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家長對孩子的態度——正確的期望、信任和約束(三)
——正確的期望
對你的孩子說:「我希望你把所有的玩具都放好。」以此提示孩子把自己的東西放到合適的地方。或者說:「你能做得更好。」孩子會回答:「是的,我行。」如果我們知道他不能做得更好,就不要強求他。正確的期望需要父母承認孩子的能力,設定可達到的、富有意義的目標。也許孩子一時難以理解,但最終他們會認同並且感謝父母。
總結如下:
試著想清楚你對孩子有什麼期望。
解釋你的期望。
引導孩子,讓孩子自由地成為他們自己。
最高境界的期望是讓孩子充分發揮他的潛能。
——信任和約束
不可思議的是孩子對我們絕對信任,儘管他們幾乎不了解我們,至少不了解我們的為人品格。
幼小的孩子還不明白我們想些什麼,然而他們以我們不可理喻的方式絕對地信任我們,這是因為孩子具有學習我們怎樣做事的本能渴望,他們學習我們怎樣言談舉止,他們渴望學習怎樣生活,他們模仿我們的語言、姿勢、習慣和態度。簡而言之,他們認為我們知道怎樣做人,於是他們模仿我們。模仿是信任的初步表示,他們對模仿什麼人或模仿什麼事情不加區別。這種信任常以期待的方式表達出來,孩子本能地期待我們知道正在做什麼,知道他們應該做什麼。他們期待我們提供所有的需要,尤其是他們期待我們知道一切。
雖然我談論是幼小的孩子,但十幾歲的少年也不例外。他們期待反對意見,這是另外一回事。他們寧願父母不同意,父母要明白自己的作用,至少要向他們提供某種阻力,讓他們發展出自己的判斷力。如果我們輕易讓步,滿足他們的要求,我們就會失去他們的尊重。因為他們心中有理想的典範,尤其是他們覺得我們至少應該聰明、正直。面對我們的順從,甚至放棄責任,不僅會讓他們失去對我們的信心,更嚴重的還會失去對自己的信心,變得玩世不恭,不願為理想奮鬥。
少年兒童希望我們來確定界限,這不是由於他們的洞察力或非凡的知識,而是出自本能,因為這對他們至關重要。我們給予的界限不應該是任意的、脫離現實的,否則將有損於我們的權威。約束必須有客觀的理由,儘管孩子可能不贊同。
「不要碰炊具,它會燙著你」這麼說很容易,「不行,你不能再吃巧克力了。」就較難實行,「我覺得你太小,不能在外面過夜。」就更難說服孩子。不一定要對孩子說清道理,但你自己必須清楚你設定的界限有充足的理由。這意味著建立起普遍的規範,如:
兩餐之間不許吃零食。
在健康範圍內,限制孩子吃巧克力的數量。
或更進一步(儘管缺乏說服力),我期望你按我說的去做。
如果對孩子的約束能徵得你的配偶和整個家庭的同意,實施起來就容易了。通常,等孩子長大成人回憶起童年時代,他們會感謝父母給予的常規,即使從他們成人的觀點看,有些常規可能顯得出格(如飯前的感恩)。對於道德倫理規範來說,也是一樣。
如果我們熱情好客,幫助窮人,尊重所有的人,不論他們的種族、階層或宗教信仰,孩子長大後就很可能會和我們一樣。言談舉止是善良、仁慈、正直、富有愛心的流露。自覺地去做遠勝過按照外界的要求去做。我們的行為越是自然,對孩子的影響越大。就是像訓練人的意志力,此時我們的行為、態度比言談更有力量,比智力的訓練更有效。思考什麼是正確的還不夠,還得付諸實踐。如果再和美好的感情結合起來,對孩子道德基礎的形成就更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