一家通吃全拿的狀況,既然不是一家通吃全拿,那就是一個開放競爭的態勢,憑的不只是技術標準站在誰哪邊,還有更多是企業自身在後續技術發展與產品研發的實力。

得標準者不一定就會贏!

既然談到技術標準,再回顧一下過去一段時間的聯想、華為事件,其實癥結點在於對於 「掌握技術標準」這件事的迷思。過去許多人都會說: 「得標準者得天下」,這句話看起來邏輯沒錯,但卻有一個弔詭的地方,既然是標準,那就是會被大多數人共同信任使用的協定,那麼,又何來所謂的 「得標準者」這樣的說法呢?

舉一個在通訊產業歷史上慘痛的例子,在 2000 年時期曾經來勢洶洶要挑戰傳統電信陣營 4G 標準的 WiMAX 技術就是如此,由 IEEE 所制定的 802.16 系列 WiMAX 技術,當時也被列入 4G 技術項目,與 LTE 具有同樣的技術地位。即使 WiMAX 技術起步較 LTE 更早 3 年以上,但最後的結果看到的是 WiMAX 幾乎灰飛煙滅,而 LTE 獨掌全球 4G 大局。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結果,有一個關鍵的因素就在於,WiMAX技術標準的主導者心裡想的就是: 「得標準者得天下」這回事,當時,英特爾(Intel)就是這個想要成為掌控標準的人。在當時負責推動 WiMAX 技術發展的 WiMAX Alliance,基本上就是英特爾的禁臠,就有產業界裡面的人開玩笑說,英特爾基本上就是要透過 WiMAX 聯盟達到 「家天下」的目的,也就是要在 WiMAX 4G 領域獨大稱霸。

這樣的心思,其實很快就被許多人看穿,通訊行業原本就是一個相對保守的行業,百年傳統的電信陣營早就有自己一套協商互利的機制,怎麼樣都不可能讓一家來自於資訊電腦領域的企業插手,更何況這家企業不是要與所有人合作,而是想要獨霸這一局。

也因為這樣,由 3GPP 主導的 LTE 技術雖然起步較晚,但一啟動之後就快速攻城略地,完全不給 WiMAX 留下任何機會。如果要簡單評論當年 4G 技術標準之爭,或許可以說,這就是一場以一敵眾的戰爭,完全沒有贏的可能。

所以,回過頭來看中國在技術標準上的思維發展,其實早就從單純的自主、自有、獨霸,走到更務實的進入國際賽道、以實力發揮影響力的正規軍模式,華為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翻開多個 3GPP 工作小組的議程提案,就會發現華為積极參与提案的數量與頻率,早已與許多歐美廠商比肩、甚至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同樣的,聯想之所以也能夠在 2016 年的 eMMB 編碼方案時參與投票,也代表聯想長期參與 3GPP 的累積貢獻,因為在這類標準組織中,話語權不是靠聲音大小,不是靠公司大小,而是靠技術貢獻高低。由此來看,華為在5G技術標準的話語權早就已經擁有不容忽視的實力。

事實上,對於爭取國際技術標準的話語權,包括華為在內的多家中國企業早已開始轉變,甚至可以說是升級到另一個層次,不再強調「自有標準」的強勢作法,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格局,因為,包括華為在內的中國企業已經不只是看國內市場,對他們而言,更重要的是能在國際市場上拿下多大的份額,一個只談「是誰的」的技術標準,並沒有任何意義,前面所提到的英特爾與WiMAX的就是最好實例。

所以說,只是一味強調自有標準,甚至想要獨霸主導標準,表面上看起來光鮮亮麗的背後,其實是「一顆包著糖衣的毒藥」,因為即使成功打造出一個標準,但在這個標準體系裡面,只有少數的人參與,就註定是失敗的下場。而標準話語權的強弱,技術實力的高低,技術競爭優勢的優劣,關鍵都不在於自有,而在於自主。

然而,對於當前國內整體科技產業的發展來看,5G 標準的發展或許只是一個提醒,深度參與 5G 技術標準制定、甚至於讓自身的提案成為標準的一部份,都只是工具,而不是目的。以 5G 未來競爭消長關鍵來看,落地應用的速度與深度,或許更為關鍵。

以目前國內三大電信運營收對於 5G 網路建設的規劃來看,中國將會是全球最早、最大規模建設真5G網路的國家,而所謂的 「真5G」網路,指的是從核心到接取都符合 5G 技術規格標準,而非以既有 4G 拼裝而成的准 5G 網路。

而這代表的意義在於,中國將會是全世界第一個讓真正帶來應用變革的 5G 技術進入到實際應用場景的地區,而不論是華為、中興、甚至是聯想,這些國內廠商都有機會較其他地區的業者更早一步布局、並讓產品技術更為成熟,當其他地區國家的電信運營商開始思考要布建網路或推動 5G 應用服務時,中國廠商或許不是唯一的選擇,但卻會是最有經驗、也最有實力、更可能是最好的選擇,而這才是中國面對未來 10 年將引爆全面應用變革的 5G 技術,必須緊抓不放的真正機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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