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電氣董事長起訴證監會一審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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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巍)因不滿證監會對自己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等處罰,欣泰電氣董事長溫德乙將證監會訴至法院。5月21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駁回了溫德乙的訴訟要求。
2016年7月,因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欣泰電氣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處罰。欣泰電氣原董事長暨實際控制人溫德乙也被中國證監會給予警告,並處以892萬元罰款,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溫德乙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中針對自己的部分,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市一中院經審理認為,欣泰電氣的IPO申請文件中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該公司上市後披露的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法院同時認定,溫德乙作為實際控制人,指使欣泰電氣實施了相關違法行為。
經過法院審理髮現,證監會的處罰決定、禁入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處罰及禁入措施均無明顯不當。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溫德乙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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