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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巡人員再以「越界」為由對大陸漁民「查扣重罰」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台灣「中央社」5月21日報道,大陸正值海洋休漁期間,一艘廣東汕頭的「奧南澳漁運21023號」漁船在澎湖花嶼海域以漁籠作業。

台當局澎湖海巡隊以「越界」為由予以查扣,大陸漁民捕獲的500公斤魚全數海拋,阮姓老人等7人一併被查扣重罰。

台當局澎湖海巡隊副隊長詹文中表示,「澎湖第13巡防區」今天(21日)上午接獲「有漁通報」指稱,在澎湖花嶼西北13.5海里處有大陸漁船「越界」,通報在線巡防艇前往查處,大陸「奧」船經多次廣播停船受檢無效,並蛇行繞圈拒檢,澎湖海巡以優勢警力強靠登船,「依法押返重罰」。

詹文中表示,每年5月至8月是大陸海洋伏季休漁期,部分漁船出海作業,今天所查扣的漁船,包括阮姓老大等7人一併押返,至於所捕獲的500公斤魚全數海拋。

報道稱,台當局澎湖巡單位在大陸伏魚季期間,仍將不定期在澎湖海域巡邏勤務,遏阻陸船「越界」作業。

近期,台當局海巡隊不止一次以「越界」為由查扣大陸漁船。

4月13日,台中海巡隊在苗栗新埔外海33.6海里處,發現大陸籍「閩平漁63299」號漁船,並以「違法越界」為由登船檢查,將船長魏遠蘭在內的9人帶回台中港偵辦。

4月10日傍晚,台灣「澎湖艦」在目斗嶼西北15.4海裏海域發現「越界」從事捕撈作業的大陸漁船「莆湄30161號」,隨後登船檢查,稱該漁船「以拖網方式進行捕撈,嚴重危害漁業資源」,並押返以朱姓船老大為首共計9名船員回馬公港裁處。

11日晚,澎湖海巡隊分別在七美與目斗嶼海域查扣一艘無船名的裝油船與 「莆湄21312號」漁船,船員與船隻在12日清晨被台當局「押返重罰」。

4月5日,台海巡人員在東沙島南方6.3海里處,發現大陸漁船,派出4艘巡防艇包夾圍捕,並且登船盤查。據了解,當時有24名大陸漁民,被押回高雄港偵訊。

國台辦去年在回應台當局頻繁查扣大陸漁船,甚至打傷漁民的行為時呼籲台當局「將心比心」。

國台辦發言人指出,多年以來,大陸方面為兩岸漁民正常作業提供保障,維護良好的作業秩序,保障兩岸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兩岸同胞是骨肉兄弟,將心比心,台灣方面應當停止以粗暴和危險的方式來對待大陸漁民,保證相關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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