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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的女孩:我不愛他,但當他提了分手後,我卻很捨不得他

25歲的女孩:我不愛他,但當他提了分手後,我卻很捨不得他

文|李彎灣

跟大家講個今天遇到的事情,我簡單陳述一下:

一個女孩,25歲,她失戀了,說自己活不下去了、想死的心都有了、天塌下來了。

我問她,「你男朋友為什麼要跟你分手呢?」

她說:因為在一起的時候,我總是仗著她對自己的喜歡,各種肆無忌憚,耍脾氣,鬧情緒。在一起兩年,他受不了我了,就跟我分手了。

然後我問她,「當初你為什麼會跟他在一起呢?」

她說:我跟他在一起,其實我並不喜歡他,但是他對我太好了,我就想先湊合一段時間吧,反正又不結婚。

25歲的女孩:我不愛他,但當他提了分手後,我卻很捨不得他

緊接著,我們的聊天就變成了她一個人的獨白,語無倫次,大概意思就是自己多麼愛他,多麼捨不得他,多麼想挽回他,只要能跟對方重新在一起,要她做什麼都可以。在一起的時候,覺得自己不愛他,等找到更好的人後,再跟他分手,沒想到對方卻先下手為強,拋棄了她。

但是分手後,她才意識到自己多麼愛他。

最後她問我,要怎麼才能挽回對方?如果不能挽回,自己要怎麼做才能儘快的走出這種痛苦?

具體的情況,大概就是如此。

(這件事情,很像是我自己瞎編的,但是它確實是真事。其實就算是我瞎編的,它也是真事,因為生活中這種例子實在是太多了)

我想,看完這段文字的人,一定會覺得很無聊,很生氣。覺得這個女孩簡直是有毛病。基本上都會提出幾點質疑:

25歲的女孩:我不愛他,但當他提了分手後,我卻很捨不得他

1、你當初不喜歡人家,為什麼要跟人家在一起?

2、你都想過要分手了,把人家當備胎,享受著人家給你的一切好卻不愛人家,你的良心何在?

3、你不愛人家,人家自己主動離開了,你難道不應該高興嗎?為什麼會難過呢?為什麼一個自己嫌棄、不愛的人,離開後,反而會覺得自己愛他,或者想愛他呢?

我來一一解答一下。

25歲的女孩:我不愛他,但當他提了分手後,我卻很捨不得他


第一個質疑:你當初不喜歡人家,為什麼要跟人家在一起?

看完了我的敘述,我想作為一個正常的旁觀者,都會覺得很生氣。因為我們正常的理解是——不喜歡人家,就不要接受人家的好,更不要跟人家在一起。

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未必。

其實能夠遇到所謂的「真愛」的人,是非常少的。很多人的戀愛、婚姻,多多少少都有些湊合的因素。不管你承認不承認,現實就是如此。

只是說這個女孩表現得太極端、太明目張胆了。試問一下自己,你當初跟你的另一半在一起,真的是因為「你愛他、他也愛你」嗎?

(答案是「是」還是「不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真的需要捫心自問一下)

25歲的女孩:我不愛他,但當他提了分手後,我卻很捨不得他


第二個質疑:你都想過要分手了,把人家當備胎,享受著人家給你的一切好卻不愛人家,你的良心何在?

我這幾年,因為做情感相關工作的原因,接觸了大量的紅塵男女。我有一種很強烈的感覺:絕大多數的人,都不高尚。

(品德高尚、剛直不阿、敢作敢為、敢愛敢恨的人不是沒有,而是真的非常少)

很多男生追求一個女生,根本原因就是想跟人家睡覺。當然,這是動物本能,沒什麼可批評的,當然也不值得歌頌。

很多女生跟一個男生好,主要是因為他不懂得拒絕,她們的意志力和思想,跟她們的軀體一樣柔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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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質疑:為什麼一個自己嫌棄、不愛的人,離開後,反而會覺得自己愛他,或者想愛他呢?

