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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盜竊犯的自白

就叫他小軍吧,是我們監區的一名服刑人員,1987年生,因盜竊罪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長得高高瘦瘦,白白凈凈,很精幹的一個小伙。他很注意儀錶,每天收拾的很利索,即使是囚服,也是乾乾淨淨。為人處事包括講話也很得體,不像有的押犯那麼粗俗。

我跟他談心的時候經常問他所犯的事。開始我還擔心他不好意思說,所以我問的時候比較注意用詞,但是沒想到他倒是很洒脫,對過去的事看得很開。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進來都七八年了,早看開了,跟幹警聊聊,反倒讓自己輕鬆一些。

他的那些事都是二十歲的時候犯下的。不上學了,也沒工作,家裡人也不管,就是喜歡玩。除了去網吧上網,就是跟朋友到到處跑,到處轉悠。他家裡條件不怎麼樣,母親去世早,在他十來歲的時候就得病沒了。他父親除了種地,還打打零工,平時也不管他,初中畢業之後,就讓他這麼瘋跑。等大一點了,不好意思總向父親要錢,就開始和所謂的朋友小偷小摸的,得了錢就去花。剛開始的時候也害怕,萬一被逮住就完了。但是幹了幾次之後,發現沒事,膽子就越來越大了。一沒錢了,就去偷,甚至還跑進別人家裡偷。偷的東西也越來越值錢,越來越多,終於有一天,他和幾個同夥一起被抓了。

盜竊罪被判十二年的,算是相當嚴重了。二十一、二歲進來,算上減刑,到出去的時候,也要三十多歲了。

我問他,你們膽子真大,當時真不怕被抓到嗎?

他說肯定怕,但是那時候都年輕,想得很簡單。因為有的人根本就不會報案。二是警察那麼忙,哪裡顧得上管這種小偷小摸的事。再有就是警察怎麼會知道是他們乾的呢。不過後來真被抓了才知道,警察早就盯上他們了,把情況摸得很細,一起偷東西的幾個人,誰都沒跑掉。

我問他後悔嗎?他說,不後悔是假的,但是現在不想這個了,就想著好好改造,多減點刑,早點出去。

不管偷多少錢,換十年的青春,不值。

不懂法,沒人管教,遊手好閒不工作,以及僥倖心理害了他自己。也怨不得別人,都是自作自受,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大好年華都用來給監獄幹活了,挺可惜的。希望他出去了之後好好乾,能遵紀守法。三十歲正當年,把浪費的青春彌補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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