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老婆燒雞店將6家商戶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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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老婆燒雞」,想必很多市民都品嘗過,可以說是咱漯河家喻戶曉的牌子了,也有一些人聽說過「老婆燒雞」的經營者一直在為維護自己的品牌權利做著不懈努力。
5月10日,「老婆燒雞」商標維權案,一審取得終審判決,原被告雙方均不再進行上訴,這場經歷了十多年的商標維權案終於落下帷幕,這也是我市本土企業進行商標維權的第一案。
過程:雖然艱難但結果讓人滿意
5月16日,記者見到了本案原告周愛榮的女兒,「漯河市源匯區老婆燒雞店」(以下簡稱:老婆燒雞店)負責人馬襯玲。說起這麼多年的維權之路,她頗有感觸的告訴記者:「老婆燒雞店的法人是我們家老太太周愛榮,我們從2004年開始向工商部門投訴開始維權,那個時候老太太才70多歲,現在都80多歲了,這麼多年我們一直在取證、舉證的過程中不斷來往各個部門,包括工商局、知識產權局、法院等很多個部門,從最開始我們不知道該如何維權,不知道找哪些部門去維權,到現在我們很清楚接下來我們該如何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品牌,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我覺得這是我們這十幾年的維權之路學到的最珍貴的東西。」
1994年5月21日,「老婆燒雞店」的法人周愛榮在漯河市工商行政分局源匯分局辦理「漯河市源匯區老婆燒雞店」的個體經商戶。酒香不怕巷子深,漸漸地,周愛榮的付出得到回報,她做出的燒雞被越來越多的顧客認可,小店的名氣也越來越大,形成了穩定的顧客群。
在「老婆燒雞店」的名氣逐漸擴大時,有一些商戶開始用「老婆燒雞」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侵權者在其門店招牌上和商品包裝袋上均突出標註「老婆燒雞」字樣,並以「老婆燒雞」字樣對其門店、商品進行介紹和宣傳,部門門店懸掛有「老婆燒雞名優小吃」牌匾或「老字號」、「漯河名吃」等字樣。
在2004年向工商部門投訴的同時,馬襯玲及其親屬也在著手註冊「老婆燒雞店」的商標,她告訴記者:「我們是2004年下半年提出註冊商標申請,2008年正式批複商標證,我們就是想通過註冊商標,在以後維權的時候,以及再次被侵權的時候,我們能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2017年,周愛榮及其子女開始向法院提起申訴,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苦心經營的這份事業。她們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被告「漯河市老婆燒雞xx有限公司」等6家商戶告上法庭,該案於2017年2月24日正式立案。
從2004年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到2017年法院正式立案,在整個維權的過程中,馬襯玲及其親屬也走的很艱難。
「這十幾年間來往於各個部門之間,從工商到有些單位的門衛、保安都認識我們,都知道老婆燒雞店在維權。在維權過程中主要麻煩有兩方面,取證是一方面,因為證據真是太缺少了,我的母親周愛榮老太太不識字,所以前期的資料找起來比較麻煩。還有一方面是侵權人並不把工商局的書面處罰文件當回事,對於限期整改等等也是能拖就拖。最後在判決下來後,也非常感謝市中院民二庭的法官做了不少工作,所以一審判決後雙方都不上訴,這個結果還是很令人滿意的。」
難點: 具有哪些侵權行為?如何判定?
在法院立案之後,經過長達一年多時間的審判,2018年5月10日,該案正式結案,一審終審判決,雙方均表示不再上訴。
5月18日,記者採訪到本案的審判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廳長於鳳鳴,他告訴記者:「本案的焦點主要圍繞1、被告對「老婆燒雞」商標是否具有在先使用權,2、被告的企業名稱是否侵犯了老婆燒雞店的企業名稱權和註冊商標權等問題進行展開。」
根據本案的判決書,記者了解到:2005年後,老婆燒雞店陸續開了三家分店。2016年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源匯分局註冊股出具證明一份,證明老婆燒雞店自1994年5月至今在其轄區內持續經營燒雞的加工銷售。同時,老婆燒雞店的「老婆燒雞」,2005年6月被漯河市餐飲行業協會認定為「漯河名吃」,2005年11月被河南省商務廳、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評為「河南名吃」,2006年4月被河南省第四屆中原食品節組委會、漯河市商務局、河南省餐飲行業協會認定為「中原名優小吃」,「漯河名吃」等榮譽,2012年,其「老婆燒雞」商標被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河南省著名商標」,至今有效。
於鳳鳴說:「在整個案件中,根據原被告提供的證據,從原告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老婆燒雞店』這個名字以及老婆燒雞店這個商標是原告周貴榮從登記註冊到後來這一系列經驗的過程,這一系列經營的過程中至始至終都沒有顯示被告參與到老婆燒雞這個品牌從產生到後來的經營;被告提供的證據只是能證明在參與了前期一個叫「回族燒雞店」經營,同時沒有證據證明這個「回族燒雞店」和「老婆燒雞店」是一脈相承下來的,所以從證據來顯示這是兩條線索,被告對「老婆燒雞」商標沒有在先使用權;針對第二個問題,原告有商標權,然後被告又沒有在先權利,而人家的「老婆燒雞」在國家商標局已經註冊使用,如果你沒有在先權利排出他的商標權的話,那這種行為就是侵權行為。」
商家:將維權繼續到底
在這起商標維權案的判決書上這樣寫到:「被告於本判決生效後立即停止不當使用企業名稱的行為,在經營中應規範使用各自企業名稱,不得在招牌、產品包裝、裝潢和廣告宣傳中將「老婆燒雞」字樣進行突出、單獨等商標性使用,被告賠償原告損失以相關費用累計近130000元。」
但對於「老婆燒雞店」來說,維權之路還需繼續。在本案中還有一個關鍵點就是被告的企業名稱是否侵犯了老婆燒雞店的「企業名稱權」,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該項工作應當由登記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馬襯玲說:「我們已經向工商部門提起申請,按照法院的判決希望工商部門重新審議被申請人的企業名稱,並希望被申請人能夠及時更換自己的企業名稱,以維護我們的正當權益。同時我們也會對其他侵犯我們商標權力的商戶進行侵權投訴及訴訟。」
最後,於鳳鳴提醒各位商家:「在這個知識的年代,一定要學會去維護自己的權利,只有及早的註冊商標,才能取得法律的保護;同時,在經營過程中,不僅僅是保護自己的權利,也避免自己侵犯他人的權利,要尊重他人的商標權,避免侵權行為」。
漯河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亞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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