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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投票門」真相:可能是聯想放棄了自身利益來顧全大局

聯想的「5G投票門」從站隊高通三星到抵制聯想,輿論的導向越來越有失偏頗,槍都不知道打到哪去了。而對於「5G投票門」的前因後果,許多文章進行敘述,但都冗雜繁亂。

就事論事,這篇文章只簡單明了的說清「5G投票門」的真相,不用太多術語,只圍繞兩個問題:(1)聯想有沒有站隊高通;(2)聯想能不能站隊高通。

輿論平台:2018年5月初的水木BBS、知乎、百度貼吧等網路社交平台。

批評重點:「5G標準投票:聯想長碼投給高通,短碼棄權不投華為。」

會議時間:2016年10月14日/2016年11月17日

會議地點:葡萄牙里斯本阿爾蒂斯大酒店/希臘雅典(撇開2016年8月的瑞典哥德堡會議,僅談網友熱議的後兩次會議)

會議名稱:3GPP RAN1 86/87次會議(5G標準投票會議)

會議議題:5G eMBB數據信道的編碼選擇方案(控制通道爭議不大)

三種方案:LDPC碼(較為成熟),Polar碼(還未驗證),Turbo碼(不太適用)——LDPC碼(長碼),Polar碼(短碼),注意:LDPC既可以作為長碼也可以作為短碼,Polar碼同樣如此。

討論方式: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投票」,只是各方的「舉手」意向表決,若異議過大,會重新討論,以達成共識為目的。(即以多數贊同為準,屬於共識機制而非投票機制)

討論過程:兩次會議多輪討論

各方利益:LDPC碼(美國韓國的高通三星主導);Polar碼(中國的華為主導);Turbo碼(歐洲的法國主導)

86次會議第一輪:LDPC碼;Polar碼;Turbo碼——Turbo碼最先捨棄,與會各方對LDPC碼與Polar碼進行表決。

LDPC碼:29票贊同——投票方:三星、高通、索尼、夏普、聯想+摩托羅拉移動、華碩、諾基亞、……

Polar碼:27票贊同——投票方:華為、中興、酷派、小米、OPPO、VIVO、阿聯酋電信、加拿大貝爾……(包括其它外國公司)

結果:贊同「票」表決,Turbo碼最先捨棄。LDPC碼與Polar碼的贊成與反對數相當,即雙方異議過大。

86次會議第二輪:LDPC碼;Polar碼;LDPC+Polar碼;Turbo+LDPC碼——這一輪多了兩個組合方案。另外,此方案LDPC碼指長短碼都用LDPC碼,LDPC+Polar碼指長碼用LDPC碼、短碼用Polar碼。當然,也出現過的方案。

LDPC碼:15票贊同——投票方:三星、諾基亞、索尼、夏普、聯想、……

Polar碼:1票贊同——投票方:華為。

LDPC+Polar碼:17票贊同——投票方:華為終端、中興、酷派、小米、愛立信、……(包括其它外國公司)

Turbo+LDPC碼:6票贊同——投票方:LG、國際移動通信、日本電氣公司、法國桔子公司、……

結果:贊同「票」表決,華為主導的Polar碼被捨棄,只有華為一家希望用Polar碼。而且華為可能也知道只用Polar碼並不現實,所以自家的華為終端支持LDPC+Polar碼。

86次會議第三輪:LDPC碼;LDPC+Polar碼;LDPC+Turbo碼——這一輪Polar碼已被捨棄,且採用的是投反對「票」的方式,但三種方案中長碼都含有LDPC碼,所以長碼用LDPC碼大局已定。

LDPC碼:24票反對——華為、中興、酷派、小米、愛立信、日本三菱……(包括其它外國公司)

LDPC+Polar碼:27票反對——LG、諾基亞、索尼、夏普、聯想、華碩、……

LDPC+Turbo碼:33票反對——華為、中興、酷派、小米、英國Acorn、日本三菱、……(包括其它外國公司)

結果:反對「票」表決,票數越少越有利,確定長碼用LDPC碼,短碼再做討論。

87次會議第一輪:LDPC碼;Polar碼——只應用於數據信道短碼中,另外還有一個控制信道用TBCC碼(以高通為首的5家公司)還是Polar碼(以華為為首的55家公司)的選擇,華為躺贏。

LDPC碼:31票贊同——高通、三星、諾基亞、索尼、夏普、……

Polar碼:57票贊同——華為、中興、卡達電信、東芝、聯想+摩托羅拉、酷派、小米、……(包括其它外國公司)

結果:贊同「票」表決,仍有異議,即便Polar碼大比分領先,但大公司不多,還需重新表決。最終是技術妥協,確定數據信道長碼用LDPC碼,短碼也用LDPC,而控制信道用Polar碼。

(1)聯想有沒有站隊高通

聯想未出現棄權情況且基於自身利益考慮,聯想支持過高通三星主導的LDPC碼。

但要澄清的是,雖然聯想到在大多數時候沒有和大多數中國企業站在一家,但其它中國公司也不是每次都站隊華為。

(2)聯想能不能站隊高通

1.華為主導的Polar碼尚未經過商業驗證;

2.聯想+摩托羅拉移動擁有大規模的LDPC碼專利;

3.Polar碼只是華為從自身利益考慮,並不是華為所發明的編碼。

4.聯想可能考慮支持長短碼都用LDPC碼,因為其它的組合方案會增加成本。

5.華為並不代表中國,在切身利益面前,如第二輪表決:中興等廠家也沒有支持華為的方案。

6.此次只針對聯想的表決情況,而忽視各方背後利益,可能的確有人在往聯想身上「潑髒水」,小題大做從而「抹黑」聯想。

其實此次表決更重要的是考慮各公司自身利益,並非是在國家利益上的明爭暗鬥。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聯想這是放棄了自身利益(雖然華為以減少專利費進行交換),轉而支持華為(因為華為在Polar碼上的專利比在LDPC碼上的專利更多),是減少內耗、顧全大局的表現。

網友說:楊元慶的回答挺傲慢,老聯想的應對很模糊,越做無用的解釋反而越顯得欲蓋彌彰,所以才讓這場輿論戰愈演愈烈。

還有人評論:這件破事竟然要驚動柳傳志老爺子再次出山,說明聯想的公關真不行!

(作者:獵國小丑王,可微信搜索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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