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兩次做出這事欠下巨款 男方家都掏空了
杭州的鄭女士向我們反映,說她兒子之前談了一個女朋友,已經訂婚了。可是,這個女孩子在外面賭博欠了70多萬元。鄭女士心想,雖然雙方沒領證,但訂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出錢幫忙還了35萬元。沒想到,沒過多久,她又接到消息,女孩子又欠了70萬的賭債。這下,鄭女士有些坐不住了。
鄭女士的兒子,是去年年初和女友訂的婚。當時,雙方家長見了面,也吃了訂婚酒,這門親事,就算這樣定下來了。可是,到了去年11月底,鄭女士突然接到了女方父親的一個電話,說他女兒賭錢,已經欠下70多萬元。
鄭女士說,當時女方父母的意思是,女兒欠下70萬的賭債,數額太大,他們一方難以獨自承擔,希望男方父母幫個忙,償還一半的債務,也就是35萬元。鄭女士和老公商量了一下,決定幫忙還債。
鄭女士:「因為之前訂婚時沒給彩禮,女方父親說以後彩禮、訂金、酒席什麼的費用都取消了 ,這次錢拿出去,等於就是當彩禮錢給他們了。」
此後幾天,鄭女士和他老公通過銀行轉賬,將35萬元分四筆轉給了女方父親,最終將這筆70多萬元的債務還清。女孩還寫了一份保證書,承諾以後再不參與賭博。沒想到,這事過去還不到一個月,鄭女士又接到對方父母的電話,說孩子又在外面賭博了,和上次一樣,又欠下70萬的賭債。
鄭女士說,對方又來問,該怎麼承擔。這下她也傻眼了,這一次他們家是真沒錢來幫忙還債了。最終,女方父母自己想辦法把錢還清了。而就在這件事之後,女方父親提出了分手。
鄭女士:「我兒子跟我說,他們要分手了。我問他怎麼要分手,他說是她爸爸說的,他說我們沒有能力幫忙承擔債務。」
最終,鄭女士兒子還是和女孩分了手。鄭女士說,本來他們出錢幫忙還債,就是希望女孩能改過自新,好好過日子,現在婚也結不成了,他們只想把這35萬元給要回來。對此女方態度是怎麼樣的呢?由於兩個年輕人都不願意接受採訪,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上了女孩的父親。
女孩的父親沒有否認是女方先提出的分手,但他表示,出了這樣的事情,兩人還要繼續在一起結婚,幾乎是不可能的。對於鄭女士要求退還35萬元,他的態度是這樣的——
女孩的父親:「一開始他們也是知情的,這個事情是在他們家發生的,她(女兒)已經跟男朋友同居了,是不是在他們家發生的。這個過錯也不應由我一個人來承擔,他們多多少少要承擔一點。」
女孩的父親說,他願意退還一部分錢款,但要35萬元全數退還,他並不答應。那麼像這種情況,從法律角度來說,鄭女士能否要回這35萬元呢?
律師表示:類似一種附條件的贈予,為什麼要拿這個錢出來給女孩子還債,當時本人是沖著結婚的目的去的,現在結婚的條件不成立了,之前替她還的這筆錢,可以要求她返還。
鄭女士說,她將先和對方父母協商,如難達成一致,將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轉載自:小強熱線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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