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在不同維度的世界裡爭辯無濟於事
我很少與客戶發火,
幾乎不與客戶辯論。
因為我知道這樣解決不了什麼問題,
而且有可能說些過激的話,
從而將關於事實的爭論
變為了自尊心的維護。
我自己會經常跟我的助手說:
一個人如果認為地球是方的,
另一個人認為地球是圓的,
這兩個人是不會發生爭論的。
如果這兩個人發生爭論,
那就是神經同時有問題的。
因此,
如果我感覺到內心充滿了怒火
而好像不得不發泄的時候,
我一定會這樣想,
我的想法跟客戶一定不會有太大差距,
所以我會耐心地尋找
我的觀點通往客戶觀點的橋樑。
結果,
我總是有可以找到機會與客戶說:
「也許您是對的,我得回去考慮下。」
其實與客戶真正的分歧,
不在於爭吵的慾望,
而在於你根本不想跟他吵。
你一眼就看出來,
你們根本就是在不同的維度上觀察問題;
更為重要的是,
你們是在不同的價值觀下
考慮問題的重要性與優先順序。
這個時候,
你與客戶是根本不需要爭辯的。
這個時候,
你需要做的事,
就是讓客戶再一次確認他的立場,
以免引起誤解。
確定了客戶的立場,
這個時候你還是有兩種選擇的:
一種是你可以明確告訴客戶,
你們之間的立場是不同的,
很遺憾你們之間不能合作下去了;
這是一種浪漫主義的做法。
另一種現實主義的做法,
就是在恰當的時候告訴客戶,
你與他的立場是不同的;
但你可以理解他的立場,
也知道他想要的東西,
你是可以幫助他達到他的目標的。
通常客戶是可以理解你的,
因為他知道你懷有與他不同的觀點,
但對你的觀點他根本不感興趣;
我想這也是一種理解,
至少你贏得了你做事的邊界條件。
是的,人生有時就是這麼痛苦!
這種感覺就像你以為你失戀了,
但是人家壓根就沒將你當回事。
試想在這種情況下,
爭論與表白有什麼用呢?
你只要選擇一種
讓你不難過的方法活下去就行了。
做諮詢也好,
做策劃也好,
做設計也好,
那怕是做頭髮也好,
你做長了以後,
就明白一個道理:
第一客戶是對的;
第二如果客戶錯了,
請參照第一條。
這是商場求生的根本法則。
我的一個客戶經常打比方,
說公司里有的人站在一樓,
有的人站在三樓,
有的人站在六樓。
這三個人其實沒有什麼好吵的。
世間清醒自己站在幾樓的人太少了,
於是這個世界一天又一天地
這麼無聊地吵下去。
我不是那種口若懸河、滔滔雄辯的人。
我的老東家萬朗集團董事長時乾中先生
總結我在公眾場合的表現時說,
我一般在飯桌上前半場是不講話的,
任由桌上其他賓客發表他們的高見。
只有等到後半場,
那些高談闊論者慢慢進入到疲勞狀態時,
我才會發表一下關於特定主題的觀點。
當然,
時總認為,我自己也這麼認為,
我的觀點多少是經過考慮的;
是不是高明那就不得而知了。
我對當下問題的考慮無非基於三個指標:
一是桌子上各人的利益角度;
二是能不能有一個
兼顧各方利益的行動性方案;
三如果沒有,是否可以有
對客戶利益觀點表示支持的事實。
我之所以要在最後發表,
目的非常明確:
我不想與誰爭論,
真的不想。
你信,
就將我的觀點帶回去想一想;
你不信,
那好,反正你酒也過量了,
就此散去吧!
我認為,
客戶在以下三種場合下是過分的:
客戶需要我多次說明我的觀點,
但又從不認真聽取我的講解和思考邏輯,
不回到問題思考的基本維度的梳理上來;
客戶不斷地推翻可行的解決方案,
但他的智商怎麼看也提不出
比那更為合理的方案;
客戶自己思考問題的邏輯有嚴重缺陷,
但總是告訴我他自己從業經歷有多長,
以此證明自己觀點或方案的正確。
我遇到這三種狀況,
通常就是拂衣而去,
我是不會與這類客戶爭論下去的,
這是一件非常無聊的事。
若不是有特殊的機緣,
我是終身不會再見這類客戶的。
世界這麼大,
好玩的人這麼多,
何必要跟你玩?
哲學的研習,
多少是有點好處的。
哲學其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分支
就是邏輯學。
爭論,首先要回到正確的邏輯上來。
正確的邏輯包含了自明的
或者是準確定義了的前提,
可以判定為可靠的命題,
還有就是推導的規則。
沒有了這三點,
爭論只是非理性的情緒發泄而已;
有了這三點,
自己就能想通任何問題,
還爭它做什麼呢?
爭論,
沒有邏輯指導下的爭論,
只能使爭論雙方倍感憤怒;
憤怒,
按畢達哥拉斯的觀點,
以愚蠢開始,
以後悔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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