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他竟然千條萬條罪狀,簡直是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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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姑蘇張士為民則奉版監,行幼於江湖興則首聚兇徒,負國於海島,其罪一也,又恐海一區難抗天下全勢,降於,坑其參政趙睡,囚其制孫物其罪二也。厥後掩兼淅西兵不滿萬數地不足千里,號改元,其罪三也。初寇我邊,一戰生擒其親弟,再犯省,楊矛直搗其近郊,首尾畏縮,乃又彌降子,其罪四也。陽受元朝之名,陰行假王之令,制達丞相,謀害楊左丞,其罪五也。佔據江浙錢糧,十年不,其罪六也。
知元網已墜,公然害其丞相達識帖木兒、南台大夫普化帖木兒,其罪七也。特其地險食足,誘我叛將,掠我邊民,其罪八也。凡此八罪,有甚於蚩尤葛伯崇侯,雖黃帝湯文與之同世,亦所不容,理宜征討,以靖天下,以濟斯民。命中書左丞相徐達率領馬步官軍舟師、水陸並進,攻取浙西諸處城池。已行戒飭軍將,征討所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備有條章。凡我逃居民,被陷軍士,悔悟來歸四咸宥其罪。
其爾張氏臣寮,果能明識天時,或全城附順,或棄刃投降,名爵賞賜,予所不。凡爾百姓,果能安業不動,即我良民,舊有產房舍,仍前為主,依額納糧余無科取,使汝等永保鄉里,以全室家。此興師之故也。敢有千百相聚,旅拒王師者,即當移共剿滅。徒宗旅於五溪兩廣,永離鄉士,以御邊戎凡子之害信如皎日,咨爾臣庶,毋或自疑。敬此,除敬遵外,咨請旋行。准此,合行備出榜曉諭,故依令旨事意施行。
所有文榜,須議出給者。龍鳳十二年五月十二日本州判官許士傑貴到。和這篇著名的文同時,還有性質相同的一道宣諭徐州吏民的文告說。或在美容的長天近自胡元失政,兵起汝穎,天下之人以為豪傑奮興,太是,平可致。面彼惟以妖言惑眾,不能上順天意,下悅民心,是,用自底滅亡。及元兵雲集,其老將舊臣,雖有握兵之權,皆無戰亂之略。
師行之地甚於群盜,致使中原板蕩,城郭,丘墟,十有餘年,亂禍極矣。品綜合說來,一筆抹殺紅軍的革命意義,罵他們「凶謀」,放火」,「殺人」,尤其是殺戮士大夫,千條萬條罪狀,簡直是罪大惡極。正式聲明對紅軍的看法,鄭否定自己今天以前的全部事業,更引經據典,拿軒轅成湯文王來比附。
解釋起兵是為了民,戴上為人民的帽子,一一就這或而論,朱元璋真正不愧是明教的叛徒,從對元朝的態度說,鏡惜元軍之略無功效倒過來,元朝以天下兵馬錢相大勢,再加上有亂之略的老將舊,上順天意,下悅民心。本文由烏龍集勝歷史原創,歡迎關注,帶你一起長知識!


※明朝為什麼放棄安南,明宣宗「棄置交趾」到底是對是錯
※滿洲原系我屬國,今既叛犯我邊境 當此炎天深入,必有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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