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後人生重啟的可能
市面上總有很多雞湯,告訴你誰誰誰多了不起,年紀輕輕就財務自由,然後三十多歲退休,環遊世界揮金如土。但仔細想一想,這真的是唯一成功的人生么?今天麥子推薦的這篇文章,是希望大家意識到:人生沒有太晚的開始,一切都仍有可能。
文 | 虎皮媽
來源 |虎皮媽的夜航船(ID:hupima)
三年前我寫過一篇「三十多歲開始讀法學院是種什麼體驗」,今天很高興地告訴大家:我畢業啦,從今往後可以名正言順自稱張博士了!
畢業證書上一行小字「cum laude」,也足以自慰並沒有虛度學習光陰。
7月底考加州Bar,8月開始在地檢官辦公室實習,曾經嚮往的法庭之路感覺也不再遙遠。
除了念法學院,這三年還做了很多其它事情。
比如一直在更新微信公號,至今也寫了幾百篇原創;
寫了兩個長篇小說,加起來也有三十多萬字;
出版了一本小說集;
寫了一個目前還沒什麼用的電影劇本;
簽了一個網劇的編劇合約,順利的話十月可以開拍。
而以上種種可以用來做勵志雞湯的素材,在3年前,我是完全沒有預料到的。
2015年,我31歲,在家裡全職主婦到了第7年。
我現在已經很難回想起那幾年的具體心境了,只覺得自己走了一條很長很長的灰色隧道,自戀自艾,滿身凄惶,不知道出處到底在哪裡。
現在反省,我不能免俗地低估了家庭的價值。總以為一個人的價值應該在外部,在別人看得見的地方,在那些觸摸得到的頭銜和繁華。
於是相對應的,每天都自問:
我是否還可能擁有自己的事業?
他人的認可?
世俗的成功?
這是個速食的社會,對每個人的價值都有一張對應的表格——
你幾歲,該取得什麼樣的成就,能賣多少錢,過得起怎樣的生活。
我在最焦慮的二十大幾的時光,時常用這張表進行自我對照,一遍遍用焦慮自我鞭撻。現在想起來,情有可原,卻大錯特錯。
如果說,這三年我學會了一點什麼。
那第一點就是:人生的進度表,要放遠了看。
用時下流行的雞湯語,就是每個人自有自己的時區。
上法學院前我有一段時間去社區大學念書,同桌是一個50多歲的白人大媽。
她沒有車,沒有存款,50多歲了想重新念一個法律助理的證書換個行業重新找工作。但這還不是最震撼我的。
真正讓我有觸動的,是課間發現她在看一本書——《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市面上總有很多雞湯,告訴你誰誰誰多了不起,年紀輕輕就財務自由,然後三十多歲退休,環遊世界揮金如土。
但仔細想一想,這真的是唯一成功的人生么?
我當時忽然就覺得,一個人,如果到了五十歲六十歲,哪怕七十歲八十歲,如果依舊覺得這個世界還有很吸引Ta有意思的東西,依然還在為自己想要的人生而奮鬥,才是一種成功吧。
財務自由當然好,但如果最後的目標是為了飽食終日,無所事事,也並不是我想要的。
人生如果丈量到五六十歲,甚至七八十歲,哪怕你在四十歲才找到方向,依舊可以有幾十年的路走。急什麼呢?
沒有工作經驗和五年工作經驗,是質的差別;
但十五年和二十年,真的有那麼大區別么?
如果你的職業目標是當上總監,那麼三十歲當上,和三十五歲當上,真的有那麼大的區別么?
感想第二點:找到自己的意義。
我有一段時間很反感所謂「每個人都有自己獨一無二價值」的雞湯。當時想,芸芸眾生多了,平庸者永遠是人群中的大部分。
人生三件事:「你喜歡做的事」、「你擅長做的事」、「社會需要你做的事」。這三者並不天然重合的。
一個人喜歡唱歌,偏偏唱得很難聽,難道我們也要鼓勵Ta去唱歌么?
一個人喜歡一門手藝,也能做到很好,但社會不需要,以此為職業只能面臨窮困潦倒的人生,難道我們也要鼓勵Ta去干這個么?
但現在我卻覺得,其實社會比我想像中要寬容,養活自己其實並不是一件太難的事情。過了三十歲,遵從內心尤為重要。
上了法學院才知道,有些人天生是吃這碗飯的。
剛開學進教室一看到哪幾個人,立刻就知道這門課A和A+都屬於誰,Cali Award最後會花落給誰。但那又怎麼樣?那B和B+就不能畢業了么?
