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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類人,跟文人沾不上邊

曾幾何時,發表文章變得越來越容易了,全國範圍來說,各大文學網站每天的發稿量是上萬計,在自媒體時代,這當然是好事情——熱愛文學的人終於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而且網站審稿一般是非常寬鬆的,除非你寫得連初中生都不如;另一方面,發稿卻越來越難了,尤其是各大報紙副刊和文學性雜誌。因為在一部分報刊(比如某早報,某晚報等面向市民發行的一類)市場化,報紙要想生存,必須注重質量,所以對來稿要求很嚴。一般人投進去,基本上石沉大海。

社會就像一層層的篩子,有大篩眼,也有細篩眼,一層層地篩下去,每種人總能在某層篩眼上停留下來。喜歡自娛自樂的就去非營利性的網站發表,追求收益的,就往報刊鑽。

這裡說一說鑽報刊的人,本來能在報刊雜誌上稿,對於一個愛好文學的人來說,是莫大的鼓勵。曾經聽人說,第一次上稿,得到樣刊後往往要興奮好幾天。那是發自對文學的喜愛,也是對自己的欣慰。但人一旦走入某種極端,漸漸食髓知味,就成了專業手了。譬如說,某些人剛開始寫的文章,還能見真情,還立足於身邊。可是一旦寫久了,身邊事身邊感情寫盡了,就開始編造,甚至抄襲。

要我說,今天這個信息社會,參考一下別人的成果也不算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但一篇文章,百分之七十總得是自己的吧,如果連七成都達不到,那就跟抄襲沒啥區別了。看到一些人,天天在群里追問:「XX報有沒有稿費啊?」「我投中了XX報,怎麼半年還不給我發稿費啊?」「去他老母的,這幫鱉孫,用了老子文章,竟然不給我發稿費!」您瞧瞧,這還算文人嗎,完全就是職業寫手,他們不在乎什麼報紙用他的稿,唯一在乎的就是稿費問題。甚至,有得了四五十塊稿費的,眼紅羨慕一篇一百多的,獨自在角落裡唉聲嘆氣。更有甚者,在網上通篇照抄人家的作品,勤快的時候改改主人公的名字,就當成自己的小說投去發表了,懶惰的時候,一字不改,加上自己大名就拿去發表。此人深知一個道理,既然抄的都是已經發出來的文章,那肯定不差,到了別家,發稿的幾率是很大的。他也知道另一個暗門,投稿鋪天蓋地,編輯哪有時間一篇一篇去網上搜索看有沒有發過?就算有那個想法,也沒有那個精力,畢竟逐篇核對是一項工作量極大的活。

在這幫人眼裡,從來不講究「文貴真誠」,無病呻吟,東拼西湊是常態。不過值得肯定的一點是,他們很能揣摩編輯用稿方向和口味,正所謂投其所好嘛,你不按著編輯的口味來寫,就算是發自肺腑的文字,也許看都不看一樣便被歸類到垃圾郵件里。所以,慢慢也滋生了一些不好的現象,網路上的標題黨吸睛手法就是一例,抓住人們獵奇的心理,往往標題比天大,讀來卻就那麼回事。

另一種,是混在書法界的蛀蟲。這種人,往往喜歡奇裝異服,打扮得不倫不類。要麼留著邋裡邋遢的鬍子,頭髮一尺多長,要麼身穿小馬褂,足蹬青布鞋,甚至綁雙雲襪在腿上,非僧非道,樂於彰顯自我。一般開筆之前,都喜歡故弄玄虛,口稱某大師嫡傳或再傳弟子,然後從包里掏出一本集子,說是某著名書法家與他合出專輯(實際上是盜用別人的圖片,然後拼湊自己的,再找人設計印刷),寫起字來張牙舞爪,口裡咿咿呀呀念著神咒。有的為了博人眼球,嘴巴銜筆、鼻子孔也插筆,自稱民間藝術家,故意讓一干人在旁邊拍攝,然後四處擴散他的「神功」。本來好手好腳的,你為啥要如此做作呢?實在是因為缺胳膊少腿,成了殘疾人,那你口中銜筆、鼻子插筆,能寫出一手漂亮的字,我們倒是非常敬佩。寫完落印還要前俯後仰地扭捏作態一番,實在是滑稽至極。觀這類人的作品,往往狂放不羈,個性十足。雖然以前他們也有練書法的時候,但到了後來就有點唯我獨尊、玩世不恭了,把書法變成了任由自己發揮的田地,一副捨我其誰的市儈姿態,這就是典型的江湖書法。這類人,慣用的伎倆就是攀大家,吹噓自我,裝神弄鬼忽悠別人,其最終目的就是讓不明就裡的人掏錢買字。

上面這兩類人,充其量只是一心為了錢,對社會的破壞力並不大。另一類,則是心智上的異類,為了錢,肆意攻擊別人。這類群體,網上有個稱號叫「五毛」。五毛是怎麼來的呢,據說是當初給他們講好的價,在網上發一篇帖子給五毛錢的薪水(當然,有底薪,但並不高,所以得靠不停地發帖子加薪)。五毛們越來越肆無忌憚,你說他為主子說好話也就得了,畢竟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道理大家都懂。可是他們喜歡一群一夥地在網上攻擊別人,辱罵到人肉搜索,無所不用其極。五毛們最擅用的招數就是比爛,你說社會哪裡有問題,明明是實事求是地說,他們卻挖出外國比這更激烈的事情懟你;另外就是偷換概念,混淆是非。動不動就給人扣帽子,漢奸和賣國賊是五毛們最愛扣的帽子,只有五毛才真心愛國,其他人只要與五毛的觀點相左,就不愛國,就有漢奸的嫌疑。五毛們的危害在於,輿論風氣被踐踏得極壞,擺事實講道理的人被他們圍攻驅逐,網上充斥的是他們霸道的言行。久而久之,他們就會改變整個互聯網輿論生態。一切的根源,還是他們變質的金錢觀作祟。

所以,這類人要和傳統意義上的文化人區分開來,他們僅僅是為了掙錢,寫作或表演江湖體只是他們謀生的工具。傳統文化人,有則發,無則擱筆。而寫手是必須天天寫,靈感與生活感情,倫理與道德,與他們的工作毫不相干,唯一能激勵他們的,是揣入腰包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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