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男子5年後「死而復活」,當年獲賠30萬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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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003年底,當時就讀於巴城某學校年僅14歲的楊陽根據學校安排到深圳一電子廠實習,不久家人與他失去聯繫。由於杳無音信,2011年楊陽被宣告死亡,學校賠償了楊家各項損失30餘萬元。然而,2016年初楊陽卻突然回到了家中。楊家人欣喜過後,面臨著一連串矛盾和糾紛:當初獲賠的30餘萬元被要求退回。近日,此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將擇期宣判。
2003 年11月
14歲的楊陽被學校安排到深圳一電子廠實習。
2004 年後
家人與他失去聯繫。後經證實,當年6 月他離開電子廠後,下落不明。
2011年9月
多年尋子無果,楊陽父母申請對楊某宣告死亡。
2012 年
通過多次訴訟,因楊陽「 死亡」,校方賠償楊家30餘萬元。
2015 年底
楊陽主動與家人取得聯繫,於2016年初回家。
據楊陽陳述:「未成年就被家裡和學校送到外面去打工,受盡了別人的欺負和打罵,離開實習單位後誤入傳銷組織,2009年脫離傳銷組織後,因沒有身份證就在深圳小廠里務工,由於沒有與家裡的聯繫方式,且怨恨家裡和學校,所以一直沒有與家裡聯繫。」
楊陽回家後,家人非常欣喜,可是卻面臨著一連串矛盾和糾紛:當初獲賠的30餘萬元被要求退回。近日,此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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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來源「巴中日報」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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