如果真的喜歡做律師,這個行業足夠大,除了金字塔頂尖那些金光閃閃的名字,普通的合格者總也能找到一碗飯吃,也能幫助到人,也能為社會正義奉獻價值。
就像我寫公眾號,雖然沒有幾百萬粉絲做不成大號,但我願意寫啊;
雖然有評論說我的小說沒有文學價值,但我願意寫啊;
雖然我未必能成為成功的大編劇,但我願意寫啊。
想要成功並不是唯一的動機,甚至不是最強有力的動機。
技不如人,運氣不如人,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是不是真的從內心深處就願意做這件事情。
上法學院時每天要開一百五十公里的車,於是路上就聽了很多音頻課程。
有個教授的一番話讓我受益良多:
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脊樑,永遠不在少數成功者,而在千千萬萬的普通人。普通人未必平庸。有脊樑的普通人才最不平庸。
那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可以自問:我願意選擇什麼樣的人生道路?我願意為了哪個行業哪個事業兢兢業業地奮鬥一生?
感想第三點,不要輕易給自己的人生設限。
上法學院我最大的擔心是自己的英語。
大學裡本來英語就一般,在家裡呆了7年後語言表達能力極具退化,上課還要跟母語是英語的同學一起學習、討論、考試,心理壓力巨大。
為了克服這點恐懼,我採取的第一個戰略叫「不要臉」。
年輕的時候很要面子,覺得一件事情沒把握,我寧願不做;
覺得沒有做到最好,我絕不告訴別人;
但過了三十歲,忽然就有了很多破罐子破摔的從容:
被人笑笑又怎麼樣,我又不少塊肉。
於是給自己定目標,教授講得聽不懂,一定當堂舉手問或者課後問;同學討論不管能不能聽懂,每兩節課必須舉手發言一次。
到了一年級下學期,就迎來了最大的考驗——模擬法庭。
四分鐘陳述,半分鐘反駁對方意見,還要隨時被三個法官打斷進行詰問和吊打。
準備當然是要充分準備的,但準備得再充分,當真的走進法庭,看到三個穿著法官袍的校友坐在高高的法官席上,腿還是軟了一下。
對語言的不自信立刻翻了上來:我要是連問題都聽不懂怎麼辦?我要是反應不過來怎麼回答怎麼辦?
再分享一個突破自我的心得 ——把責任甩給別人,然後選擇相信他人。
我雖然常常不自信,但我是個非常願意信任別人的人。
於是我的邏輯經常是這樣的:
雖然我不自信能不能完成,但我相信我的學校和教授,學校既然把我招進來,教授既然認為我能夠完成這個科目,我就能完成。
雖然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編劇的才能,但既然導演和製片方覺得我行,那我要相信他們,那我就能寫。
不設限的另一面,叫勇於嘗試。
在美國的中國律師,多從事公司法、併購、知識產權、稅法,於是我本來想當然地以為自己也應該做這些。
但選了幾門課後,發現自己的真的不太喜歡,於是非常迷茫,不知道自己到底畢業要幹什麼。有一次跟導師聊起來,我說我雖然對刑法訴訟感興趣,但英語不是母語,所以從來沒有想過跟那些美國同學一樣去申請地檢官辦公室的實習。
導師一臉嚴肅又政治正確地告訴我:
「永遠不要讓別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不要因為你的性別、年齡、國籍,連試都不敢去試。」
於是,二年級的暑假我才找到了法院刑事庭的實習,三年級才敢在沒有任何實習背景的情況下去投地檢官辦公室post bar的實習。
面試完後我還是露了一下怯,問面試官:你覺得作為母語非英語的人,我在實習中會不會因為語言遇到什麼問題?
面試官聳聳肩:我們交流得沒問題,我想不到會有什麼問題。
2018年,我34歲了,終於要開始一段新的人生。
按照很多標準,這個重新開始,都來得太晚,前途也未可知,或許永遠達不到世俗定義的成功。
但我還是想告訴很多仍然走在灰色隧道的人:
相信自己,人生沒有太晚的開始,一切都仍有可能。
感謝家人、朋友,感謝這三年來和我一起渡過的人們。


※父母做好這一點,孩子學習更優秀
※世上沒有永久的愛情,只有共同成長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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