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150年歷史、香港著名重犯聚居地:赤柱監獄
有一座經常出現在香港電影、電視中以關押重刑犯人的監獄,也是香港最大的、現代化程度最高、防衛最深嚴的高設防監獄——赤柱監獄(Stanley Prison)。最意想不到的是,赤柱監獄其實於1937年1月已正式投入,已具有150年歷史的歷史,前稱香港監獄(Hong Kong Prison)。
1925年,港英政府總督金文泰到任後,銳意對香港監獄進行改革,將不同類別的囚犯分開囚禁,囚犯人數目不斷增加,而域多利監獄與荔枝角監獄已不敷應付,港府於1934年逐斥資逾百萬元,在赤柱興建大型綜合監獄,計劃將所有囚犯分類囚禁於新監獄內。
赤柱監獄的高度設防設施,除了高牆和鋒利鐵網外,內里共有6座瞭望塔,每座均有6人持槍看守。
赤柱監獄以2年半時間興建,在1937年1月建成,最初名稱為香港監獄。落成時可算是亞洲首屈一指的大型綜合監獄。監獄啟用時,已定位為高度設防監獄,共設1559間獨立囚室,還有一所57個病床、6間隔離病房和2間裝有墊料病房的監獄醫院,另有有印刷等工場、廚房、職員宿舍等,配套設備相當完善。
赤柱戰俘營的慘況。
防衛最深嚴
不過,港英政府由域多利監獄和荔枝角監獄轉移囚犯至赤柱監獄後,赤柱監獄的收容額已達2215人,嚴重超出收容額,最終導致港府在1939年重開部分已關閉的域多利監獄,羈押候審犯人和等候上庭的疑犯,以紓緩過度擠迫的情況。
香港在日佔時期,2000名有敵性國民、港英官員,被日軍拘困在赤柱監獄守衛宿舍、聖士提反書院等地,統稱赤柱拘留營,但監獄本身並非拘留營的一部分。
鳥瞰赤柱監獄
六天工作制
1950年代,當時的監獄署開始投入資源,發展囚犯的工業生產項目,為長期監禁的囚犯提供有系統的生產工作,初期赤柱監獄的工業生產項目包括裁縫、木工和製造木櫃、皮鞋、竹籃、掃帚、郵袋等。
到1950年代後期,赤柱監獄大規模擴建工標誌製作工場,成為日後其他監獄的重要政策。其後,監獄署認為合理的工作安排,有效減少囚犯無聊生事,在1978年正式成立工業組,有計劃安排囚犯工作。
在囚人士是6天工作制,每天要工作不少於6小時及不多於10小時。
根據懲教署資料顯示,在囚人士是6天工作制,每天要工作不少於6小時及不多於10小時。赤柱監獄設有自己的工場,勞動種類有制衣、木工、印刷、製鞋、噴漆、家電維修等十多項業務,工資由每周38.01港元到每周163.7港元不等。就算完全不參加工資的囚犯,仍然可獲得每周20.16港元的基本工資。這些工資可以用以購買紙巾等日用品、零食。
赤柱監獄的單人囚室狹窄。
獨立囚室 設計防自殺
赤柱監獄的高度設防設施,除了高牆和鋒利鐵網外,內里共有6座瞭望塔,每座均有6人持槍看守。
而懲教署亦曾安排傳媒參觀,除了參觀院所內印刷工場和廚房外,較少向外曝光的院所醫院及俗稱「水飯房」的特別組獨立囚室亦一併開放參觀,揭開這個獨立囚室的神秘面紗。
「水飯房」面積為7平方米,沒有任何尖利或突出的地方。
「水飯房」一共有80間,每個囚室面積為7平方米,囚室內有一張床、不鏽鋼坐廁、膠制椅子等設備。沒有任何尖利或突出的地方。甚至連消防水龍頭也藏在天花裡面,沒有外露的水管可讓囚犯懸掛布條自縊。為確保在囚人士私隱,囚室內未有安裝閉路電視,但走廊位置則有監控系統,並且有人員24小時巡邏。
準確而言,獨立囚室供三類囚犯入住,分別是獄中違規的犯人、影響監獄秩序的犯人,以及自願獨囚或需要保護的犯人。前兩類犯人從「群居」轉為獨立囚禁,完全是出於處罰性質。不過最後一類往往是名人,他們在社會上聲望較高,如果跟其他囚犯一起囚禁很可能引發一些欺凌事件或是安全難以保障,因此會安排獨立囚禁。此外,部分獨立囚室也用於分隔違反紀律要等候聆訊,以及有暴力傾向需要隔離的犯人。
囚犯每日有1小時「放風時間」。
被安排囚禁於「水飯房」的人士,一律禁止與其他人交往,除了1小時「放風時間」(即在監獄的室外天台或室內場地散步),其餘23小時只能獨困於囚室之內。雖然被囚「水飯房」,但他們每日都需要於囚室至少工作6小時,例如黏貼信封和文件夾封面等工作,工資約每星期40至60多港元。
