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不虐狗,我來遛一遛摳門自私還雙標前男友
愛是愛過
回過頭看,其實是狗屎一坨
文/天真無邪小bitch
今天是520,很意外朋友圈沒有虐狗的,倒是有篇吐槽前男友的爆款文看得我心花怒放。
有多開心呢?比喜歡的cp發糖還開心。
說起前男友,你是還愛著,還恨著、還是let it go?
對於我,以上皆無。我只有噁心感,吃了蒼蠅那麼噁心(ps我沒吃過蒼蠅)。
這篇文章除了噁心自己,也用來告誡廣大單純懵懂深陷愛情漩渦的妹紙,
識人要帶腦子!
摳門自私雙標男讓他們有多遠滾多遠!
1
起因是這樣的,朋友圈看到一篇熱文,作者和摳門男票分手的事。
作者男票送她60塊的Tiffany項鏈、9.9小米指尖機器人、強迫她吃10塊錢的快餐、甚至吃分手飯時不買單還打包。
媽呀!這tm不是我故事的翻版嗎!這樣的例子我能寫一堆!
心疼自己,當年豬油蒙了心,這樣的人還能交往2年,我真眼瞎的可以。
戀愛2年,沒收到過高於300塊的禮物,甚至收到過塑料頭繩。
這都不是問題。
彼時大家都是窮學生,消費水平擺在那,收到60塊的項鏈,多數女生還是很開心的。
年輕人談戀愛還真的不看錢。我們看的是態度。
沒錢不可怕,但斤斤計較的嘴臉很可怕,每付出一分就寫在臉上要對方即刻回報。
ex每送我一樣東西,馬上舔著臉問「那你送我什麼禮物?」
我第一次遭遇到這樣的靈魂拷問是在一個聖誕節的傍晚,女生宿舍樓下,ex欣喜地掏出禮物—一隻手掌大的小熊玩偶。
正值晚飯就餐高峰,人來人往,我還沒來得及感受這驚喜和意外,一盆涼水當頭潑下,「我的禮物呢?」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老子只剩下驚嚇!
恕我淺薄,我並不知道聖誕節要互送禮物,這就很尷尬了。
ex當眾給我臉色,恨不得當場錘我小胸胸,說你怎麼可以不送我禮物呢?
還好我機警,我說買了禮物在宿舍,我現在就去拿。那個禮物其實是社團活動發的獎品,包裝還沒拆。
應了急,然而這一關我並沒有過。此後,ex多次提起我第一次送禮物只送了他一個杯子。
呵呵噠!你是送了我多貴重的禮物哦,一個30塊的小熊!
我承認迫於你的道德綁架,我不敢說我沒準備禮物,我撒了謊,杯子並不是準備送你的,並且看你咄咄逼人的樣子,也沒心思事後給你補一份禮物。
當時我的感覺就很不好,但沒有足夠的經歷和見識意識到這是三觀不合的問題。
2
第一次收禮物就不歡而散,奠定了日後相處的基調。
送60塊錢的假Tiffany算什麼,我還收到過一根頭繩,上面兩隻塑料豬,一黑一白,這是過完某個寒假,ex特地從家中帶來的,他小學三年級珍藏的東西。別問我為什麼一個男孩子會收藏皮筋。
(實物比這樣的還丑,自行腦補)
直男的思維很奇葩,他們像報恩的貓狗一樣,叼來耗子、骨頭給你,並認定你和他的喜歡一致,昂著頭等你獎勵的撫摸。
這份情我領,但是要我扎在頭上,還是先炸了我吧!
當年的我比較傻,以為他只是比較自我、難以溝通罷了,畢竟是年輕人。
我一度以為,我們分手的根源就是溝通不了,有分歧ex就直接炸毛。
在他看來,愛他就等於全盤接受他的一切想法,不願意在大小節日送禮物是不愛他、不戴很醜的皮筋是不愛他……
這種愛的枷鎖本質上與霸凌無異,強勢一方根本不會考慮弱勢一方的反對,他們只在乎自己開心。
3
真相併不如此。
在我慢慢有了閱歷才知道他不是真的難以溝通,他只是摳門又雞賊。
約我逛街,身上只揣著200塊錢,卻要給自己買一件399的外套,差額由我買單。
來我所在的城市看我,吃完喝完回去的車票都不肯出,徑自拿出我的錢包還要抱怨你怎麼一張完整的100塊都沒有。
呵呵,好好笑,好好氣。
一個窮人嫌棄另一個窮人不能為他花更多錢的心態是從哪來的?梁靜茹給的嗎?
至今想起這一幕,都覺得自己是個傻x,竟然愛過這樣的奇葩。
不僅僅是金錢方面,ex的「雙標」態度365度無死角。
只有他可以遲到,我遲到,ex立馬變身成一頭騾子,開啟「哼哼哼」的撩蹶子模式,不依不饒令我開啟批評與自我批評。
寬於待己、嚴於律人,是他的自我修養。
我這輩子的好脾氣大概都在當年用盡了,大冬天出來約會,活活在北方的寒冬里等他半個小時,凍得想哭。放在今天,我也早撩蹶子不幹了。
4
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忍受不了他的摳門自私雙標,我們還是分手了。
都說分手見人品,對他僅存的一點好感都在分手後被敗光。
先是無意間我發現ex和我最要好的女性朋友搞到了一起,他們成了整日在微博曖昧的好基友。
呵呵噠?
ex動輒向我炫耀自己朋友一籮筐、人緣好。人緣真tm好,世界這麼大非要和我的閨蜜做好朋友?
最令我生氣的事還在後頭。
分手後我去了另一個城市讀研,校友會上遇到的舊校友,從他口中得知往昔之事。
校友告訴我,ex曾以我的qq名義約他出來並警告他離我遠點。
事情水落石出,我得知這位舊友一度遠離我的真相。這位校友跟我同一社團、還是老鄉,我們是很單純的朋友關係,甚至他的異地女友還在我寢室住宿過一周。
戀愛是具有排他性的,然而ex的行為不僅令我羞愧,還令我感到後怕,還好和這樣一個極端的人分了手。
你以為事情就這樣完結了?並沒有。在我們分手後一年,他還發簡訊形容我「你還是這麼自私。」
exo?在我並未拜託他幫忙的情況下,自作主張幫我搶到了火車票,在我明確表示不需要時,來了這麼一條簡訊。
狗血的事情不會輕易結尾,就在一周前,又來一個晴天霹靂。
大學同學dd告訴我ex曾經向她表白過,算算日子就在向我表白之前沒幾天。
一股噁心感湧上心頭。沒有人願意做被群撈的備胎,何況撒網者還是如此不堪。
5
分手多年,早已不聯繫。
微信都懶得刪,是徹底無感。
他呢倒是有意思,前幾年女票頻繁去我qq空間視奸,結婚生子這樣的秀恩愛會開放給我看,其餘則屏蔽,看到了我就點個贊,證明他的意圖實現了。
今天寫這一出不全是吐槽他,也吐槽我自己。
「早知現在何必當初」是廢話,誰人能從不走錯路?我看到我來時的路,認清要到的方向,選擇合適的人前行。
說那麼多,誰還沒個看走眼愛上奇葩的時候?
如果你也有同樣狗血的經歷,不妨轉發到朋友圈一起吐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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