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系詞「ser」和「動詞變位」的前世今生
本文為PhiloLogicon第六期,話題字母為E,關鍵詞"esse",講述古老的「系詞」故事。
系詞
「系詞」(copula)的存在,是一個古老的語言特徵,甚至應該和語言本身一樣古老。相信世界上任何語言,都不會缺少「系詞」或者充當「系詞」角色的動詞,因為正是它反映了語言的意義——把音或符號與世間萬物聯繫起來。
何謂「系詞」?英語術語借用了拉丁語copula一詞,copula是表示「協同」的前綴co-和表示「用繩子打結綁緊」的動詞apere組合而成,所以copula的字面意思,就是拿一根繩子把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系在一起,英文里的「交配」copulate和「夫婦」couple都和這個詞有關。由此可見,「系詞」顧名思義,就是一個目的在於把兩個詞聯繫起來的詞,這兩個詞被聯繫起來以後,兩者即構成「定義」、「描述」、「判斷」、「歸類」、「解釋」、「存在狀態」等邏輯關係,數學上稱這種邏輯為「一階邏輯」(first-order logic)。
「系詞」在中文裡的代表就是「是」,比如「巴西是個國家」;某些比較正式的語境中也會用「系」,通常是新聞,比如「經調查,本起槍擊案系恐怖分子所為」,再比如最近的空姐遇害案中,就有這樣新聞標題——「河裡打撈出來的屍體系嫌疑人」。除了現代漢語,文言文裡面類似的語法結構有「……者,……也」的「判斷句」結果,以及「乃」、「此乃」、「乃是」等動詞,比如《三國演義》里描述趙雲在長坂坡單槍匹馬衝破曹操大軍,曹操希望知道來將姓名,趙雲回答:「我乃常山趙子龍也!」
在現代西方語言中,英語的系詞為be,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的系詞有兩個,分別是ser和estar,法語的系詞是être,其中的ser和être來源於拉丁語的系詞esse,estar則來源於拉丁語實意動詞stare,本意為「站立」或「停留」,因為在中世紀被頻繁用於與「個人感覺」和「所在地」聯繫起來,久而久之大家只記得它的語法作用而不在乎其實際意思,和mens「精神狀態」的奪格mente如何演變成副詞後綴-mente類似。正因為如此,葡語沒有一個表示「站立」的動詞,estou no Brasil是「我在巴西」而不是「我站在巴西」,estou aqui是「我在這兒」而不是「我站在這兒」,要表示「站立」就需要加入短語em pé或de pé,據說兩者差別不大,唯一的差別是前者表示「站立狀態持續」,而後者可表示「轉換到站立狀態」,比如Estou aqui em pé相當於「I"m standing here」而如果說"De pé!"就有英文「Stand up!」的命令意味。
鑒於estar是一個從實意動詞演變而來的系詞,所以其實真正嚴格意義上的系詞是ser,而既然ser來源於拉丁語esse,那為什麼這兩者沒有絲毫的相似之處呢?我們知道,ser和esse這種形式,被稱之為「動詞原形」,準確術語應該是「動詞不定式」(Infintive),而且如果在嚴格一點,esse還應該被稱作「現在時不定式」。但不管是哪種不定式,它都有肯定有「定式」(Finitive)的那一面,這一面恰好體現在它用於真實語境下的時候,而從動詞「不定式」到「定式」的變化,我們叫它「變位」(Conjugation),所以在進一步闡釋系詞前,我先說說變位的存在意義。
動詞變位
「變位」一詞的中文含義聽起來像「位置變化」、「前後顛倒」、「左右交換」的感覺,這是我第一次見到這個詞時候的印象。造成這種誤解的根本原因是「位」一字沒有作為一個術語被明確地解釋清楚,以至於我們這幫語言初學者和那幫爐火純青的語言學家直接形成了一道「認知柏林牆」。「位」是什麼,待會再說,我們先來看看西方那頭的術語Conjugation。
這個詞源於拉丁語coniugo,表示「我和……配對」,翻譯成今天的中文大白話就是「我在找對象」,其動詞不定式是coniugare,而如果這個對象找著了,恭喜你!你的「對象」的名字就是coniunx,屬格coniugis。今天的英文裡面conjugal是個比較正式的用語,表示「與配偶有關的」,其中電視劇裡面出現得比較頻繁的是詞是conjugal visit,表示夫妻一方去監獄探望被關押的另一方,因為雙方具有夫妻關係,所以可以獲得一點「親密動作」的時間和隱私。換言之,conjugation作為「配對」的意思被語言學家指代為「動詞變位」,肯定是覺得動詞的形式被改變了以後,可以與某種抽象的,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去一一配對。
現在這個問題是:到底是什麼抽象的,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
