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查出艾滋被辭退,公司因歧視被罰,艾滋患者不再是洪水猛獸
近日,四川內江艾滋感染者訴某公司勞動爭議案在內江市市中區法院主持下進行了調解,原告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現場簽署了一份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被告內江某公司並且支付原告謝鵬(化名)6.3萬元人民幣作為補發此前的工資(二倍計算)。加上此前勞動仲裁委裁決被告支付謝鵬的6758.74元,調解協議總價值逾17萬元。對此結果謝鵬表示非常滿意,經過社會各職能部門的幫助下,公司也改變了對艾滋感染者的態度,由當初的歧視轉變成溫暖關懷,目前他已經回到公司繼續上班。艾滋感染者不是洪水猛獸,他們已經是受害者,善待他們,讓他們有尊嚴的活著。
通過謝鵬的事件,說明現在的法律是保護艾滋病人的合法權益的,這是社會進步的表現。艾滋病人享有和正常人一樣的權利,被尊重,公平的就業和生活,以前人們對艾滋感染者有偏見,我聽到好多回答,都說得了艾滋病丟人,不能一概而論,艾滋感染途徑有很多種,有的人可能不是通過性行為感染的,如果大家都帶著有色眼鏡看待艾滋病人,那麼很可能會引起艾滋病人報復社會,這樣對社會只能會有更大的危害,相反,現在艾滋病人被保護,讓他們覺得活的有尊嚴,他們也會用善良,平和的心態對待周圍人,在工作崗位上貢獻更多自己的力量。
首先我們要明確概念: 艾滋病病毒攜帶者,是指所有身體里感染了病毒的人。而艾滋病患者,指的是已經患有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病毒感染,已經發病的人。從外表上說,大多數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和其他人無異。而病毒也僅通過幾種極其有限的方式傳播,因此只要不進行特殊的活動(如無保護性行為,共用針具吸毒,直接血液交換),都幾乎不可能發生病毒傳播,也就不需要有任何特殊對待。而對已經發病的患者,就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和針對其他併發症進行治療。
對我們日常生活中能夠見到的人來說,你不需要有一絲絲恐懼。社會已經因為一些不必要的恐慌而使這些人的很多權利受到傷害。對於已經知道的攜帶者的知情者來說,幫助其對病情保密,幫助其獲得正常的醫療服務,使他們有尊嚴的正常的生活在世界上,才是我們應該做的。最後,很多人認為病毒傳播都是通過不道德的途徑,因此而歧視或不關心感染者。這是非常不公平的想法,我們既不知道每個人到底是什麼原因感染,我們也不能讓病毒成為人類道德的審判官。


TAG:怡然樂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