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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億探長」——警察管黑幫,黑幫管治安

1991年,劉德華主演了香港永盛公司的電影《五億探長雷洛傳》。這部影片獲得第11屆香港電影金像獎7項提名。

片中劉德華飾演的「雷洛」,就是擔任港島及九龍總華探長長達十年(1959-1968)的呂樂。

圖、《五億探長雷洛傳》劇照:雷洛(劉德華飾)和白月嫦(張敏飾)

一、從貧苦移民少年到總華探長

呂樂1920年生於廣東汕尾海豐縣新南村的一個貧苦農家,童年時全家偷渡去了香港,確切說是香港西南一個當時非常荒僻的小島——以捕魚為業的長州島。呂樂便在那裡長大,干過擦鞋工、人力車夫等苦力活。

1940年,呂樂走進香港警察招募處,成為香港警隊的一分子。據說招募處的警官問他為什麼要當警察,他答「為了吃飯」。

呂樂從普通警員做起,因表現優異,幾年後從街邊巡警升為帶槍便衣警察,俗稱偵緝探員,這是他邁上晉陞之路的重要一步。

這時呂樂認識了九龍「大撈家」之女蔡珍,並與她結婚。他的岳父財富不菲又廣有人脈,據說花了一大筆錢,為呂樂買了一個探長的職位,鋪就了他此後的步步高升之路。

1956年呂樂因鎮壓黑社會「雙十暴動」有功,36歲升為新界的總華探長;1958年又升任港島及九龍總華探長,是當時華人在香港警界所能擔任的最高職位。若不論正邪,稱得上一個貧苦少年從社會最底層爬上香港權力頂峰的成功範例。

二、建立與黑社會制度相關的警界貪污機制

上世紀四五十年代,也就是呂樂從警的年代,移民大量湧入香港,而港英政府統治力量薄弱,甚至無力提供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務和治安保護,於是默許幫會壟斷這些政府缺位的社區公共服務(如接駁水、電,承建棚戶區住宅),並把幫會作為控制香港社會的輔助工具。

幫會勢力的壯大,很快把活動擴大到經營「黃、賭、毒」非法生意,向商戶住戶勒索保護費等,完成了向「黑幫」的轉變。

香港警界與黑幫的「結盟協作」,正是港英當局這一政策結出的惡果。

香港警方警力不足,而黑幫已在相當程度上控制各社區,不能不利用黑幫來維持社區的「治安」,出了案件,往往要黑幫交個人頂罪完事;

香港警察的薪資低,又法治鬆弛腐敗滋生,警察便普遍用黑幫做代理人,向經營非法生意的場所收取保護費。很多警察都拿不止一份「薪金」。

據香港廉政公署的資料:60年代,95%的警察或多或少地有貪污受賄行為。

呂樂從警的時代,黑社會勢力已經與警界利益交融、盤根錯節。他剛入警隊時,據說曾因拒絕收黑錢,受到警隊同事的敵視。在警匪勾結、普遍貪污的現實面前,呂樂很快就轉變了,發狠說「我不貪就不貪,要貪就要貪夠一億」。

呂樂擔任總華探長前,已經將與黑社會勾結貪污的傳統套路運作得極其嫻熟;擔任總華探長後,乾脆把警界與黑社會協作貪污的傳統做法制度化,或者說建立了與黑社會制度相關的警界貪污機制:

制訂辦各種事務的收費標準,貪污受賄「明碼實價」。無論黑道白道,辦事都要向警察交錢,辦什麼事,就交什麼錢。

黑幫按照劃分的地盤,向大小商戶及非法經營檔口收保護費,再向呂樂及警方交保護費。

《五億探長雷洛傳》中的「豬油仔」實有其人。「豬油仔」和胞弟「沙皮狗」都是為呂樂向「黃」、「賭」、「煙」檔口收保護費的代理人。收取的保護費,呂樂拿百分之六十,其餘由警察、「豬油仔」兄弟和黑幫平分。

「豬油仔」兄弟當時極其富有,擁有超過三千萬的地皮物業。那時的三千萬相當於今日約15億港幣。

呂樂避居加拿大、遭到香港廉署通緝後,「豬油仔」頂下所有罪名,將家產交給弟弟「沙皮狗」,自己入獄5年。「沙皮狗」後來去澳門經營賭業,回歸前(1999)與「崩牙駒」、「水房賴」同為澳門三大梟雄。

「馬仔」如此,獨拿60%份額的老大呂樂,貪污的錢就更難以計量了。

據香港廉政公署的資料:1963-1973年,香港警界貪污金額超過100億港元。相當於今日約5000億港元。

在呂樂治下,形成了「警察管黑幫、黑幫管治安」的獨特情形。警察系統成為港人眼中最大的黑社會。

包括新義安、十四K、和勝和、潮州幫四大幫在內的香港一百多大小幫會,沒一個敢不給呂樂總探長面子,他要錢就給錢,要破案就乖乖交人。呂樂講「我根本不用親自抓人,有案件要破,就開口跟堂口老大要人。」

呂樂的勢力大到連英籍總警司、他的頂頭上司上任,也要去拜望他,否則就在香港玩不轉。

圖、晚年的「豬油仔」和「沙皮狗」

三、「五億」的身家,48歲急流勇退

「五億探長」,是說呂樂的身家。

呂樂發達後,在香港各區如灣仔、尖沙咀、筲箕灣、觀塘、沙田、半山區等購買了許多房產,他曾一口氣買下筲箕灣299號整幢大廈。

當年香港一幢樓的價值不過幾十萬。五億元,可以買下大半個九龍。

六十年代末,香港反貪腐輿論高漲。呂樂見機之早實在是遠非常人可比,一察覺港府露出要反貪腐苗頭,1968年剛48歲就急流勇退,辭職「高蹈」;1973年又趕在廉政公署成立前,偕妻子及八名子女移居加拿大溫哥華。

1976年香港廉政公署核查呂樂的資產與薪金收入嚴重不符,對呂樂發布通緝令,凍結了他在香港的資產。

這時呂樂急流勇退已有8年,財產多年運作轉移又合家移居海外,在香港被凍結的資產還近1億港幣,包括8處房產和800多萬現金。可見「五億探長」的稱號的確不虛。

遭到香港廉政公署通緝後,呂樂和妻子蔡珍又從加拿大,轉逃到與香港沒有引渡協定的台灣。他於1979年購下台北敦化路的一幢豪宅,一直住在台北不曾回過香港。

2010年5月13日,九十一歲高齡呂樂病逝於加拿大溫哥華。這時距他被香港廉政公署通緝已達34年,是香港被通緝時間最長的通緝犯之一。

圖、呂樂及通緝呂樂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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