監獄醫院
赤柱監獄內也專設有包括普通科和專科的醫院,為出現身體不適的病人作簡單診治,醫生會視乎囚犯的身體狀況和心理健康,決定囚犯是否需要繼續囚院觀察;若被確認康復可以出院,囚犯必須返回囚室服刑;若病情非常嚴重的會轉送到公立系統的急症室。
醫院亦有候診室及設有小型手術室,而監獄有3名醫生及40多名醫護人員駐診,共有77張病床,包括5間獨立的觀察病房及一批一般病房。據悉,曾蔭權入獄後亦因身體不適而囚於病房內。
每天提供4餐
目前犯人的膳食又如何的呢?具體而言,監獄每天會提供4餐,包括早、午、晚餐及睡前宵夜。主食共有4款選擇,第一類以米飯為主,第二類以咖喱、薄餅為主,第三類以土豆和麵包為主,第四類則是全素膳食。
死刑
》自赤柱監獄於1937年建成後,香港的死刑全部轉在赤柱監獄H座內進行,以絞刑處決。死囚在行刑前,會被囚禁在稱為「死囚倉」的6間牢房內。按照英國慣例,死刑會在判罪後第3個星期日後的星期二至星期五,早上8時許執行。
而1957年起,一般在早上6時至7時30分進行,以免在日間引起其他囚犯恐慌。行刑前一周及前一天,獄方會兩度在監獄監督現場監察下,預先測試絞刑架,以測試問吊繩索的承重力,由於刑具的活板門,開合時會發出巨響,政府在1951年購置膠墊以減噪音。
赤柱香港懲教博物館復原的絞刑台
在香港廢除死刑前,赤柱監獄儲物室內長期存放3副棺木備用,以便安葬死囚。死囚被處決後,會由當時的市政事務署安排殮葬,記錄墳墓號碼,埋葬後七年「執骨」,再行安葬及編配新的號碼。所有死囚均安葬於懲教署管轄的赤柱死囚墳場,按照市政條例,7年後死刑犯的屍骨始交由死刑犯的家屬處理,無人處理或認領的死刑犯屍骨,則會交由當時市政事務處移送到羅湖的沙嶺公眾墳場埋葬。
由1946年至1966年間,赤柱監獄共處決122名死囚,最後一次死刑於1966年11月16日,一名越南籍犯人因劫殺罪而處以死刑,爾後香港法例雖保留死刑,但實際已無執行,一直至1993年正式修例廢除死刑,而赤柱監獄的死囚室和處決室也同時被拆除。
著名囚犯
葉繼歡——1985年因多宗嚴重罪行被判囚18年,於1989年詐病在瑪麗醫院成功逃脫,於1996年再度落網,被判入獄41年3個月,1999年上訴至終審法院,改判入獄36年3個月,2017年4月19日因肺癌去世。
張子強——1991年因啟德機場1.7億解款車劫案入獄18年,在赤柱監獄服刑,1995年上訴成功獲釋。1998年在中國內地因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死刑。
季炳雄——2005年因藏有軍火罪及有意圖使用槍械罪成,合共判囚24年。
曾蔭權——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2017年2月因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入獄20個月。
許仕仁—— 前政務司司長,因涉嫌收受新鴻基地產郭炳江等人賄款,被判囚7.5年。
郭炳江——前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因涉嫌向許仕仁提供賄款,被判囚5年。
陳振聰——香港商人,聲稱自己是香港華懋集團已故董事局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的唯一受益人,更自稱是龔的情夫。涉嫌偽造及行使虛假文書,在高等法院被判罪成,判刑12年。
劉夢熊——香港商人,因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在2016年2月29日被判囚18個月,2017年2月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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