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老師:人生有12個字,世間法則全在其中!
南懷瑾先生說過:我常常告訴你們,我有一個咒語,這個咒比孫悟空的緊箍咒還厲害,你們學會了就有用處,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都在我這個咒語裡頭。四句話,你們大家注意:「看得破,忍不過;想得到,做不來」。
這十二字,道盡了世間眾生的人生常態,大多數人就是困於這十二個字。
1
看得破,忍不過
明末小說家馮夢龍有篇小說叫《薛錄事魚服證仙》:唐朝有個叫薛偉的人官拜青城山主簿,稱「薛少府」。
他生了一場重病之後,魂魄變成了一條鯉魚,在水裡游的時候看到漁戶投到水中的魚餌——又大又香的一塊油麵,他又正好肚子餓了。
他很清楚:這魚餌上有個鉤子,要是去吃這魚餌的話,肯定被他釣上去!我是個人,只是暫時變成魚玩玩,難道還找不到其他吃的,非得吃他鉤子上的魚餌?
他離開了魚餌,在水裡轉了幾圈。但是那魚餌太香了!香味一陣陣地溜進鼻子里,肚子又餓,就開始這麼想:我是個活人,有一二百斤重,就算我去吃魚餌被勾住了,他能一竿子就能把我釣上去?於是游過去一口咬住了魚餌,結果一下子就被釣上去了。
作者評曰:眼裡識得破,肚裡忍不過。
人世間很多誘惑,一旦經不起誘惑就會有損傷自己——人人皆知。但是在誘惑面前,又有幾人能剋制住自己?
下定決心戒煙戒酒時,知道煙酒不能碰,碰了就前功盡棄;減肥時,知道要節制飲食,否則就會無效果。
但是煙、酒、美食,縈繞在腦海中,經常出現在身邊,就易因心癢難搔而「破戒」。
古人說得好:「夫魚見餌不見鉤,虎見羊不見阱。猩猩見酒不見人,非不見也,迷於所美而不暇顧也。」
看得破,忍不過,這就是我們凡人的常態,誘惑之所以會起作用,是因為我們的慾望。
王陽明說:「豈有邪鬼能迷正人乎?只此一怕即是心邪。故有迷之者。非鬼迷也,心自迷耳。」
誘惑之所以絆住你,根本在於自己的慾望。貪財,就是被財鬼誘惑;好色,就是被色鬼誘惑;控制不住自己的怒氣,就是被怒鬼誘惑。
「此心一冷,則熱鬧之景不能入;一淡,則艷冶之物不能動。「制欲,方能不為誘惑所困。
2
想得到,做不來
「想得到」,一是道理想得到。人世間的大道理很難懂嗎?其實不難。
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這些道理早已深深地印在我們心中。
古人云:「夫以匹婦之明,猶能推事理之致,探禍福之機。」
立志高遠,聽起來堂而皇之,但人生的高下,不是以口號的響亮來評判的。
一旦立志,要麼踏實地去做,要麼就量力而行、立一個自己有可能觸得到的理想。
在誘惑面前,自制力不夠,忍不過,收不住自己的慾望;在善道和理想面前,做不來,不能把心裡想的落到實處。
看得破,忍不過;想得到,做不來。世俗大眾之所以庸碌,渾渾噩噩度日,這兩者道出了機要。
只要能忍住自己的慾望,篤行自己所知的善道——看得破,也能忍得過;想得到,也能做得來,即可出為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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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參同契-水不盛火不衰時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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