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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荒木經惟的一些看法

讀書是一件困難的事,難就難在你會被忙碌(假裝)的生活不斷擠壓讀書時間。加上沒有什麼看書的動力,所以挑了本比較輕鬆的書,《寫真的話》。

看了大概三分之一,但我覺得有些事情值得講一講。

大概從高中開始,大家的審美意識就已經開始覺醒了,總覺得拍照什麼的,要追求一些美,但是,高中生是買不了好的器材,也不會做前期準備,更不會修圖。所以,一些新銳的拍攝,是大家所追捧的,可以不用拍的漂亮,但一定要夠「新銳」,怪異的造型,相機閃光燈直閃,漆黑一團的背景,加上樹叢,花朵,僵硬的表情。

嗯,新銳

我記得上個學期吧,現當代文學的老師提過一個概念,文學史價值和文學價值的區分。具體舉了80-90年代的先鋒文學為例,當時的新寫實主義,就是文學史價值大於文學價值的典型,對生活的直露的描寫,其實,每個人都能完成那樣的創作,只不過新寫實拍的作家先完成了,告訴了大家,文章還可以這樣寫。隨後,新寫實的作家們不約而同的轉向了其他的方向。為什麼呢,因為新寫實作為一種新銳的方式,實際上創作的範式是狹窄的,深入創作必須和其他的東西結合。或者說,新寫實只是一種手段,例如劉震雲和于謙,他們都是新寫實的,但用新寫實表達的事物是不一樣的,而且是,美的。

所以,新寫實是文學的形式,雖然形式和內容有相關性,但是必須有內容,不管兩者的關係如何,只有形式的文學,不出一篇就會使人感到乏味。

舉個例子,廢話體詩歌《天上的雲真白》,烏青寫出一首詩歌的時候,我們真切的感受到詩歌對生活的描摹,但是,讀了十首、二十首,我們便會感到疲倦,我們對形式感到疲倦,因為形式不夠美(雖然美的形式也會使人疲倦)但是,更加本質的來說,是因為我們沒有把握到形而上的部分,無論是情感還是思想。

正如李志拒絕在音樂節上反覆演奏一樣的音樂一樣,形式的重複是令人疲倦的,所以他選擇改變形式來激發自己的創作。而我以為,藝術的創作,最為痛苦和有趣的部分就在於和形式的抗爭。

這就是攝影的壓迫感的來源,因為會不斷的有形式來框定你,但是你無法離開既定的形式。

我想,其實荒木經惟的創作,之所以有那些我們今天視之為「新銳」的部分,實際上是他突破形式的嘗試。

問題就在於,荒木經惟用那些怪異的照片突破了自己的瓶頸,卻給今天那些技術平平的攝影師找到了庇護。荒木經惟那些新銳的照片,實際上是需要結合個人的經驗,才能完全的產生共請,所以,對於他本人有重大意義的圖片,不一定對讀者有那樣的意義。因此,後來的新銳再模仿那樣的東西,實際上是十分拙劣的手段了。

自古以來,我們寫文章就強調言之有物,實際上,任何的藝術都是一樣的,經典的,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作品一定是具有獨特的內涵,而不只是外在的形式。只不過,論形式的美,實際上「新銳」的作品是達不到美的標準的,這種形式只能被稱為「獨特」。而且,藝術的形式和內容從來不是分開的,形式和內容相互影響,美的形式能激發美的內容,而畸形的形式,只能帶來畸形的內容。有人可能要說,丑的形式和畸形的內容,實際也有人欣賞,只不過是你不懂罷了。

但我想強調的是,這類作品的美是一種特定的,局限的美,只有一部分人可以感知到其中的美。而且,這不是把照片變得無聊而空白的原因。這歸根結底,實際還是創作者的平庸,只能對過去先鋒的作品進行拙劣的模仿,而絲毫沒有真正「先鋒」的意識,更別談在深厚的積累里謀求突破這種真正先鋒的創作了。

拍照和其他的藝術一般,實際還是痛苦的,是在不斷的和即成的模式的抗爭,但沒有即成的模式,創作的根基也就崩塌了。

而我自己,也許還是要看很多東西吧。

不過,我還是要說的一個攝影師拍攝的照片好看≠隨便拍什麼都好看

所以荒木先生拍的一些照片,確實很一般吶。

最後,我還是覺得拍照這件事,女孩子真的要厲害多了,總能傳達出一種細膩平衡的美。

圖就不放了,隨便搜都有一堆,而且荒木拍的貓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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