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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蘇里州新法案規定:「人造肉」不是肉類

據外媒報道,密蘇里州近日通過一項新法案,規定哪些產品可以或不能被歸類為「肉類」。這是美國第一個正式通過相關法案的州。該法案禁止植物性產品使用該術語,並且還消除了實驗室培育的「人造肉」在將來以「肉」名稱出現在市場貨架的可能性。

該法案通過兩黨支持,使密蘇里州成為第一個通過法案清楚區分植物肉(或實驗室培育的肉)和真正肉類的州,法案規定「肉類」」指的是「從收穫的生產牲畜或家禽中獲得的肉」。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畜牧業協會(USCA)開始向美國農業部(USDA)申請類似的結果。顯然,美國畜牧業協會將實驗室培育的「人造肉」作為市場威脅,希望「牛肉」和「肉類」的定義僅限於以傳統方式出生、飼養和屠宰的產品。密蘇里州的立法也明確規定可以起訴以不當方式使用「肉類」一詞的公司。

關於什麼可以稱為肉類的爭論不是只存在於美國。早在四月份,法國通過了一項法規,禁止非肉製品使用肉類或肉類參考術語。該法規最初針對用於模仿肉類的植物性產品,如素食香腸。不過目前還不清楚法國這一規定是否廣泛適用於實驗室培育的肉類。

澳洲畜牛理事會的首席執行官最近表示:「稱它們為肉類[培養肉公司]是一個可愛的範圍,但我認為它應該叫做實驗室培育的蛋白質。」

而這些生產實驗室培育的「人造肉」的公司最近成立了一個名為 Cellular Agriculture Society 的遊說團體。這個非營利機構的成立是為了促進細胞農業公司的發展,並致力於它所謂的「後動物生物經濟」。

Cellular Agriculture Society 由前哈佛大學研究員Kristopher Gasteratos創立,其董事會成員包括著名倫理學家Peter Singer,遺傳學家George Church和食品未來學家Rosie Bosworth。

為了響應該州新的立法,密蘇里州牧業協會(MCA)建議,它不會反對基於植物或實驗室生產的產品,而是希望減少客戶「肉類」定義的疑惑。「我們必須確保這些產品不會誤導消費者認為這些產品實際上是由農場和牧場家庭生產的肉,」MCA執行副總裁Mike Deering表示。「在替代產品上使用傳統命名方式令消費者感到困惑,並削弱了實際牲畜生產所得產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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