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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男子賴在家啃老8年,父母攆不走只好把他告上法庭

據《太陽報》5月22日報道,美國紐約一對絕望的夫婦把他們30歲的「無業」兒子告上法庭要求他搬離他們的房子,他們已經給兒子發過5份搬家通知,這是最後一次,如果他仍然不搬家,這對夫婦將請求法院採取強制措施。

克里斯蒂娜(Christina)和馬克?羅托多(Mark Rotondo)的兒子30歲的邁克爾(Michael)已經在住在父母家裡整整8年了,他一直都沒有工作,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會自己搬出去住。

今年這對夫婦已經給兒子發了5份通知,要求他搬走。他們說,邁克爾不付房租,並聲稱他無視他們的命令。

最初,馬克試圖驅逐他,但後來他了解到,這需要通過一個驅逐程序——因為邁克爾是一名家庭成員。5月22日,這家人在地方最高法院舉行了聽證會。

邁克爾認為,他的父母沒能給他解釋為什麼他被驅逐。他進一步聲稱,在他住在這所房子的8年里,他從未被期望為家庭開支做出貢獻。

2月2日,這對夫婦寄給邁克爾第一張通知,上面寫著:「邁克爾,在和你母親討論之後,我們決定你必須馬上離開這所房子。你有14天的期限。你將不被允許返回。我們將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來執行這一決定。」

根據法庭文件,今年7月將滿31歲的邁克爾沒有工作,只有一輛破舊的車,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很快就會離開。

這對夫婦發出的另一封通知警告他說:「邁克爾?約瑟夫?羅托多,你將被驅逐出紐約卡姆斯韋瑟里奇大街408號,立即生效。到目前為止,你一直是我們的客人,你沒有權力留在這裡,因為沒有任何租約或協議,也沒有我們的同意。如果你在2018年3月15日之前不離開,我們將立即實施法律強製程序。」

父母給兒子下發的「通知」。

在六個星期的時間裡,又有三張通知被寄來了——其中一張通知甚至給了邁克爾1100美元(約7000元),供他找到一個可以住的地方,還有一個建議是要麼修好他的破車,要麼扔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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