心理學上有個著名的事實叫「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來想像一下:

有一天,你被綁架了,你非常怕死,因為歹徒隨時可以殺了你。但是,歹徒並沒有殺你,為了勒索到錢,他必須讓你活下去,於是每天給你飯吃。突然有一天,關押你的屋子著火了,歹徒為了勒索到錢(因為只有你還活著,他的勒索綁架才有意義,他才有可能拿到錢),於是他飛身救火,把你救出來了。

但是最後,警方抓獲了歹徒,歹徒被送進監獄。這時候警方要你配合,希望你作證,給歹徒定罪。這個時候,你的內心有可能就是排斥、敵對警方的。

因為你回想起來,歹徒並沒有傷害你,他不殺你,你就很感激了。你會覺得給了你生命的不是父母,而是歹徒。

為了不讓你死,歹徒還飛身救火,又一次給了你生命——你很可能會被這種行為感動,甚至有可能因為他的英勇相救而愛上他。

等到警方要給歹徒定罪的時候,你又同情起了歹徒——可是警方才是正義的一方啊,警方才是好人啊——歹徒明明是壞人啊。

(為什麼好人要九九八十一難才能成佛,壞人放下屠刀就能成佛,道理大概如此)

現在讓我們從「想像」回到現實——這個向我傾訴的女孩,她本來是抗拒跟這個對她很好的男生在一起的,因為她不愛他。假如沒有這個男生對她的好,她就是一個自由的人。但是,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她還是沒能拒絕這個男生對她的好,她被這個男生的好給「綁架」了。

你現在把我剛才講的這個「想像」跟這個女孩的傾訴對比一下,你就發現,其實是一回事。

25歲的女孩:我不愛他,但當他提了分手後,我卻很捨不得他

回答完這三個質疑,講講我特別感慨的兩件事。

第一件,我曾經寫過三四篇類似於「失去後才懂得珍惜」的文章,這樣的文章,每一次都能有一百萬甚至幾百萬的閱讀量,評論量基本都是幾千上萬的。彷彿「失去後才懂得珍惜」成了人類的共同心理。

但是,假如真的能回到過去,你真的會珍惜嗎?就像我們對家的感情是一樣的。很多時候,你出門在外,特別想念家,想念爸媽,想念家鄉的一切。但是等你回到家,住了沒幾天,可能你就跟爸媽吵架了,覺得家裡很無聊,連個說話的朋友都沒有,於是又想著外面的花花世界。

這是很正常的,我們沒必要告訴一個想家的人「既然想家,那就不要出門啊」,因為在正常情況下,家是想回就可以回的——但是,愛情不是。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愛情不是你想賣,想賣就能賣。

25歲的女孩:我不愛他,但當他提了分手後,我卻很捨不得他

第二件,我曾經想過做情感諮詢、婚姻挽回的事。這是一門生意,因為每天都有人加我,讓我給出主意、想辦法去幫他挽回(直到現在我都是免費的,我也曾想過收費,但是後來想想還是算了)

情感諮詢、婚姻、戀愛的挽回,這是一門很好的生意,我要做的話,肯定能掙到大錢。一年有幾千上萬人想加我好友,我一年服務500個人,一個人收他個五千一萬的,這就是好幾百萬啦。

但是——這非常違背我的初心的,我認為違背初心的事,就是不道德的。因為很多感情,是沒有必要挽回的。縱然對於有些破裂的感情而言,通過一些套路和布置,確實可以挽回,但我還是認為這事兒不道德。

感情是一個兩情相悅的事。你想和好,但人家未必啊。人們在面對失去一個人的時候,情緒都是崩潰的。就像掉進海里的人,他只有一個念頭——抓住一個可以救命的東西。

失戀,本質上也是失去一種生命,如果你也認為愛情是一種生命的話。失戀的時候,人們當時的想法就是——不顧一切的要挽回他,不管出多少錢,不管要我做什麼我都願意。

但是,那是極端情感,是不真實的,這種極端的渴求,一旦得到之後,就會快速消失掉,原來咋樣,挽回後還是咋樣。

25歲的女孩:我不愛他,但當他提了分手後,我卻很捨不得他

比起挽回,很多時候,失去更有價值。你或許不會承認這一點,但事實就是如此。

每個人都要經歷傷痛,因為傷痛幾乎是人類唯一的成長、成熟的方式。傷痛、尤其是失去的痛,讓人學會思考、學會從容、學會承擔、學會愛。

如果一個人失戀了,痛不欲生,第二天對方就答應跟他和好了——他可能永遠都長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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