回歸到人對於一個「動作」需要了解的方方面面,其實這個「東西」不難解答,因為人都有求知慾和尋根問底的本能,「動詞變位」的存在既反映了人類祖先的這種本能和「一次性滿足求知慾」的解決辦法。我們先來做一個思想實驗:
假設你是警察局兇案組裡面的一個探員,你來到了案發現場,看到地面躺著一具屍體,你的破案思路會要求你問一系列的問題,而辦案正是逐一回答這些問題的過程,這些問題有: 誰殺的?一人作案還是有同夥?什麼時候殺的人?是有預謀的殺人、意外誤殺,還是口角矛盾導致的激情殺人?如果是有預謀的仇殺,之前兇手和受害人有哪些恩怨?兇手有沒有前科?會不會是連環殺人案?之後會不會出現其他的受害者?等等問題。這些問題在抓住嫌疑人,並且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個嫌疑人就是兇手以後,都會得到解答,而每個問題都只會有一種答案,不可能存在一個人既單獨作案又和一群人合謀這種矛盾重合。
我們可以看到,對於「兇殺」這麼一個動作,我們作為探員,會想了解這麼六點:1. 施事人身份;2.施事人的數量;3. 動作的發生時間;4. 動作的主觀和客觀成分;5. 施事人和受事人的關係;6. 動作是否仍然在持續。
無獨有偶,這六點正好對應著我們需要了解一個動作的六個維度,這六個維度用語言學的術語稱呼,分別叫:人稱(person),數(number),時態(tense),式(mood),語態(voice)和體(aspect),這六個維度,被統稱為動詞的六個「語法範疇」(Grammatical category),這六個語法範疇各自包含以下信息:
人稱:第一、第二、第三人稱,無人稱
數:單數、複數(某些語言也有雙數)
時態:過去、現在、將來等
式:陳述(Indicative)、命令(Imperative)、虛擬(Subjunctive)
語態:主動(Active)、被動(Passive)
體:完成(Perfect)、未完成(imperfect)、進行(progressive)
而每一個動作,必然對應著每個語法範疇的一種情況;而反過來一個動詞在變位了以後,正好可以反映出是哪六個語法範疇。
比如葡語的sou,就是動詞ser的陳述式 主動語態 一般 現在時 第一人稱 單數
比如巴西葡語的estou fazendo,就是動詞fazer的陳述式 主動語態 現在 進行時 第一人稱 單數
通過這兩個例子,我們現在可以對「動詞變位」有一個全新的認識,那就是:通過像一個破案偵探一樣弄清楚各個語法範疇以後,找到反映這些語法範疇的動詞形式。
換言之,Conjugation,就是「動詞」與「語法範疇唯一情況」的「配對」
所以,「變位」的「位」,就是「符合某種唯一語法範疇情況的動詞形式」,也就是兇殺案的真兇。
雖然我第一次看到「變位」這個術語是在2009年7月,但是其實早在1997年的小學一年級時候的英語課就已經體會過這麼個現象。當時比較幸運,有一批非常出色的英語啟蒙老師,以及那套至今回顧也算恰如其分的教材。當時的英語課前五分鐘,一定是全體起立唱歌,就算不知道歌詞也會跟著老師模仿發音,所以像音樂劇《音樂之聲》裡面的do re mi那種既能啟發音樂細胞又能學英文的曲目,一定會被我當作樣板戲用來啟發下一代人。而裡面有這麼一首歌,是用《娃哈哈》的旋律唱的,歌詞我居然一字不漏地記得:
AMAREISare not the same,
this IS an egg and that IS a cake
these ARE hills and those ARE rivers
AM ARE IS are not the same
AM ARE IS are not the same,
I AM Mike and you ARE Kate
He IS Tom and she IS Lucy
AM ARE IS are not the same
Wahaha Wahaha
AM ARE IS are not the same
後來小學五年級的時候,老師第一次和我們提及英語的「過去式」,但是沒系統地介紹,只是讓我們學唱了這麼一首歌:
There WAS a farmer and he HAD a dog
and Bingo WAS his same Oh
B I N G O
B I N G O
B I N G O and Bingo WAS his name Oh
無論是第一首還是第二首,它們都在給兒童傳達這麼一個信息:就是英語的be動詞會變的!變成am,are,is,was!不能混淆,不能亂用。至於什麼時候變?取決於前面的人稱!那什麼樣的人稱對應什麼樣的變化呢?記不住沒關係!唱歌!那首《娃哈哈》改編的歌,把歌唱熟了就記住了。多年以後,我才知道這個變化叫「動詞變位」。
正因為「變位」的語法範疇裡面有「人稱」和「數」,而每一種人稱和數又對應著一種變位方式,因此一個動作的「變位表"從傳播的角度看,用在那些呼籲大家共同參與共同行動的公益活動倡議里(比如環保和節約能源),顯得非常別出心裁,而不像命令式那樣直接粗暴。比如我所在的聖保羅大學校園裡,就有用「動詞變位表」來宣傳反對校園欺凌的應對態度:尊重(respeito)、互助(ajuda)與舉報(denúncia)
