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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三十六天戀愛體驗了一次愛情

小小腦力不成敬意!

文/花生

看著空間一條條動態,從頭刷到尾,全是《後來的我們》,這熱度絲毫不減當初的《前任三》,彷彿還沒二十歲的年齡就已經經歷了紅塵是非,我沒有看,就像當初沒看《前任三》一樣。

愛情故事成了賣點,販賣著你我的曾經,折磨著我也折磨著你,何苦。

李志說「愛情不過是生活的屁」,我笑他,真俗,連形容詞都用的這麼粗鄙。卻一面把這句話念了又念,突然覺得我想不說更好的東西形容愛情。

我把這首歌分享給朋友阿水,過了一會她給我說,我想分手了。

我說那就分吧,他本來就不適合你。

阿水為時三十六天的初戀就這樣結束了,奧,甚至連戀愛都不是,是網戀。三十六天連一個QQ的愛情巨輪都沒有,那將息將滅的小火花詮釋了微弱的感情。

阿水說,談戀愛太沒意思了,每天還要跟他聊天,一不理他,就打電話,奪命連環call,很厭倦這種感覺。一個人多好,自由自在,沒有拘束。

那你不會才談了一次就對談戀愛這種事失去興趣了吧。

她點了點頭,暫時沒有這種想法了。

小時候爸爸媽媽教會我們吃飯走路和朋友相處,卻沒有告訴我們怎樣去愛一個人,怎樣去對待愛情,或許連他們也沒有答案吧。這就是愛情的奇妙,永遠沒有固定答案,也永遠沒有人真正的一百分,他不是一道附加題,而是必做題,還是佔一半分數的那種大題

我一直覺得只有年輕人才會糾結愛情中的小心思,相愛時的快樂煩惱。但知道有一次我看到一個我很敬重的的一個年齡稍大的大叔也在朋友圈轉發「這種男人,百分之百的女人見了都會嫁」。

我才明白,愛情即使你是個學霸,學會了所有的答題技巧也不會的滿分,這件事需要一生去探索。

前天的時候,有個讀者在微博上問一個自媒體寫手木山說,為什麼兩個人要相愛?

「或許是為了抱團取暖吧。」木山如是說。

這個世界上有人願意寵溺你,願意包容你,願意把你當公主一樣的呵護,你也願意做他的後背,給他溫柔,給他善良與歡樂,彼此愉悅,彼此享受這場生命中美麗的相遇。

說實話,我是不喜歡WW這個人的,我們已經將近四年沒見了,但是從她朋友圈平均兩小時一次的動態,而且有十條動態就會有超過五條的是寫類似「為什國家不分配對象」「為什麼我對的人還不出現」「處對象嗎?永不分手的那種」,那段時間我真的想把她屏蔽,但秉著關愛單身狗人人有責的態度,我沒有拉黑她。

人生就是這樣有意思,彷彿真的有「轉發這條錦鯉就會心想事成」。她最近的動態變成了,「他真的很寵我」「紀念一下我們在一起五天」「我好喜歡你」。都說愛情中的女人是最愚蠢的,從她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就好像人生除了愛情沒什麼的了。

我一直覺得愛情就像奶茶,好久沒喝,心裡痒痒忍不住想喝,喝到了,甜膩黏人,讓人覺得不過如此。

我多希望你能把愛情當成生活的調劑品,而非必需品。你要知道除了愛情,你還有自己的人生,也只有當你足夠優秀才能遇見更好的人。

年輕的時候,人們會因為對方好看而心生好感,但時間漸漸長了,你會發現流行歌曲是好聽,可越聽越有味道的是那些老歌,人也一樣,不能因為好看在一起就可生活一輩子的。相愛一生,光憑這好看的皮囊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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