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無線電辦公室清理核查5G頻段無線電台
IT之家5月21日消息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下屬機構國家無線電辦公室發布消息表示,為了推進5G系統的頻率使用許可工作,加快5G商用部署,避免5G系統對同頻段或鄰頻段內依法開展的其他無線電業務產生有害干擾,國家無線電辦公室決定開展相關頻段的衛星地球站等無線電台(站)清理核查工作。
其中,符合條件的使用3400-4200MHz和4500-5000MHz頻段的衛星地球站、微波站、射電天文台等單位需要於2018年6月30日前將信息報送當地無線電管理機構。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年底,工信部發布了5G系統在3000-5000MHz頻段(中頻段)內的頻率使用規劃,我國成為國際上率先發布5G系統在中頻段內頻率使用規劃的國家。
以下為通知全文:
國家無線電辦公室關於開展3400-4200MHz和4500-5000MHz頻段衛星地球站等無線電台(站)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國無辦〔201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科學院,中國衛星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信數字媒體網路有限公司,各相關單位:
2017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於第五代移動通信系統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相關事宜的通知》(工信部無〔2017〕276號),明確了中頻段5G系統的頻率使用相關要求。為了推進5G系統的頻率使用許可工作,加快5G商用部署,避免5G系統對同頻段或鄰頻段內依法開展的其他無線電業務產生有害干擾,國家無線電辦公室決定開展相關頻段的衛星地球站等無線電台(站)清理核查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在3400-4200MHz和4500-5000MHz頻段設置使用衛星地球站、微波站、射電天文台等無線電台(站)的相關單位於2018年6月30日前將符合以下條件的無線電台(站)信息報送當地無線電管理機構(具體填報信息見附件):
(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台執照,或已申請台站設置許可且申請資料已被無線電管理機構受理的衛星地球站、微波站、射電天文台等無線電台(站);
(二)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准或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頻率使用許可的衛星通信網內已設置使用的單收衛星地球站;
(三)取得廣電部門頒發的「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許可」的單收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的地球站;
(四)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相關要求,需要電磁環境特殊保護的衛星測控(導航)地球站、衛星關口站、射電天文台等。
二、各地無線電管理機構應在2018年7月31日前對上述用戶報送的信息完成核查工作,建立需要干擾保護的無線電台(站)清單。在對相同或相鄰頻段內新設5G系統基站進行許可時,應依法保護清單內的無線電台(站)免受有害干擾。
三、自2018年8月1日起,未獲得無線電台執照,且未列入各地無線電管理機構干擾保護清單的無線電台(站),不得向無線電管理機構提出免受或排除有害干擾的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 衛星地球站信息申報表
附件2 其他無線電台(站)信息申報表
國家無線電辦公室
2018年5月15日
(聯繫人:王曉冬 聯繫電話:010-6820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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