想像一下這廣告海報應該怎麼翻譯成中文又不失去原來的詩學效果?挺難的。
拉丁語系詞esse和葡語ser的變位
闡述完動詞變位的意義,我們來看看拉丁語esse和葡語ser這兩個系詞的變位對比。由於篇幅有限,這裡只列舉陳述式的變位。
拉丁語esse陳述式現在時變位:
葡語ser陳述式現在時變位:
由這兩個表格,我們至少可以看出兩個單詞的詞源學聯繫:
拉丁語的系詞esse和葡語的ser一樣,是動詞變位的「不規則動詞」;
從esse到ser的演變最大特徵是「末音失落」
換言之,ser是不規則動詞規則,是因為它的祖先esse本身也是不規則動詞。
由此可見,我們平時視為洪水猛獸的「不規則動詞「(irregular verb),其實有可能在兩千多年前就已經是不規則的了,並不是在此之間有什麼一小撮心裡陰暗變態的語言學家為了秀記憶力,故意改成不規則的。事實上,從原始社會到農耕文明再到工業文明再到現在,隨著人需要思考、表達、擔憂、從事的事情越來越多,語言的總趨勢是從複雜到簡單的,但這個過程裡面總有漏網之魚;換言之,如果你覺得現在的語法很複雜,那意味著以前更加複雜。如果現在有很多不規則動詞,那表明以前的不規則動詞更加多,此其一。關於此,以色列語言教授Guy Deutscher在他的書The Unfolding of Language上列舉了很多原來不規則的動詞變成規則的例子,以後我會在其他文章中列舉。
與此同時,語言演化還有一個規律,就是一個不規則動詞,往往一開始是規則的,此其二。 如果ser的變位是從esse的變位演變而來的,那esse的變位是從哪兒演變過來的呢?
現在我們能學的拉丁語語法規則,都是公元前一世紀左右的古人歸納的,無論是古羅馬還是拉丁語,公元前一世紀都是古典黃金時期,無論是政治還是文學,人才輩出,也有大量的文字作品流傳至今,我們現在才能學到拉丁語和詞源學。那麼問題來了:公元前一世紀之前呢?比如500年前的公元前六世紀,就是羅馬剛剛從王政變成共和制的時候呢?再往前250年的公元前八世紀,就是羅慕盧斯剛剛建成羅馬的時候呢?那時的拉丁語會和後來的一樣嗎?
唯一可以肯定的答案是:不一樣!這個有大量的考古證據證明。最早的拉丁語文本是一個公元前6世紀的陶罐,上面的文字裡面有一個詞:duenos,這個詞後來被考古學家解碼,意思就公元前1世紀拉丁語的bonus,也就是「好」。從duenos和bonus我們可見一斑,語言一直在變。那我們也許會問,在那以前呢?在那以前,我們只能說,無法解答,因為缺少文字記載。
為什麼esse是不規則動詞
這裡給出一種經過認可的拉丁語esse變位來源解釋:
我們今天看到的葡語動詞不定式詞尾-ar, -er, -ir來源於拉丁語的-are, -ere, -ire,其中-ere根據第一個是長音還是短音,又分成-ēre和-ere;所以總共有-are,-ēre, -ere, -ire四種變位形式,其中-a-, -ē-, -e-, -i-分別表示哪種變位形式,而後綴-re則代表不定式,這在公元前1世紀是這樣的,但現在有證據表明,至少在那時候往回倒500年,這四個詞尾中間的-r-並不是r,而是-s-,換言之,這四個詞尾在歷史上曾一度是-ase,-ēse, -ese, -ise,其中不定式詞尾是-se
還是拿動詞「愛」作為例子,按照上面的說法,amare曾一度是amase,和esse有相同的詞尾,對得上號,而後來s變成r的這個過程,語言學稱為rhotacism,源於希臘字母rhota,也就是ρ,就是我們初中物理裡面表示「密度」那個字母。字母r在拉丁語被稱作是「狗字母」,因為它已經是發大舌顫音,據說羅馬人覺得聽起來像狗叫。無論如何,在有rhotacism對應的權威中文翻譯之前,我們姑且稱作「彈舌化」。至於你問我為什麼s會演變成r,好好一個清擦音為什麼要變成反人類的大舌音呢?我只能大膽猜測,羅馬人舌工一定很好,一定要不遺餘力的展示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有多靈活,說句話不彈個舌就不爽,就像狗見到陌生人不吠不爽一樣。當年我比較幸運,花了兩次洗澡的時間往嘴裡含口水就練好的大舌音,但是據說有人一輩子也沒練會,其中就有無產階級革命導師列寧先生,一生進行過無數革命演說但是終究沒練會俄語大舌音。
回到esse這個詞,我們把「-se」這個不定式後綴去掉,加上每個人稱的後綴-m, -s, -t, -mus, -tis, -nt,就有了原來esse應該有的變位方式:
雖然-sm, -smus和-snt有些彆扭,這還是能讀的。但是正因為能讀,有一些人書寫的時候就覺得應該在中間加個u,因為有沒有u,造成的差別也不大
後來這個u變成重讀音節,首字母e就省略了,而因為ess和es讀音一樣,第二人稱單數就寫成es,所以就有了公元前一世紀的變位:
為什麼poder的第一人稱單數是posso?
