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一百多萬錢,突然這個人自殺了!那信用卡的錢,誰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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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債務人自殺了,債務由誰承擔的問題。每年都會有人因為債台高築而自殺,不外乎以下原因:一是希望人死債消,不牽連家人;一是購買了商業保險,希望家人能得到保險公司理賠的巨額保險金。
銀行根本就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也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高額信用卡的發放,銀行是有些嚴格的審批程序。就算髮放後,擁有者資金出現問題,銀行也會在第一時間凍結他的信用卡,會盡量把損失降到最低。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如果持卡人有遺產和法定繼承人,就有遺產的繼承人來還。在法律上,卡債也屬於個人遺產的一部分,優先把債務還清,再就剩餘的遺產進行分配。當然,持卡人的繼承者也可以選擇不繼承。
如果持卡人是未婚、生前有財產的話,就由他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沒有的話,銀行只能自認倒霉,把這筆欠款劃入壞賬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