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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萬家保理公司,萬億商業保理產業劃歸銀保監會監管,商業保理回歸本質才能解決中年危機

作者 劉洋,消費金融學派發起人,消費經濟、普惠金融專家,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消費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消費金融論》《互聯網消費金融》(1-4版)《實戰理財:讓你的財富滾起來》《股民隨身寶》《贏道:成功創業者的28條戒律》《浙非產能合作發展報告》等消費經濟、普惠金融暢銷書作者,1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研究員、兼職教授。金融與中小企業研究中心主任、區塊鏈與產業金融研究院院長、消費積分研究中心主任。

2018.5.14,商務部發布《商務部辦公廳關於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管理職責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提出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典當行的監管職責劃歸銀保監會。並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機構改革的有關要求積極配合,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積極開展相關工作。

劉洋研究員之前的文章解讀了融資租賃,參見文末的《往期精彩內容選登》點擊閱覽。本文解讀商業保理。對於商業保理的研究,緣起於近年來我們有關跨境電商的研究,並在江西某地有了深入的探索。

商業保理的發展歷程

隨著國際貿易的興起和競爭加劇,買方市場佔據主導。只要是過剩的商品和服務,買方的話語權就要提升,否則就會去更便宜、更實惠的賣方進行購買。

在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現貨現款交易越來越少。因為很多買方是流通商、經銷商,只有將商品賣給終端消費者,才能實現貨款回籠,並支付給原賣方。但是國際貿易的買賣雙方分散在全球各個角落,必須通過某種金融服務的方式來解決這個貨款兩清的空檔期。

信用證就出現了。信用證是指銀行根據進口人(買方)的請求,開給出口人(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在信用證內,銀行授權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條件下,以該行或其指定的銀行為付款人,開具不得超過規定金額的匯票,並按規定隨附裝運單據,按期在指定地點收取貨款。因為有了銀行的擔保和保證,賣方就有意願將商品交付給買方。不過有了銀行介入,買方需要向銀行繳納一定的服務費用,增加了成本。

隨著買方話語權增加,賒銷結算方式日漸盛行,成為主流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國際貿易使用信用證已經降至16%。而賒銷貿易就催生了企業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和融資需求,這是保理業務的基礎和雛形。

國際上保理業務已有了上百年的發展歷史。例如,1911年出版的《牛津詞典》就對保理業務有了定義。百餘年來,各國對保理業務的定義、內涵和種類界定大同小異。

例如,國際保理商聯合會(Factoring Chain International,FCI)將保理業務定義為:供應商向保理商轉讓應收賬款,保理商負責幫助供應商融資、賬務管理、應收賬款催收、壞賬擔保等服務,屬於綜合性金融服務。

中國的保理市場可分為兩類:商業保理市場、銀行保理市場。商業保理由商務部負責監管,銀行保理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2012年,商務部發布《關於商業保理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天津濱海新區、上海浦東新區開展商業保理試點,包括設立商業保理公司,為企業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客戶資信調查與評估、應收賬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擔保等服務。當時制定這個文件的目的是,積極探索優化利用外資的新方式,促進信用銷售,發展信用服務業,探索商業保理髮展途徑,更好地發揮商業保理在擴大出口、促進流通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支持中小商貿企業發展,

2014年,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出「保理業務是以債權人轉讓其應收賬款為前提,集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壞賬擔保及融資於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債權人將其應收賬款轉讓給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務中至少一項的,即為保理業務:

1、應收賬款催收:商業銀行根據應收賬款賬期,主動或應債權人要求,採取電話、函件、上門等方式或運用法律手段等對債務人進行催收。

2、應收賬款管理:商業銀行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關於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逾期賬款情況、對賬單等財務和統計報表,協助其進行應收賬款管理。

3、壞賬擔保:商業銀行與債權人簽訂保理協議後,為債務人核定信用額度,並在核准額度內,對債權人無商業糾紛的應收賬款,提供約定的付款擔保。

4、保理融資:以應收賬款合法、有效轉讓為前提的銀行融資服務。

保理商的利潤來源於服務傭金(按約定賬款的一定比例)、進口商(買方)資信調查費等等。

商業保理市場龐大,亂象頻出

根據《中國商業保理行業發展報告(2017)》,截至2017年年底,全國商業保理企業註冊資金摺合人民幣累計超過5700億元,中國註冊商業保理法人企業及分公司共8261家,同比增長48%,實際開業約1600家,商業保理業務量達到1萬億人民幣,融資餘額約為2500億人民幣,並且仍處於高速增長的狀態。

上述數據儘管光鮮,但是實際開業公司僅占註冊公司的19%,絕大部分公司為空殼公司,或者並沒有從事合規的商業保理業務並向主管部門提交經營數據。

根據商務部2016年全國風險排查情況來看,保理公司中近八成為未開業的空殼公司,部分公司處在失聯、超槓桿經營的狀態。

因此,商業保理、融資租賃、典當行的業務本質都是基於商品、服務、物品的債權流轉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劃歸銀保監會監管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

也可以認為,過去業務界定模糊、監管難度較大的類金融業務,將全面納入金融強監管,回歸本質,合規創新,才有生存法則的空間。當然,商業保理這類業務基礎是服務實體經濟,不是簡單的買賣錢,跨部門協同監管服務機制也應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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