最後再來舉一個很有意思的例子:葡語的poder變位: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其他的形式都那麼規則,唯獨是第一人稱單數偏偏那麼奇葩,一定是posso?為什麼不是podo呢?像西班牙語就是很正常的puedo啊!
別說是我們,據說posso, fiz和sei這三個第一人稱單數形式,任何一個巴西人小時候學說話的時候,只要學過第二變位法-er的規則形式,所有人都相當然地說成podo,fazi和sabo,需要家長和老師長期的提醒和糾正。這種錯誤符合人的認知模式,絕對情有可原,倒是這些特殊的不規則形式反人類。
那為什麼第一人稱單數是posso呢?這和poder這個動詞的詞源有關。
拉丁語表示「能夠」這個動詞,源於表示「能夠」的形容詞potis和剛剛說完的esse的複合。
一開始,這兩個詞還是分開的時候,就是potis esse像奧巴馬2008年競選總統時的口號Yes we can,就是Ita, potis sumus! 各個人稱的形式如下:
後來,這詞用得非常頻繁,-is遭受了「末音失落」,剩下的部分被合成一個單詞:
其中標紅的ts被同化為ss,就有公元前一世紀古典拉丁語中動詞posse的變位:
由此可見,兩千年前的「能夠」一詞的第一人稱單數,第一人稱複數和第三人稱複數,已經和esse一樣,偏離了原來的規則變位。所以葡語的posso,仍然保留著拉丁語possum的影子,而這個影子在西語的puedo早就煙消雲散了。
頻繁即不規則,不規則即頻繁
那接下來的問題是: 為什麼只有第一人稱單數能保留拉丁語的影子?為什麼葡語第一人稱複數是podemos而不是*possomos,第三人稱複數是podem而不是*poss?o?
剛剛我們提到,一個動詞的變位之所以變得不規則,是因為使用得頻繁。這個邏輯繼續推演下去,那就是一個不規則動詞的變位方式一旦形成了以後,意思是沒變的,該頻繁使用的還是會繼續頻繁使用,但這個「頻繁使用」會引起兩種後果:
第一,找一個意思相同或相近但變位規則的動詞的某些形式,來取代這個不規則動詞的某些形式,這個過程的語言學術語是「互補」(Suppletion),最典型的例子是英語的go,過去式是went,其實過去式的went是動詞wend的過去式,但由於go和wend意思相近,而go原來的過去式估計非常難記或者讀起來很彆扭(應該不是goed),所以人們每次將go的過去式就用wend過去式代替。這個在葡語裡面的例子,同樣是表示「去」的單詞ir,在拉丁語里ire和vadere同樣表示「去」,前者的變位的確非常不規則,而後者則是非常規則的第三變位法,按照上面說的「互補」規律,這就解釋了葡語、西語、法語裡面表示「去」的變位為什麼大多是v開頭的,比如vou, vai, vamos, v?o;
第二,如果無法找到合適的替代詞,那這個高頻使用的動詞,或者高頻使用的某些形式,就會隨著口口相傳而被保留了下來;一旦使用頻率不高或者生僻詞,其不規則的規律就會被遺忘,而被規則的方式同化。這種口口相傳體現在兒童的母語習得上,而就是剛才說的,父母和老師的提醒與糾正。假設父母和老師也不記得poder的第一人稱單數是posso,那這個形式必然會是podo,毫無疑問。
說完這一切,今天的結論其實非常樂觀:我們不用對不規則動詞記憶和背誦感到擔驚受怕,因為一個動詞到今天還很不規則,必然是個自古以來就高頻使用又找不到替代的動詞,換言之,你會有無數的機會說到和寫到這些詞,也給予了你足夠的記憶機會。相反,到了最後,你會發現這類詞記得最熟,而且看了我上面推演的「為什麼不規則」以後會記得更加熟,若干年後,輪到下一代人學葡語,你仍然會強調:poder的變位是eu posso, você pode deco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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