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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四分之一的加拿大人把自己的房子出租 租金可抵7成房屋支出

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CIBC)最近公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加拿大屋主出租部分居所,或者擁有出租物業經濟收入不錯。每月賺取的平均租金收入$2,189加元,比每月的花費高出一半。而且,屋主所獲租金,可以抵消房屋支出近七成。

CIBC財務策劃及顧問的稅務與遺產計劃董事總經理Jamie Golombek表示,房屋成本高昂,加上屋主對額外收入的需求愈來愈大,出租部分居所日益流行,尤其是對較年輕加拿大人而言。他還說,大部分屋主相信,單是稅務優惠,已可令出租物業值得投資。但這些屋主必須明白出租物業投資,怎樣配合整體財務策劃,並需注意所有稅務影響。

是次調查揭示,26%加拿大屋主已經是房東,或者計划出租主要居所部分地方或另外的出租物業,以賺取租金收入。而且,64%的現有房東擁有一項或以上投資物業,這些物業只為賺取租金收入。

調查揭示,他們每月賺取的平均租金收入為$2,189加元,比他們每月的平均花費$1,461加元,高出49.8%。

調查又揭示,31%現有房東出租主要居所部分地方是長租(佔22% )或是短租(佔9%)。他們每月平均賺取$1,287加元租金收入,佔了每月家庭總支出$1,888加元的68%。

72%的所有屋主相信,投資在物業是賺取輔助收入的良好方法;37%屋主表示,若果現時置業,會視房屋是租金收入的來源。

CIBC這項調查是透過Angus Reid Forum進行,於3月2日及5月4日分兩部分,隨機抽樣在網上訪問了3,023名加拿大成人;又在4月5日至4月13日,第二次網上訪問了2,153名加拿大成人,這些成人擁有最少一項物業,並最少有部分是出租賺取租金收入。調差結果誤差正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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