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從「漸禁」到「斷禁」:南京國民政府對鴉片「零容忍」

從「漸禁」到「斷禁」:南京國民政府對鴉片「零容忍」

近代中國,毒品的肆虐屢禁不止,流毒百年。當時社會上流傳的毒品種類主要有鴉片、海洛因、嗎啡、紅丸等,其中,以鴉片最為流行,危害程度最深。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前後,煙毒已經非常嚴重,廣大農村也出現了嚴重的吸毒現象。如淮北農民即受鴉片之害頗深,「大農為甚,小農亦間有之,噴雲吐霧,無間日夜。生產於是大減」。鴉片價昂,癮大者每日多至二元,八口之需耗其大半。生產少而消費多,安得不敗。

街頭吸食鴉片者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在中外一致的壓力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於第105次政治會議上通過一項決議,決定自1928年起,以3年為限徹底禁絕鴉片。禁煙由財政部負責主持。為此,財政部專門設立禁煙處,並於1927年9月制定並公布了《禁煙暫行章程》,該章程很多舉措根本不具備執行的可能,而且允許商民領證販售或吸食鴉片,由政府收稅,此即所謂「寓禁於徵」。在此政策之下,無異於將吸毒變為交稅之後,國家承認的公開、合法行為。這與輿論要求的嚴禁鴉片政策背離太遠,因而招到了強烈批評。

在輿論壓力下,國民政府於1927年11月與1928年4月,兩次修正禁煙章程,但均未有重大改進。1928年7月18日,在輿論壓力下,國民政府撤銷了財政部的禁煙處,8月成立了直屬國民政府的禁煙委員會領導全國禁煙。

收繳鴉片

9月,禁煙委員會制定的《禁煙法》與《禁煙法施行條例》,由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166次常會通過,正式頒布實施。《禁煙法》對禁種、禁運、禁售、禁吸做出了明確規定,並要求所有煙民於1929年3月1日前必須戒絕煙癮,所有製造、販售鴉片、嗎啡、海洛因等項毒品或栽種罌粟者,均依法治罪。這標誌著國民政府「斷禁」政策開始實施。11月,全國禁煙會議在南京舉行,會議通過禁種、禁吸、禁運各種提案計44件。此後,國民政府於1929年1月至1930年12月共制定了14種重要的禁煙法規和規章,基本形成了較為完整系統的禁煙法律體系。

戒煙所

在國際國內輿論的討伐之下,1935年4月,蔣介石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身份向全國發出禁煙通令,宣布「兩年禁毒,六年禁煙」,規定1935年至1936年底為禁絕烈性毒品之期限,第一年廣設戒毒醫所,使吸用毒品者自動投戒,若逾期不戒,延至次年即予重處期刑。若製造、販運毒品,一律處以死刑。自1935年至1940年年底為六年禁煙期限。這標誌著「漸禁」政策完全取代了「斷禁」。

張憲文、張玉法主編:《中華民國專題史·第八卷》,2015年版。

編輯: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浙江大學近現代史碩士生 蕭宸軒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康狄的朋友圈 的精彩文章:

對日寇致命一擊!抗戰末期國軍大反攻計劃曝光!
國民黨北伐之前,蔣介石訪問日本長達42天,究竟是為了什麼?

TAG:康狄的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