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意外去世,手機號成虛擬財產由兒子繼承
劉偉君的父親生前經營著一家企業,這些年的生意往來,絕大部分都是通過手機完成。今年3月份,父親因車禍意外去世。但是讓劉偉君苦惱的是, 父親手機號里有不少老客戶,「如果我變換了號碼,生意上對於客戶不太方便」。所以,如果能繼承父親的兩個手機號碼,成了劉偉君的最優選擇。
但是移動公司客服人員表示,要辦理手機號過戶手續,必須要當事雙方帶著身份證親自到營業廳辦理。如果一方缺席,就無法順利過戶。
無奈之下,劉偉君來到公證處,想要對父親的兩個號碼辦理遺產公證。但手機號碼並不是客觀實體,如果要進行繼承公證,則需要證明其具有財產屬性。並以虛擬財產的名義辦理繼承。
接待劉偉君的溧陽市公證處公證人員武彩芳認為,手機號碼應該屬於遺產範疇。
武彩芳表示:「首先要證明,這個號碼是他父親的,我叫當事人去交話費,取得正式發票過來,上面會有姓名和電話,這是最起碼的一點,然後叫繼承人,有奶奶、姐姐,都要過來,表示自動放棄,由他繼承。」
經過反覆研究論證,確認手機號也是一種法律規定的虛擬財產,劉先生最終順利地繼承了號碼。
有網友皮了一下,@Frozen_Fever:「半夜的時候,客戶的手機響了,一看是過世的劉總打過來的。。。。」
QQ、微博、虛擬遊戲賬號能不能繼承?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虛擬財產越來越重要。手機號、微信號、QQ號等具有人身屬性的無形賬號也具有財產性,例如對於某些做生意的人而言,微信、QQ是其聯繫客戶的重要媒介,具有顯而易見的財產價值,長期使用的這些無形賬號會積累大量的人脈資源,這些資源本身也具有財產性,如果不能繼承對逝者的親屬而言無疑是難以估量的損失。
微博上,網友們為自己的「財產」擔心到亂了陣腳,看起來,可不僅僅是一個手機號那麼簡單
當然,這些賬號,網友還是希望」後繼有人」
中國青年報查詢了常用的幾種App使用條款:《QQ號碼規則》中明確表示,QQ號碼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未經騰訊許可,用戶不得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QQ號碼或者以其他方式許可非初始申請註冊人使用QQ號碼。
對於微信,《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中載明,微信賬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非初始申請註冊人不得通過受贈、繼承、承租、受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賬號。《微博服務協議》中也有類似表述
但在支付寶服務協議中則明確規定:支付寶會員號和賬戶僅限用戶本人使用,不可轉讓、借用、贈與、繼承,但支付寶賬戶內的相關財產權益可被依法繼承。
這些協議中,大多有用戶長時間不使用,平台可以收回賬號的條款。
湖北皋野律師事務所邱華律師認為,支付寶等移動支付工具和一些理財APP等,不能簡單算作虛擬財產,應是個人財產的數字技術表現方式,裡面有實體財產,承載的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而QQ、微信、微博等,承載著用戶所創作的文字、音視頻等,這些內容屬於創作作品,是用戶的心血和精力凝聚,一定程度存在經濟、情感價值。從法律原理來說,用戶享有著作權,受法律保護,可以依法繼承,但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很多困難。建議用戶定期通過其他載體保存這些內容,如列印、刻制光碟,硬碟存儲等。
邱華律師介紹,網路遊戲中的虛擬財產、遊戲貨幣,或者網路中的虛擬貨幣、網路店鋪等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可以被依法繼承。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上是怎麼界定的?
手機號碼是否可以繼承?我國目前沒有法律直接規定手機號碼是否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電信條例》也沒有規定,但根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來看,沒有規定機主死亡後國家要回收手機號碼,國家也不可能因為一個號碼的機主死亡而回收一個手機號碼,如果國家回收號碼只能從宏觀調控的角度回收一個號段,比如原來模擬網的「90」號段。
另外號碼所有權也不屬於運營商,運營商也沒有權利回收。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號碼可以作為機主的動產,既然是個人財產,就可以被繼承。由於手機號碼是通過入網合同獲得,因此它具備債權物權的雙重屬性,我們可以從債權的角度尋找到答案,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來看,債權人死亡,合同權利義務不終止,《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債權人死亡如果沒有繼承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那麼反之如果有繼承人就不需要提存了,直接繼承就可以了。
我們再看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規定,債權是可以繼承的,所以當我們把機主和運營商的合同中權利作為一種債權的時候,這個號碼的權利就可以繼承下去了,而目前我國法院在司法實踐中也是這樣的操作的。
2017年3月15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因此,我們有理由期待近幾年內法律會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出台更加明確、具體的規定。
天使投資人、互聯網專家郭濤表示,立法機關應當順應移動互聯網時代的趨勢和潮流,儘快修訂和完善《繼承法》、《公證法》等法律法規,為虛擬財產繼續提供更強有力、更具體的法律依據。司法等行政職能部門,儘快制定出台一部規範虛擬財產公證、繼承作業的程序、規則,為虛擬財產公證、繼承等工作提供參考和保障,降低虛擬財產公證、繼承作業中存在的風險。
隨著信息化社會的深入發展,無形賬號的財產性還會進一步彰顯,關於繼承無形賬號的需求與爭議也可能會日益增多,所以立法、司法、執法等相關部門都應該加強工作的前瞻性,制定更加明確的法律制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繼承辦理流程,不要讓被繼承人彷徨無助,也不要讓辦事部門迷惘踟躕,避免有損法律的權威並傷害群眾的感情。
本文綜合自雪花新聞、中青在線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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