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上海:他拋棄了孩子兩次,這次卻帶著男人到醫院要人!

上海:他拋棄了孩子兩次,這次卻帶著男人到醫院要人!

大家還記著那個才半歲就被親生父親拋棄兩次、不被爺爺奶奶接受、母親不知所終的孩子嗎?5月18日,孩子的父親出現了,但是他的做法竟是······借著這篇報道,也向那些想收養孩子的人普及一些法律知識。

5月10日被親生父親第二次拋棄後,孩子就暫住在上海寶山區的一家醫院裡,身體健康,現在已經開始接受輔食餵養。

5月18日,孩子的父親張某「現身」。據知情人士介紹,當日,張某帶著一位朋友去到了孩子所在的醫院,聲稱要領走孩子,交給這位朋友撫養。院方沒有答應。

事實上公安機關連日來一直在尋找張某,當日掌握情況之後,隨即以涉嫌遺棄罪控制了張某,對其展開調查。據消息人士稱,張某疑似精神發育不全,這一點尚待有關部門鑒定。

孩子的遭遇讓不少人感到痛心,這些天不少人希望通過媒體給孩子送去一些日用品,一些從事母嬰食品行業的愛心人士希望能為孩子送去一些輔食,甚至還有人稱,「如果醫院有需要,可以抽空去照顧孩子」。

對此,醫院兒科護士長金黎瑛說,目前醫院裡提供的日用品和食品都很充足,「孩子也小,每天吃的量有限,之前醫護人員和病房裡的好心人也給孩子送了很多衣服、尿不濕和食品,暫時他也不缺這些東西。」

金黎瑛希望愛心人士不要前往醫院捐贈衣物和食品,一來是為了確保醫療秩序的安穩,讓其他患兒及家屬不受到打擾,二來也是為了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目前孩子由一名經驗豐富的專業護工實施24小時照顧。

如今孩子的未來成了許多人關心的焦點,孩子的未來到底要託付給誰?

孩子的父親構成了遺棄罪,最重要的還是要找到他的媽媽。」上海恆建律師事務所律師潘書鴻說,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潘書鴻稱,孩子現在處於哺乳期,實際上母親負有更大的撫養責任,如果沒有依法進行監護權轉移,她一走了之也可能構成遺棄行為,「也應該追責」。他覺得如果孩子的父親有精神疾病或無法撫養,最關鍵的還是找到孩子的母親,其次是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

5月10日來接孩子的張某

肯定不能隨便找人做孩子的監護人。」潘書鴻認為,張某在醫院想把孩子交給一位「朋友」,並不合法。他說,即便要委託他人監護,也需要走一系列法律程序,需要對監護人做多方面的鑒定,「小孩的成長還有很長的路,他的健康、教育、生活,各個方面都需要有保障」。

早在2015年,上海就出台過本市醫療機構滯留未成年人處置試行辦法:明確先由轄區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查找父母,找到後進行教育勸說,對仍不同意接回孩子的父母,將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實在找不到監護人的,後續再啟動棄嬰、棄兒救助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如果孩子的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其他所有親戚都不能撫養,當地居委會和民政部門就有責任出面解決。」潘書鴻說。

而警方表示已對張某立案偵查,將依法追究張某刑事責任。同時,對於目前孩子無人監護的事實將繼續取證,並根據醫療機構滯留未成年人處置辦法走流程,不排除通過公安、民政、婦聯、報案醫院等聯合起訴的方式,爭取變更孩子的監護權。

拋棄

 手足情深

王傑 

00:00/03:57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上海消息全知道 的精彩文章:

有人說,在上海窮極一生也買不起房,那麼你為什麼還要留在上海?
上海粗心父親將孩子送錯幼兒園,接到民警電話還以為是詐騙

TAG:上海消息全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