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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這樣招生

近日,日照市教育局印發了《關於做好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日教字〔2018〕57號)。

日照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文化體育局、山海天旅遊度假區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學校:

為切實規範招生行為,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18〕8號)要求,現就做好2018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在對適齡常住人口子女和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進行摸底的基礎上,充分考慮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與分布狀況以及學校布局、規模等因素,合理劃定每一所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片區範圍,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能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要合理確定入學方式和入學條件,小學採取登記入學,初中採取登記入學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學校不得通過任何考試、擅自附加條件選拔新生入學。要積極穩妥推進彈性學區、多校劃片等辦法招生。實行多校劃片的小學、初中,可採取隨機派位方式入學,保障入學機會公平。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二、實行「陽光招生」、「陽光分班」

各區縣要制定完善本區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方案,細化政策要求,明確時間節點,強化保障措施。鼓勵各區縣按照公平、公開、科學、便民原則,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管理平台,推進招生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各區縣應至少在招生工作開始前2周,將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範圍、招生程序、招生條件、服務電話等)通過簡章、網站、平台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做到家喻戶曉。各區縣要於7月25日前將相關文件電子稿上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統一匯總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統一在官方網站公布。各區縣要指導學校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對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均衡編班、陽光分班,接受社會監督。

三、統籌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一)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堅持以流入地區縣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統籌安排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各區縣要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按照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安置辦法,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

(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工作。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將留守兒童作為控輟保學和教育服務工作的重點對象,主動與民政部門對接,全面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將留守兒童信息納入學籍管理平台,對其父母外出務工情況和監護人變化情況逐一登記並及時更新。要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導各中小學校、村(居)民委員會採取電話溝通、入戶家訪等方式,對未入學、不在學的農村留守兒童逐一核查,及時聯繫並做好入學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工作,重點做好無人監護、失學輟學、無戶籍等重點農村留守兒童就學保障工作,提高義務教育鞏固率。

(三)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針對殘疾兒童少年的類別和程度,按照「零拒絕」「全覆蓋」和「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則,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整體工作統一部署,切實解決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受教育問題,保障所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我市特殊教育實行市辦盲教育、聾教育,區縣辦培智教育的分類辦學模式。市特殊教育學校面向全市範圍招收盲、聾啞兩類學生集中就讀,區縣要做好招生摸底和送生工作。區縣特殊教育學校主要招收培智類(包括孤獨症、自閉症、唐氏綜合症、腦癱等)學生;對輕度殘疾學生採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對重度殘疾學生,要做好送教上門工作,提供規範、有效的送教服務。

(四)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入學工作。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對接扶貧工作部門,了解轄區內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況,加強助學政策宣傳,精準分類施策,確保不讓一名適齡兒童因貧困失學。同時,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失學、輟學兒童的登記、勸返、報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完成義務教育。

(五)落實各項教育優待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及其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按照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歸國華僑、港澳台商、外籍人員等子女入學,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自行制定具體入學辦法。

四、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制訂民辦學校招生辦法,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範圍和方式。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嚴禁提前招生;招生程序要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堅持免試入學,不得採取統一考試方式選拔生源。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支持採取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五、時間安排

(一)招生時間安排。各區縣招生時間,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招生工作結束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於10月15日前,將轄區內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情況)、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情況)、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情況一併統計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二)註冊學籍時間安排。按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要求,對一年級入學新生,學校應於10月底前完成學籍註冊,區縣教育部門要於年底前完成確認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將關閉管理系統新生學籍註冊功能。

六、建立健全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要完善招生工作制度,嚴明招生紀律和廉政紀律,確保陽光招生、公平招生。重大改革措施和群眾關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會告知,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爭取家長理解和支持,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二)依法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建立健全失學輟學兒童比對機制,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完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在通知書中加入有關法律規定和違法追責說明,切實強化家長和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律意識,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區縣要於9月底前完成適齡少年兒童入學摸底排查工作,對失學輟學兒童實時監測、分類建檔、精準施策、及時勸返,摸底排查情況於10月15日前報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嚴格控制義務教育學校大校額、大班額。各區縣要依據區域內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合理規劃布局中小學校,加快學校建設,保障足夠學位供給。要通過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校長教師交流,探索一校多區、結對幫扶、學校聯盟、學區制辦學、名校託管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覆蓋面。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嚴格按照不超過班額標準(小學45人,中學50人)招生,嚴格控制存在大校額、大班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合理分流學生。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人員對城區大校額、大班額學校逐生審核、逐校把關,及時公開有關招生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區縣、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即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招收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各區縣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招生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違規民辦學校,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各區縣要於秋季開學後 2周內,普遍開展一次招生工作專項檢查,確保將國家和省市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落到實處,專項檢查情況於9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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